【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提篮桥监狱对一个法轮功学员至少安排四个"包夹",加上组长、大组长之类互相牵制、互相监督、互相揭发。这些包夹在中共的绑架、挟持、引诱、行贿中都会变得穷凶极恶,完全按照狱方恶警的指使来迫害法轮功学员。 狱方规定每个犯人每星期至少必须揭发一次别人,否则就被减分并被告诫。在迫害法轮功中所用的包夹绝大部份都具有"死刑缓期执行犯"及黑社会组织的首恶头子的双重身份,选取标准主要有三条,一是行凶能力强,二是奸诈狡猾突出,三是黑社会经验丰富、善于领会狱方意图。狱方对这些包夹的犒劳一是提高他们在狱中的"处遇"级别,二是给予"奖分"。所谓"处遇"的提高无非就是多吃点菜、吃别人吃不到的菜、干轻活、参与犯人中的所谓管理层以欺压他人;所谓"奖分"就是可以相应的减刑,以求得不死或提前出狱。 下面是提篮桥监狱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时使用的一些手段: 1、3.3平方米的牢房关两个包夹与一个法轮功学员,这个长2米多、宽不足1.5米的狭小牢房中放置了一张两个包夹睡觉的双层单人床和一只粪桶,法轮功学员不能走出这一狭小区域。相邻牢房也由包夹占据。 2、三小匙约20毫升粥加上三小匙水就是一顿饭,如此这般地饿你一个月,然后强制灌食……如此反复,终而复始。 3、从9月下旬就抢去法轮功学员的衣物,使他们无法添加衣服,昼夜冷他们、冻他们,一直到一月份。 4、大热天, 30摄氏度左右,用厚毛衣和羽绒服把法轮功学员裹住,再用约束带(六厘米宽的厚牛皮带)捆绑并固定双手,再用2.5毫米粗的细涤伦绳扎紧双手。大小便说是让"包夹""帮忙",实际上是把大便擦到屁股上,更不能洗脸、刷牙。必然地:汗不得出,全身糜烂,昏厥;铺板上的粪便干燥物如面包屑到处都是;每次长达三星期以上。 5、用竹签扎戳法轮功学员的小便头…… 6、把方凳放倒,方凳的凳面、两只凳脚以及两脚间的横档形成一个长方型的空,四周是硬杂木凳面、脚、档的棱角,几个壮汉把法轮功学员强制放上去,再用脚把法轮功学员的身体踩进这个空,使法轮功学员的身体成V型,再揪住头发向下拉、再踩住法轮功学员的脚,使身体成M型。 7、体重200斤的壮汉跳起来,趁下落之势狠力蹬踩法轮功学员的大腿,如此反复直至壮汉筋疲力尽,被害人双腿肿如水桶,无法起立、行走、多处流血或挫伤…… 8、冷不防用左手食指插入法轮功学员的嘴,左手大拇指在外面与食指相向配合捏住,然后以食指指甲为刀,大拇指在外面当砧板迅速拉出,划开内表面皮肉,形成长条型血口,由于是老手,其动作快速果断,连拉两次就划下一根肉条。 9、冷不防用重拳猛击法轮功学员的喉管,说是不让法轮功学员讲法轮功的真相、讲共产党的真相,"要把你的声带打坏,连声音都不让你发出来"。 10、几十天不让喝一滴水,连杯碗等用具也全都抢走,当然更不让洗衣物…… 11、所谓坐小板凳,上海不管劳教所还是监狱一般都是坐漆包线的管芯,高15至20厘米,作为凳面的园盘的直径也在15至20厘米之间,因为矮小,人坐在上面连大腿的份量也会落到凳面屁股上,"包夹"在后面踢动这个所谓的小板凳,使人的皮肉与这个小板凳之间形成强烈的拉扯,一个小时屁股就会起泡,然后破裂,鲜血渗出、透过衣裤、布满"板凳"……每天达22个小时……天天如此,少有间歇,一年、二年、三年…… 12、用横截面为正方形的尺寸约2.5厘米的硬木棍肆意击打法轮功学员的头、手、肩胛骨、小腿骨等各个部位……特别是组织几个壮汉突然间用这样的木棍集中冷不防击打某一部位,例如大腿上离膝盖10厘米的范围之内,用几分钟的时间集中猛击,所击部位二十分钟之内就会肿起,高达2厘米。由于是老手,所击部位准确,所以肿起部位界限清楚,以后就随时用棍棒戳击敲打这个肿起区域。很多法轮功学员从大腿往下全部发黑,有的象涂了墨、有的象黑紫相间的花岗岩。整个过程如何打、打哪个部位、击打后多长时间肿起来、然后又如何戳击这一区域……这一切都是中共监狱科学研究所的研究成果。 13、利用法轮功学员有不随地吐痰的自我要求,在初春或深秋用电风扇强风吹袭法轮功学员,然后不让咳嗽吐痰,强迫法轮功学员把痰自己吃进去。 14、每天用车轮战术折磨法轮功学员,只有2小时的睡眠,而且食物又差又少,十天下来就会昏厥摔倒,站着会摔倒,走着也会摔倒,这样持续100天以上,致使法轮功学员皮包骨头、浑身无力,手都抬不起来,测不到血压,低血糖,大脑细胞自噬,耳朶失聪、视力极度下降、记忆力极度消退、几乎失去思维能力、显得迟钝木讷,也会出现幻觉……上述症状大约在什么时候出现,表现出来的症候如何,针对这些症状情况又如何进一步施加压力,又如何强制灌药,灌什么药,不让法轮功学员死去,强制维持他们在生死的界面上让他们生不如死……所有这一些,中共的科研所都有系统的研究,也有类似工业产品的生产、工艺、检测的有关国家规范那样的小册子或文件……当法轮功学员责问狱方官员践踏了《监狱法》时,这些官员会把"包夹"、"牢头"、它的"革命依靠对像"、"无产阶级专政执法者"叫来,然后叫喊着"国家规定每天有8小时的睡眠时间,你们为什么只让他睡这么一点时间?这是不行的。"顿了一顿又接着叫喊:"你们做得很好,就是要不让他睡觉,就是不让他睡觉,从今天晚上开始,再让他少睡半小时!"…… 15、用7根绳子把法轮功学员长时间绑在15mm粗钢筋焊成的栅栏上,栅栏成了可以活动的万能支架,绑成什么形状?什么形状之下多长时间手或脚或其他部位出现什么症状?中共科研所都有专门的文件或教程…… 16、电刑至少由四个恶警同时执行,种类繁多,相同的是用各种措施固定法轮功学员的手和脚。除残酷电击烧灼法轮功学员身体,立刻出现黑色区域外,有时迫害的过程竟如绣花,烧灼的结果也并不马上出现炭化现象,而是在五天以后化脓溃烂,二十天以后也就是溃烂十五天以后再用刀啊剪子啊之类的东西在阴暗的牢房中去剜、刮、剪。这种狱方称之为电刑艺术的酷刑也是有专门教程的,怎么通电烧灼,烧灼后达到什么状态,会出现什么情况,经受多少天后又出现什么症状,然后又如何处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的说明和规定,其核心是力图在它所造成的这种非人环境中强制着引导被害人的道德堕落,用它们的话就是"狂风骤雨般的无产阶级专政铁拳打击和漫长的痛苦煎熬相结合","突破心理防线","摧毁道德意志"以达到中共铲除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精神、消灭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民族气节。 17、在强行灌食中灌入不明药物,花样百出,有致迷致幻的,也有致便秘、致拉肚的,便秘时有时近三十天才能拉一次,有时是长期的十天左右拉一次。 18、诬陷法轮功学员"小偷小摸",布置包夹造谣伪造现场做伪证……造成既成的邪恶事实以证明狱方所谓的"个人斗不过政府","胳膊拧不过大腿","我们的手段还没有拿出来"……看似事情不大,作用却极其恶劣。 19、以把家属也抓进来要挟法轮功学员,以迫害法轮功学员要挟其家属。"你不承认?你不承认把你儿子也抓进来!"这样的话是经常听得到的,这也是中共科研所的研发成果之一,说是"亲情温馨"。 20、至于把脏袜子塞到法轮功学员的嘴里,用破鞋子在尿粪中浸过后塞进法轮功学员的嘴或在头上、脸上蹭抹,把法轮功学员的毛巾、牙刷在厕所便池中揩抹涂刷等"小来来"、"小儿科",是那些"包夹"们在社会上当黑社会小头目时就会的,到监狱中一经点拨拔高,又能挣得奖分,就更加忘乎所以地自我堕落。 提篮桥监狱恶警们虽然在邪恶的控制下张狂不可一世,然而内心空虚、自感无依无靠,不敢与法轮功学员哪怕是讨论中共捏造的罪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公开明确地承认:"不能和你说这个,现在和你说这个我们会很尴尬。" 发稿:2013年02月28日 更新:2013年02月28日 01:20:29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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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
上海提篮桥监狱的迫害手段
为丈夫请律师 山东平度孙素玲遭诬判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平度法轮功学员王广伟遭冤判五年半后,他的妻子孙素玲给丈夫聘请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竟然被当地"六一零"绑架,也遭诬判五年半刑期。目前孙素玲已上诉至青岛中院。丈夫王广伟则被恶警劫持入山东济南男子监狱。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王广伟、孙素玲夫妇因张贴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海报,而被兰底镇马家西卜村文书乔显鹏恶告,兰底派出所恶警王舟健等人将王广伟、孙素玲夫妇绑架,并非法抄家。 三月十五日下午,王广伟被劫持到平度市看守所关押。孙素玲被所谓"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七月十三日,平度市检察院非法起诉王广伟,平度市法院原定于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二点开庭。家人为王广伟聘请了两名北京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王广伟的亲友帮助向当地民众广发邀请参加旁听的信函,引起平度"六一零"的恐慌,他们一边操纵平度法院将庭审延期,迟迟不开庭。一边炮制罪证要再次绑架孙素玲,并扬言抓到孙素玲再开庭。 九月四日,平度法院没有通知王广伟的两位辩护律师情况下,偷偷开庭非法庭审王广伟。所谓法官刘建国诬判王广伟五年半徒刑。平度公安局警察两次将王广伟劫持到济南监狱,监狱都因王广伟血压太高、属高危病人而拒收。 九月十九日下午五点多钟,正在自家场院收拾花生的孙素玲,被突然闯入的平度市"六一零"和国保恶警刘杰等人绑架。孙素玲不配合恶警的绑架,遭到了刘杰的毒打。后孙素玲一直被非法关押在青岛公安局(原青岛大山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孙素玲家人去兰底派出所询问孙素玲的近况时,被告知孙素玲的案子已到法院,正在判刑,是由王家庄村主任王广平签的字。家人质问兰底镇派出所警察王舟健(曾参与绑架夫妇二人):王广伟还有三个哥哥,为什么不通知他哥哥,却通知村主任,由村主任签字?王舟健竟然说:"家里没有人了,通知村里也一样。"难道在这些所谓的警察眼里,王广伟的三个哥哥不是人?更何况孙素玲的哥哥和妹妹就在兰底镇驻地做生意,难道他们都不是人? 期间,恶警察张林林对浙江大学二年级学生、孙素玲的儿子王琳琳咆哮,态度极其恶劣,竟说出"没有共产党就有学校了?学校谁建的?"等极其荒唐之语。 二月五日,平度市"六一零"人员代玉刚等四人窜到王家庄,村主任王广平以"商量将王广伟放出来的事"为由,将王广伟的儿子王琳琳骗到大队办公室,代玉刚等人除对王广伟、孙素玲夫妇极尽诬蔑,并威胁王琳琳,追问海外明慧网二月二日发表的《大学生呼吁救父:盼社会有正义之声》的文章是不是他写的。 二月六日,孙素玲家人经过到青岛公安监管和平度法院等地多处奔波,确认孙素玲已遭平度法院所谓法官郭鹏春、王忠富等人重判五年六个月刑期,孙素玲不服,已提起上诉。孙素玲的儿子王琳琳几经奔波也没能见到母亲一面。 大约在二月二十一日,平度看守所警察第三次将身患严重高血压的王广伟劫持进山东济南男子监狱。
兰底镇: 平度政法委书记于乃江13963949998、办0532-88315018 平度市公安局:
王寿江13806395182、办053283012720、宅053287338968 平度市平度法院: 发稿:2013年02月28日 更新:2013年02月28日 01:20:41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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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两位古稀老妇仍被非法拘禁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及深州市两级"610"、公安局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十一月初,出动大批警力对众多善良的深州市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抢劫,先后劫持了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大多数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在遭到了程度不同的违法迫害和折磨,目前仍有两位善良无辜的高龄老太太至今被劫持不放,中共不法人员还在罗织罪名,试图将其非法判刑,继续迫害。 七十一岁的张允女士,因修炼法轮功身心巨大受益,出于对"真、善、忍"法理的向往,不屈从中共的暴力迫害,因此曾被非法判刑三年。这次被绑架到看守所后血压高达180,头晕甚至有丧失意识现象,但不法警察不仅强行将老人非法拘禁至今(按规定年龄七十岁看守所就不收),还预谋非法判刑。 六十九岁的宋显英老人,和张允老人一样都是当地出名的善良好人,九九年曾被中共610非法关押六个月,这次被绑架后,不法警察图谋加重对她的迫害。 和两位老人同时被绑架的好人有40多人 众所周知,中共垄断的喉舌媒体都是以给中共涂脂抹粉为目的,充斥大量造谣宣传内容,十分乏味,而且有害。很多老百姓们渴望获得真实资讯,尤其在中共内部激烈权斗、贪腐不堪、天灾人祸又不停发生的今天,安装卫星电视锅收看海外新唐人电视台的节目,开始在很多地区普及,深州地区出现了类似现象,这是十分合情合理的事情。但是在去年的一天,一位仍然被中共控制了思想的村民,将一位热心帮人安锅的法轮功学员举报了,这位法轮功学员很快被中共警方以特务手段跟踪监控。 通过监听这位法轮功学员的手机,继而监听并录音了所有与该学员有联系的所有手机,然后将被跟踪的法轮功学员录像。约两个月后,从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深夜开始,中共衡水市"610"、国保警察与深州市警方出动包括武警、特警、各乡镇派出所人员在内的所有警察三百多人,警车及各种大小车辆八十多辆,统一大举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逐个绑架、抄家抢劫。行动中,许多当地村干部被胁迫带队指路,衡水市委书记潘少英、公安局长王金水、政法委书记丁秀峰等人、国保副队长左铁汉亲自指挥,恶警们翻墙撬锁,和电影电视中土匪绑票抢劫毫无两样。一直进行到十一月初,先后绑架、劫持包括张允、宋显英两位高龄老人在内的无辜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四十余人,抢劫私人物品及财物难以计数,一时人心惶惶,给无数村民投上心理阴影,影响极其恶劣。 "执法者"比土匪更无法无天 二十八日夜间,六、七个警察乘两辆警车,气势汹汹来到法轮功学员张志梅和赵素琴合开的袜子店,当时张志梅和小孙子正在店内睡觉。不法警察上来就狂撬店铺的卷闸门,店门被撬坏后,他们闯进去将卧室门踹开,吆喝着"不许动",将年已六十多岁的张志梅摁在床上,不由分说便戴上了手铐。 张志梅受此惊吓,血压升高,心慌气短,心脏严重供血不足导致冠心病。才九岁的小孙子被惊醒,更是吓得好几天心神不安,给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永久的创伤。然后他们开始抄家,过程中竟不许主人在场,更不出示任何证件。当袜子店合伙人赵素琴质问警察半夜砸门犯法时,一警察竟然声称:"别说砸门,就是把你们这栋楼推了也不犯法!" 几乎在同一时间,十五六名中共警察,分乘三四辆车,来到宋显英老人家院外,他们有门不走,直接翻墙入内。进屋后直到把灯打开,喊声"快起来",才把屋里熟睡中的主人惊醒。当时宋显英的老伴去世办完丧事才两天,一家人还处在失去亲人的极度悲苦中。恶警们不管这一些,随即命令宋显英、孙丽和回来奔丧的大女儿穿上衣服,站在屋子中间。此时院子里已站满警察、特警,他们实施抄家抢劫时,也不按规定让宋家人在场。宋显英问他们是什么人,他们只回答是"公安局的",问其名字不再说话。问他们警号时,这些警察竟然几乎同时转身,然后把警号撕下来装兜里了,看来他们知道自己做的事情真的见不得人。第二天早晨,家人发现,宋显英已经去世的老伴穿的棉鞋、皮鞋,家中做饭用的电饭锅、微波炉都给警察们抢去了,通过找局长交涉才要了回来。 张允被绑架时也是如此,十几名警察、特警,好几辆车,窜墙进院、撬门进屋,将一个人在家中睡觉时的老人绑架,人被绑架出去后,警察们开始非法抄家。后来,张允的三女儿杨然丽,及未修炼的大女儿也被绑架了。当被质问其违法犯罪行为时,一名警察嚣张的扬言说:"我姓王,我就是那个恶警,你们查去吧!"家人后来收拾被糟蹋的一片狼藉的家,发现抽屉里的两千元钱不翼而飞,不知被哪个警察顺手拿走了。 中王村法轮功学员李会来,在当日深夜十二点多被两名衡水武警、几名衡水警察和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除被抢走大法书《转法轮》、师父法像、光盘,手机一部、大小锅各一套外,家中晚上浇地用的价值一百元的大手电筒也被警察拿走了。被绑架到深州镇派出所后,警察对其非法搜身,搜走四百七十元现金。次日下午被非法关进深州市看守所,给的刑事拘留证是一个月,但到期不放,超期关押七十三天。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又被弄到深州洗脑班关押十三天,期间又被强行勒索现金一万多元。 十月二十八日夜间十一点多钟,在法轮功学员郝宗坤家中,先是东安庄派出所所长高新建带一群警察闯入后绑架了郝宗坤及其妻子。凌晨一点半的时候,衡水公安局国保副队长左铁汉、深州市委书记及公安局、政法委书记等人,带着四名特警,还有摄像的共计十多人出现在郝家,装模作样录像,记录他们祸害善良老百姓的"战绩",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恰恰证明这场罪恶行动是由他们亲自主导并现场指挥的。 草菅人命 无辜者无端遭难 双井村的李兰柱已是七十九岁的老人,眼睛看不清东西,腿还走不了路,生活不能自理,老伴有脑血栓后遗症,不法警察连这样的老人也不放过。五、六个警察在双井村支书李小京带领下,于十月二十九日凌晨一点多,跳墙入宅,非法抄家,并将李兰柱绑架到深州市公安局,老人上下楼都得让人搀着,即使这样,老人还被非法关押拘留所一天一夜才让家人接走。 赵秀根,男,77岁,内蒙退休干部,在深州女儿家闲院独住。原来身体多病,一天最少两包烟,经常喝酒,脾气不好,修炼后不知不觉就戒掉了烟酒,身体棒棒的,骑自行车赛小伙子。这次也被非法抄家绑架,在深州市拘留所关押两天后,因身体不好被送到唐奉乡养老院看管,后被遣返,在青岛工作的女儿把其接走。公安局警察在他家蹲坑两天两夜,企图绑架去他家的其他法轮功学员。 木村法轮功学员何树伟,两个孩子一个在外上大学,一个在外打工,妻子有病瘫痪在床,老爹老娘身体也不好生活需要照顾,家中里里外外都是他一个人撑着,恶警们不管这些,抄家后硬是把何树伟绑架进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外上大学、打工的两个孩子无奈紧急赶回家中,代替父亲伺候母亲和爷爷、奶奶两个多月。 市区法轮功学员许艳香被绑架时,警察连其不修炼的女儿张娇也一并绑架进了看守所。当时体检,许的血压高达二百六十,仍被强行送进看守所。七天后,因看守所多次打病危报告,他们才让许艳香回家。但找了四个小伙子住在许家进行二十四小时监控,晚上许艳香在里屋睡觉,四个男人在外屋,这样长达一个月之久。 十月二十八日晚上,不法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刘兰朵绑架进深州镇派出所,刘在派出所走脱。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早上七八点,唐奉乡派出所所长高勇志、常二龙等五、六名警察翻墙闯入刘兰朵家,不由分说将其再次绑架,现在刘兰朵被非法关押在衡水看守所迫害。 不法警察去绑架城内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少中时,李没在家,在家中没人的情况下,他们翻墙撬门进屋,把家中的师父法像、大法书、笔记本电脑、真相资料、护身符都抢劫一空。他们还闯到李少中的另一处久不住人的平房,正好有一位叫李静丽的女同修在那借住,恶警们就把李静丽绑架走了。 警察明白自己是在违法犯罪,但仍一意孤行 深州市看守所本来有规定不允许有女号,所有女的都要送往衡水市看守所,可这次绑架案的实施者,竟然强压着把十三位法轮功女学员劫持到深州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体检时,好几位法轮功学员身体不合格,有的已经七十岁,不符合收押条件,但不法警察就是不予释放。 这些法轮功学员在深州市看守所被非法拘禁十三天后,其中九人被送衡水看守所。在衡水四院体检后,因张志梅、赵素琴和小转高血压、冠心病衡水看守所拒收被退回来,不法警察却将她们从新关押进深州市看守所;七十一岁的张允血压高达一百八,六十九岁的宋显英的血压高达二百,七十岁的赵文赏也是身体不好,他们就没敢往衡水看守所送。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张允曾两次晚上突发头晕,间歇丧失意识;宋显英经常头晕;赵文赏四肢无力,尿频。另外仍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张志梅,血压也高达一百六,心脏不好,胸闷气短,手脚发麻,一天夜间十二点多,突发病症,看守所不得不给叫了"120"急诊;赵素琴,心脏也不好,胸闷……按法律规定,这些人都是应当立即释放回家的。如此还不放人,这些警察当然知道自己是在严重违法,所以他们将这几个人的名字从管教室内关押犯人的名单上抹去了,她们监室的名字牌是空的。十二月有一天,省公安厅来深州市看守所检查,几位法轮功学员被送到前面的行政拘留所躲了一上午,看守所用这种办法逃避检查,掩盖非法关押的事实。 为防止几位法轮功学员依法向他们抗议,看守所住所检察官对法轮功学员避而不见,甚至看守所不敢卖给法轮功学员笔和纸,践踏法律却又要极力掩盖的目的昭然若揭。此外,看守所还贪婪的勒索钱财,不管是取保回家,还是劫持到深州市洗脑班,看守所都以每天二十元向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勒索饭费。公安局、国保则向家属索取什么"保证金",最多一万,最少五千,有的家属甚至被勒索花费两万余元,不算抢劫的东西,仅这一项就十几万元。 作恶者罪责难逃 大法弟子按照真善忍法理做好人没错;根据自己的亲身体会和见证,向世人讲清法轮大法美好殊胜的事实没错;以慈悲的心向人们说清中共邪党的罪恶和本质特征,让人们免于在中共的蒙蔽和挟持之下助纣为虐,从而遭到天灾人祸的惩罚更没有错;无私帮助乡亲安卫星电视锅,让乡亲们看到真实的资讯报道,则是人品高尚的体现。这连那些参与迫害的警察都是从心里认同的。 这次被绑架的一位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提审时,对警察说:"我首先说明,不是你们审犯人,我没犯法,我是以一个大法弟子的身份和你们在谈话。"警察点头称"是"。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当面向警察指出,你们深夜绑架、非法抄家,这是犯罪行为;有法轮功学员直接在笔录上写下"国家没有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邪教,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修炼者拥有的一切大法书、大法资料也是合法的,是受《宪法》保护的"等等,很多警察都暗中表示赞同。只要能静下心来认真思考问题,即使是被中共思想控制最严厉的警察,也能明白事实是怎么回事,中共"610"及邪恶党徒们的疯狂犯罪行为让所有人都不齿。 临近灭亡的中共仍在继续它最后的疯狂,跟随即将在耻辱中解体的中共必然没有好下场。唤醒良知,唾弃中共,尽自己所能制止中共迫害善良好人,是每个人应该作出的选择。 张允、宋显英两位古稀老人是无辜的,如今已被关押在看守所非法拘禁三个多月了,她们身体状态十分堪忧,家人忧心如焚的期盼她们早日回家,安心颐养天年。请天下正义之士伸出援手,向中共当局发声,制止罪恶再继续,遏制更大的惨剧发生!
衡水市区号:0318 国保支队 2966274(办) 衡水公安局深州大队 深州市政法委书记:边广信 国保大队 看守所 3312136(办) 深州市610办公室:3326107(办) 发稿:2013年02月28日 更新:2013年02月28日 01:19:36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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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地区邪党十八大期间发生的绑架事件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在中共邪党十八大期间,在泸州地区发生了多起绑架案,作案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违法犯罪,却至今逍遥法外。这些人之所以敢公开违法犯罪、绑架勒索、关押他人,大概他自认为自己是"党"的人,在为"党"办事。其实,这是在自欺欺人,善恶必报,而且《宪法》规定,任何党派团体、组织、个人,都没有超越、凌驾宪法法律的特权,不管是什么人,什么党派团体,犯法就是犯法,违法犯罪之人怎么可以长久逍遥自在呢?套在他们脖子上的绳套只是他们自己不愿正视而已,犹如皇帝的新装。 一、 龙马潭区发生的绑架案 1、 特兴镇张世书老太太被绑架关押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早上八点,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魏园村中共邪党人员李启平、胡绍绪、袁亚飞、李化明等,纠集特兴镇政府长期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人员张远明、派出所文姓所长及警察,前往魏园村村民张世书家行恶。到了张的家门口踹烂门锁,闯入家中,抢走属于张的个人财物:光碟、年历、录音机、人民币现金、mp3、护身符等,把楼上楼下两扇门上的三保险锁搞烂,书柜的锁搞烂,然后将张世书强行绑架到纳溪建陶山庄洗脑班非法拘禁、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制洗脑迫害十七天。 张世书的丈夫去世已十六年了,孩子在外务工,她长期一个人独居。一到邪党敏感日,惊惊惶惶的特兴镇政府、派出所邪党徒便上门骚扰。当地恶人欺侮张世书如家常便饭。就十八大被绑架前,张世书被多次骚扰,老人无法正常生活。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号下午,特兴镇政府人员王秘书带一女子来骚扰;十八号下午六点三十分左右魏园村的邪党徒李启平、胡召绪来骚扰;十八号三十四组队长甘祥田也上门"打招呼";十九号张世书给儿媳送户口本没回家,二十号手机显现李启平的追找电话; 二十日一早魏园村恶人就到张世书家看人回家没有。 二十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张世书被李启平、胡召绪、袁亚飞追问,到哪里去了?干什么去了?并讹诈说张世书和某某开会在研究什么。姓袁的还威胁说张世书炼法轮功要影响孙子考大学;姓李的又找借口说张世书家中有资料,要进屋查看。这些人有什么权利侵犯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如此欺侮一个孤独的老人?对恶人肆无忌惮的违法侵权行为,张世书严词抗议说:"你们侵犯我人身自由的权利。" 此时特兴镇邪党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份子张远明来到现场,李启平向张远明恶告张世书不接她的电话。张远明与恶人李启平一起威胁张世书说:如果不配合,就不给办一些证明(如低保)。随后,十月三十日张世书被特兴恶人绑架、非法拘禁。 中共邪党十八大风头过去,遭受迫害的张世书从洗脑班回到家中。到家门口,见家门敞开,烂锁还挂在门上,家中一片狼藉。年迈的老人好不悲伤。 2、龙马潭区小市黄朝英被绑架、非法拘留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八点半左右,龙马潭区小市街道办事处杜家街社区中共邪党副书记郑登仲、邪党委委员王锋及小市派出所所长赵乐与警察 ××纠集一伙,绑架了龙马潭区居民黄朝英。 时日恶人恶警尾随黄朝英的丈夫,等其进屋便一窝蜂闯进去将正在做家务的黄朝英控制在沙发上不准走动。来人没出示任何证件,便拍照、进卧室、到厨房、客厅到处乱翻,找出了屋主人的大法书籍与光盘,一直翻找到上午十一点过。 随后以"检查"到有法轮功书籍、光盘为由将黄朝英绑架到小市派出所,而后又劫持到纳溪安富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3、红星小区张新莲被绑架,非法拘禁经过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张新莲在上班的途中被三个便衣拦截,三个歹徒以"到办公室谈话"为借口把张夹持到红星小区社区办公室。与之"谈话"的是红星街道办事处邪党陈姓书记,在现场的还有两男一女。张新莲说,要谈什么,快点,我还要上班,搞不赢了。对方在谈话中说,有人举报你炼法轮功。张回答:炼法轮功没有错!他们要张交出钥匙,要去查抄。张新莲抵制恶人的不法行为便不给钥匙,于是一个警察一把抢过张的提包,办事处邪党书记说,你在这等着,便欲起身到张家强行抄家。张新莲制止他们,说:"我人都不在家,怎么可以到我家乱翻呢?" 绑架案发生前张新莲就被连续骚扰。十月三十日,骚扰的电话打到她女儿那里。当晚恶徒猛烈敲击张的家门,门没敲开走了。第二天早上一女子借故敲错门看屋里的人在不在家。张新莲一出门,其女子紧跟在后。此时,张新莲接到丈夫的电话说要回家一趟,说是派出所要找他调查红星村民众抗暴烧警车一事。 张新莲的丈夫哪知道是邪党与邪党徒惯用的欺骗伎俩,接到电话后便老老实实往家赶。到家门口看见七、八个社区邪党徒与公安在家门口等着,还停有三辆警车。他一进屋,这群恶人就一拥而上,入室乱翻,拿走张新莲的个人物品大法书籍、光碟等。 当日上午十二点,张新莲被带到红星派出所,饿着肚子等到下午三点,张着急要上班,可无人理会。张新莲的女儿、女婿来派出所问出了什么事,张告知他们,我被绑架了。派出所一警察说:不要说是绑架。 到了下午四点过,派出所警察通知张新莲的女儿为张准备衣物,张的女儿急的哭了,问:你们要把人弄到那里去?无人回答,无人理睬。张新莲的家人一时不知张的去向,非常焦急、担忧。 张新莲被劫持到纳溪建陶山庄洗脑班非法拘禁,遭强制洗脑迫害,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十六天。 洗脑班责任人――泸州市 "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赖姓主任,及轮番来洗脑班参与迫害的邪党干部们明摆着绑架、非法拘禁他人触犯刑法已构成违法犯罪,但他们却恬不知耻的对受害人说,没虐待你,我这里这么好,弄你来清洗你的脑,住宾馆,吃得好等等。一个陈姓的主任说张新莲傻,张新莲对他说:你才傻,跟着江泽民当替罪羊。 邪党的十八大完了张新莲回到家,工作已失去了。 二、江阳区发生的绑架案 1、重维秀被绑架经过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晚上,重维秀所在的康华苑社区主任罗登莲率刘姓(小刘)办事员,与一名便衣男子敲开重维秀的家门,声称:我们来关心你,看看你。重维秀让他们进屋后善意的告诉他们:不要对法轮功抵触,对你们不好。法轮功学员做好人没有错。罗登莲企图到室内查看,找借口说:你没挂得有像吗?重维修回答:有。罗登莲趁机进屋查看。重维秀对罗登莲说:师父的像照耀全世界,当然要挂。并慈悲告诉她,不要反对法轮功,才有美好的未来。 两天后,重维秀下楼买菜。楼下停有一辆黑色小车,前后门各停一辆警车堵在门口。有十多人聚集在楼下,有穿制服的,大部份是男人。重维秀与社区的小刘照面,小刘谎称"检查卫生"。重维秀刚走到门口,被小刘叫回,说:"有人要找你谈话。"重维秀以为回屋谈话,就上了楼。 只见这一大群人跟了过来,一个叫王刚的警察与另一名约五十岁左右的偏分头男子要重维秀跟他们走,说是"到办公室谈话"。重回答:有什么话就在这里谈,不去办公室。那名男子说:"不走就搜!"于是拿出搜查证要重维秀签字,遭拒绝,随即七、八个人闯进门来就开始满屋乱翻。重维秀制止恶人非法查抄,被那名偏分头男子拦住。这些人拿走重维秀的几本大法书籍没列清单,也没打收条。一个年纪大的恶者还说"把香炉端走!" 随后那偏分头男子喝令重维秀:"走!""不走也得走!"于是将重维秀劫持到纳溪建陶山庄洗脑班,非法拘禁十四天。在洗脑班重维秀遭非法强行搜身侮辱,还被恶警王刚猛击一拳推倒。 2、江阳区梁文德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五日上午九点钟左右,一伙歹徒闯进梁文德的家,抢走梁文德的大法书籍,光盘,大法资料等,然后将梁文德绑架到纳溪建陶山庄非法拘禁。梁文德遭非法搜身侮辱,非法剥夺人身自由 十一天。 作案人:江阳区南城街道办事处政法委书记陈强;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办主任陈新德(女);龙泉社区书记江霞(女);社区管法轮功的主任付蓉(女);管段警察张卫华;城管协管马学文等。 3、江阳区李世芳被绑架、非法拘禁 十一月七日下午,李世芳在王氏商城金井湾门市办公遭不法份子绑架。恶人以"去派出所问一件事情"作幌子将李世芳劫持上车,一路上两名女子把李世芳押在中间。到了纳溪建陶山庄洗脑班,一杨姓女警要非法搜身,遭李世芳严辞抵制。李世芳被非法拘禁十天。 作案人:江阳区南街办事处政法委书记陈强;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王建;江阳区南街办事处财政所刘姓女子等。 4、江阳区李光南夫妇被绑架 李光兰夫妇被非法拘禁在纳溪建陶山庄洗脑班数日。李光兰的丈夫是没有修炼的普通百姓,也遭到迫害。 三、纳溪区唐世奎被绑架、关押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早上九点十分,纳溪区棉花坡人士唐世奎从家中出来到达蓝田宪桥公交车站时,几个陌生人将他围住。棉花坡群公办主任、长期迫害法轮功的镇政府人员田太云与中共邪党人员周华月二人现身作案现场,确认是唐世奎后伙同歹徒将唐世奎绑架上车。先将唐世奎带到棉花坡派出所审讯室,强行将其按到木凳上,还企图给唐戴手铐,遭到唐世奎抵制。折腾到下午一点多钟,唐世奎被劫持到纳溪建陶山庄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唐世奎家有九旬老人,再三要求放回家侍奉老人,洗脑班恶人不允。唐世奎绝食抵制迫害被强行灌食,非法关押数日。 唐世奎绑架案的作案人员纳溪区棉花坡镇群公办主任田太云,是纳溪区棉花坡镇长期迫害法轮功的政府人员。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此人涉嫌参与秘密绑架法轮功学员李全英(唐世奎的妻子)进行非法拘禁、强制洗脑迫害。 江阳区不法份子绑架了高坝的黄朝珍;龙马潭不法份子绑架红星村魏晓蓉,二人关押在纳溪看守所至今。 四、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根据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中国宪法确立中国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在如何社会都应该受到鼓励,当然都是合法的。一切迫害法轮功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我们看看这些迫害法轮功、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违法者触犯了那些法律。 1、《宪法》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对照中共自己的现行法律,看泸州十八大前与十八大期间号称"政府行为"的大规模绑架案,以"学习"、"提高认识"为名把人囚禁起来,让人在失去自由的环境下被迫接受强制洗脑,这不正是"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的违法行为吗?为了防止十八大北京出现上访潮,把法轮功学员作人质扣押到十八大结束,涉案人员触犯中共《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绑架罪;触犯中共《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 2、洗脑班里作为洗脑用的音像及文字资料,均是诬蔑诽谤法轮大法、栽赃构陷法轮功的谎言,人证物证俱在,洗脑班及洗脑班的责任人、及参与洗脑迫害的人触犯了中共《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严重的侮辱罪、诽谤罪。 3、迫害信仰。洗脑班要法轮功学员写出洗脑后的心得,表达反对法轮功的态度。有的法轮功学员证实大法好,讲真相,坚定维护大法;有的不看不听也不写,抵制洗脑。一天洗脑班来一位上级领导视察,看见在一个人的本子上记录着"没心得,一片空白"。于是把本子一摔,说:"这种写法,不行,继续关!" 《宪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共《宪法》第三十六条中还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洗脑班强制法轮功学员背叛佛法正信。用权力干涉他人的信仰,用强制的手段剥夺他人信仰自由的权利,违反其《宪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触犯了中共《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犯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信仰自由作为公民最基本的人权,应该得到切实的保护。法轮功学员有信仰"真善忍"的自由,有传播信仰与表达信仰的自由,拥有法轮功书籍等个人物品是完全合法的。法轮功学员家中有法轮功书籍等物品竟成为歹徒们对其绑架洗脑的理由;龙马潭区公安分局还对黄朝英有法轮功书籍、光盘等物品进行非法的"行政拘留"。 法轮功学员黄朝珍、魏晓蓉在十八大后仍然被非法关押至今,据说已被批捕。有恶人说在她们住所处搜出电脑、打印机等物,便认为不得了。其实法轮功学员拥有这些东西用于传播法轮功真相,表达"真善忍"信仰;向广大人民揭露法轮功遭到的迫害,呼吁制止这场残酷的迫害,这是公民在依法行使言论自由、思想、信仰自由的合法权利,没有丝毫的过错。江阳区、龙马潭区公安分局以此加害于她们,徇私枉法迫害信仰,这是执法者在违法犯罪。 4、十八大泸州大规模绑架案还涉及非法入侵住宅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搜身罪;滥用职权罪等等。
泸州地区为保十八大搞出的大规模绑架,不管是听命于江泽民还是周永康,都是触犯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犯罪就是犯罪,打着"政府行为"的旗号作案也改变不了犯罪的实质。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犯罪的,谁参与了谁做了什么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这一点许多明白真相的人都是心中有数的,大家都在等待着最后审判的结局。 从泸州地区绑架案可以看出,一桩绑架案往往是多人伙同作案。主谋往往胁迫、纠集各部门参与,七、八人、十几人合伙参与。也许觉得多一个人,多一个垫背的便多一分胆子;以政府的形象出现,以执法者形象出现实施绑架,为的是掩人耳目欺骗百姓,造成"国家不允许"的假相,掩盖违法犯罪的实质;作案人心虚,所以惯用欺骗的手段作案。如以到某处"谈话"、"跟我走一趟,找你问点事,一会就送你回家"等等对受害人进行诱骗实施迫害。龙马潭歹徒绑架了张新莲,为了骗其丈夫回家开门进行非法查抄,就打电话说是调查红星村民众抗暴焚烧警车案,……。不管什么目的,什么动机,什么手段,只要参与了迫害法轮功,实施了违法犯罪,就是罪犯。只不过现在是延迟审判的罪犯。 综上所述,是想让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清醒,看清自己的所作所为,看清自己面临的危险。实在是不愿看到你们悲哀的结局,实在是想慈悲的拉你一把,让你从悬崖边回头,从迷蒙中醒来。你们想想吧,如果你们不去做迫害的事,不去推波助流,这场迫害能持续十几年吗?这十几年,有多少大法弟子被抓、判,在狱中被酷刑折磨的九死一生?甚至几千人失去生命,多少家庭骨肉分离、亲人离散?还有多少孩子失去遭迫害的双亲成为孤儿? 目前许多民众也在联名声援营救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也有体制内的党员干部,也有政法委、"六一零"人员在抵制迫害。人心在觉醒,相信你的良知未泯正义尚存也能做到从迫害中退出。违法必究,不是谁在吓唬谁,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错误命令也要承担责任。只有立即停止迫害,才可能争取美好的未来。 发稿:2013年02月28日 更新:2013年02月28日 01:32:06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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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共人员迫害法轮功概述(3)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接上文 "国保"的前身名为"政保"。中共夺取政权后,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即军管会)打压"反革命"。后来,军管会中的治安机构改为公安厅,主要任务是针对"敌特分子"及内部保卫,后改名"政治保卫",即"政保"。政保的功能就是针对"阶级敌人",维护中共暴政。 中共全面迫害法轮功之前,政保系统从一九九六年就开始对法轮功出版物暗中调查、收缴、罚款,并监听、跟踪,刺探"情报",为制造敌人、为迫害寻找借口。 大概二零零一年,"政保"更名为"国内安全保卫",即"国保",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暴力工具,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跟踪、电话监听、绑架、抄家、刑讯逼供,为劳教、判刑编撰所谓 "证据"等。 国保在行动中常采取突击、秘密的方式,不遵循通常的法律程序,不出示证件,随意恐吓辱骂,限制人身自由,无理殴打、跟踪、绑架、逼供等,国保警察一般着便衣,不穿制服,是典型的"特务"行当。 据不完全统计,九九年七月以后的五年内,衡阳祁东县公安局政保(国保)股股长贺峥嵘绑架关押祁东县法轮功学员二百人次以上,数十人被劳教,多人被判刑,敲诈勒索钱财几十万元。大陆各地公安局国保警察是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主要打手。 以下是湖南各地公安局国保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案例。 一、郴州嘉禾县国保大队教导员胡永辉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郭会生
二零零九年七月,郴州嘉禾县法轮功学员肖四兰因讲真相被蓝山县警察绑架,右手被扭伤,骨骼错位。嘉禾县政府法制办干部、法轮功学员郭会生与妻子李菊梅得知消息后,给蓝山县公安局局长席小刚打电话、写信讲真相,要求释放肖四兰。席小刚却恶意上报湖南省"六一零"。 在省"六一零"的指使下,嘉禾县国保大队警察于八月六日晚将郭会生夫妇绑架,非法抄家,抢走贵重物品及现金(包括亲戚准备用于建房装修的几十万元)。国保大队教导员胡永辉等四人将郭会生反绑双手摁在地上殴打,郭会生满头满脸都是血。非法审讯时,郭会生头半掩着,垂下来的衣服上都是血迹,被四、五人抬进抬出。十月六日,生命垂危的郭会生被送医抢救,于十月十二日被迫害致死,终年52岁。 李菊梅被关押在看守所四个多月后,被迫害致下身大出血昏厥,被取保候审。二零一零年三月,肖四兰被非法判刑三年。 在湖南省"六一零"的迫害指令下,郴州嘉禾县国保下狠手,将当地政府法制干部郭会生活活打死。打人凶手之一胡永辉。 二、衡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周著文、雷振中等迫害罪行案例 1、毒打二十九岁青年陈湘睿一夜致死
陈湘睿,男,终年29岁,衡阳市动力配件厂家属。迫害开始后,陈湘睿多次进京上访,多次被关押。二零零一年一月,陈湘睿在家被绑架,关押在拘留所半年之久。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一日晚九时,周著文、雷振中带领一帮恶警撬门砸门闯入,对陈湘睿拳打脚踢,拖出家门近七十米远,塞进一辆中巴车,陈湘睿面朝下被按在座位底下,恶警脚踩在他身体上,不能动弹。到公安局后,陈湘睿被吊起,毒打了整整一晚。次日十点左右陈湘睿停止了呼吸。 2、暴打吴瑞荣、雷映群夫妇 吴瑞荣,男,59岁,原南方航空公司湖南分公司大客司机。妻子雷映群系衡阳市金属材料总公司会计。因上访,夫妇俩先后被开除工作。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三日,周著文、雷振中将吴瑞荣从家中绑架到市公安局,用两个手铐吊起,周著文拳头猛击其面部、胸部,打晕了,凉水泼醒再打,从晚上七点多直到次日凌晨,吴瑞荣两手成黑紫色、失去知觉,身体剧痛。关入衡阳市第一看守所,周著文、雷振中唆使犯人暴打吴瑞荣,数人按住他的脑袋往墙上撞……其后,吴瑞荣被劳教二年。 二零零一年五月,雷映群被劫持到东风路派出所,双脚点地吊铐在窗户铁栏上一晚,手铐卡进肉里。周著文还把她双脚搁在椅子上,体重集中在钢铐卡死的手腕上,剧痛。同年六月,雷振中等人把雷映群从看守所带到旅店房间里,吊铐、毒打,折磨三十多个小时。被看守所关押数月,周著文、雷建中多次刑讯逼供,将雷映群枉判四年。 3、酷刑折磨胡卫平致重伤离世 胡卫平,男,衡阳人,终年50多岁。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六日下午,周著文等将胡卫平从家中强行绑架,施酷刑,吊铐、毒打、灌不知名毒水,致使胡卫平神志昏迷、精神恍惚,肝、脾等内脏严重受伤、恶肿、瘀血,于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离世。 三、衡阳祁东县公安局原国保队长贺峥嵘迫害罪行案例 1、刘检保,男,现年54岁,衡阳市祁东县白地市镇双凤村村民。全家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小年),镇派出所所长匡世意等人在家中搜出法轮功真相资料,将刘检保打得遍体鳞伤,劫持到祁东县拘留所。同年三月十八日,贺峥嵘带领五人,将刘检保押到过水坪派出所,私设刑堂严刑拷打三天,逼问真相资料来源。警察用新的棕绳狠劲抽打,用拳头打脸和脖子,刘检保双脚被打得粗肿如桶,皮开肉绽,左小腿骨被棍子打裂一寸长的口子,不住地淌血。刑讯逼供三天,刘检保两天两夜滴水未进,贺峥嵘等人不顾刘检保死活,用"背宝剑"酷刑折磨,还将一根根针深深刺进刘检保的十指,鲜血淋淋,刘检保痛得昏死过去。同年九月八日,因发放真相资料,刘检保及妻女都被绑架,刘检保再遭贺峥嵘等人残暴毒打后,被拘留所关押两年。刚考上中专的女儿刘英,遭贺峥嵘为首的警察打骂,双手吊铐在窗框上,巴掌打脸,揪头发,拳打脚踢。被关在拘留所十八个月后,十五岁的刘英被迫失学。 2、肖亚芳,女,终年30岁,住衡阳祁东县黄土铺镇。因修炼法轮功肖亚芳被祁东县公安局非法关押两年多,在看守所遭警察毒打,被折磨得神志不清、骨瘦如柴。出来后肖亚芳生活不能自理,极度虚弱,被家人两次送往医院急救,第一次花了一万多元钱,不见好转,再次送医救治,终因被迫害的太严重,于二零零四年九月底离世。 四、娄底市新化县国保大队长王晖等人迫害罪行案例 1、袁国清,男,现年50岁,娄底市新化县糖酒副食公司业务骨干。二零零二年在新化县拘留所,恶警指使下,袁国清被犯人暴打致前胸后背到处是瘀血、紫、黑的,锁骨被打断。二零零九年,袁国清被绑架到县国保大队,王晖、教导员游朝峰等三人刑讯逼供,拳打脚踢,袁国清的脸被踢得乌黑,肿得变形,送进看守所,看守所值班人员录相时,都感到吃惊。十三年屡遭迫害,袁国清家庭破裂,累计被迫害性罚款近一万元。 2、张桂花,女,五十多岁,住娄底市新化县上梅镇园株岭社区。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张桂花发法轮功资料被县国保便衣绑架,以王晖为首的三个恶警轮番毒打,扇耳光、用湿抹布抽打嘴脸,打得张桂花鼻青脸肿。张桂花被劳教一年,因身体原因被白马垅劳教所拒收,转回拘留所被再次拒收后,放回。张桂花女儿被国保警察敲诈现金六千元。 五、郴州地区国保迫害罪行案例 1、向怀香,女,现年62岁(一九五零年八月十三日生),郴州市建设银行退休干部,家住郴州市北街91号。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下午,郴州"六一零"、苏仙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廖秉刚带队闯入向怀香家,绑架了向怀香以及与她在一起读法轮功书的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四位八十岁的老人。并抢走了电脑等私人财物,及现金一万五千多元。其后,廖秉刚等人罗列所谓证据构陷,向怀香被苏仙区检察院、法院判重刑七年。 2、许运炎,男,现年47岁,郴州永兴县人。多次被永兴县公安局曹恒刚绑架关押,其祖上留下的"光洋"等财物被抢。二零零四年四月,曹恒刚伙同安仁县公安局政保(即国保)股股长陈运清等十多人将许运炎绑架。一日,许运炎被带到一个山里派出所,刑讯逼供。陈运清给他戴上脚镣,两名警察抓住许运炎双手,按住肩膀,强行跪下。许运炎没有动,恶警狠狠地踢他,许运炎右腿膝盖骨被踢断,痛得全身冒汗、发抖。第二天,许运炎被劫持到安仁县看守所,九个月后,被安仁县法院枉判七年,在网岭监狱受尽折磨。 六、常德津市市公安国保队长周仁定迫害罪行案例 1、卢永珍,女,终年63岁(一九四一年生),津市市大米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三年三月,卢永珍在家中被绑架到看守所,遭周仁定、雷民主、罗培杰、胡月、沈红久等国保警察殴打,致使卢永珍全身、特别是头部疼痛难忍。同年五月,卢永珍被劳教两年半,因身体原因被劳教所拒收后,继续被关在看守所。直到年底,家人被勒索了一千元后,才被放回家。卢永珍的头部一直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七日,卢永珍头部剧痛,随即五官大出血,离开人世,当时她双臂还留着被捆绑的深深的印痕。
2、章俊武,女,终年58岁(一九四六年生),常德津市市五金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三年二月底章俊武被从家中劫持到津市看守所,国保警察周仁定、雷民主等人拳打脚踢,章俊武被踢跪在地,周仁定穿着皮鞋站在她双脚上狠劲的踩,章俊武的双脚变紫、肿大,嘴角也被打出血。章俊武被劳教一年,因身体状况太差,被白马垅劳教所拒收。仍被继续关押,章俊武绝食七天,生命垂危无人过问,亲人去探望时才送医抢救,零四年四月,章俊武由家人从医院接回。二零零五年一月四日,章俊武突发脑溢血症状离世。
3、张丽萍,女,终年38岁,常德津市塑料厂职工。只学了三天法轮功,五套功法还没学会,迫害就开始了,因为害怕,她再没修炼。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国保周仁定、雷民主、张安华等人在绑架一位法轮功学员时,不分青红皂白将碰巧到访的张丽萍及其同伴一起绑架。张丽萍在派出所被关了一天一夜,遭到周仁定、雷民主和罗丕杰等人下流而凶狠的毒打,张丽萍全身瘀肿,下腹部到大腿根部和外生殖器肿成了黑紫色。被勒索一千元放回家后第三天,张丽萍服毒身亡。(注:法轮功不允许自杀,五套功法还没学会的张丽萍服毒自杀是其个人行为,她的死是中共的迫害直接造成的。) 七、常德临澧县国保恶警杨峰参与迫害案例 1、欧克顺,男,终年39岁,望城乡宋玉村人。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二日,常德市办洗脑班,杨峰将欧克顺骗至常德戒毒所关押。一月二十日上午,欧克顺口吐鲜血,被迫害致死。 2、傅建平,男,48岁,原临澧县工商银行职工。曾五次遭杨峰绑架关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日,傅建平因讲真相被绑架到四新岗派出所,警察对他拳打脚踢,杨峰、龙云飞等四人将傅建平两手分开吊铐在床顶上,只脚尖落地,手铐钳入手腕皮肉,痛的傅建平大汗淋淋。其后,傅建平被判三年,在网岭监狱受尽折磨。 3、金新春,女,58岁,县广播电视局职工。五次遭绑架关押,三次诬判,八年冤狱。九九年十一月四日,在家中被绑架,关押二十七天,杨峰白纸字条敲诈八千元;二零零零年四月进京上访被枉判三年;二零零四年五月九日,金新春被杨峰关入津市看守所,枉判三年半。 4、杨明凤,女,68岁,县百纺公司退休职工。杨明凤遭杨峰六次绑架,84岁的父亲多次受惊吓病倒去世。 5、张金文,女,58岁,城关一校退休教师。被杨峰三次绑架进拘留所和常德洗脑班迫害,先后非法关押八个多月,家属被勒索五千八百元。 6、祁开香,女,63岁,退休教师,一家三口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四月,祁开香到北京上访,被杨峰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敲诈现金四千元。二零零一年一月,杨峰将祁开香劫持到常德戒毒所强迫洗脑,再转到县拘留所关押两年又八个月。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杨峰上门抄家,将祁开香丈夫关押一个月,敲诈现金一万元。高压下,女儿祁华心脏病复发,于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去世,年仅35岁。 7、陈绪华、杨金枝夫妻,都是县广播电视局退休职工。多次被骚扰抄家,三次敲诈达一万八千元。九九年十一月,陈绪华被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一个月,被敲诈六千元。二零零四年,杨峰上门抄出法轮功资料,白纸条敲诈一万元。 八、永州宁远县国保警察毒打致死法轮功学员谭翠英 谭翠英,女,终年57岁左右,永州市宁远县人。因修炼法轮功,她与丈夫欧易成多次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女子监狱期间,谭翠英被打毒针,很长时间不能自理。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宁远县舜陵镇政法委书记欧双才、县"六一零"头目乐永贞、周耀明、唐德鑫及县国保大队队长徐克光带国保警察十多人上门非法查抄,翻箱倒柜,抢走私人财物,将欧易成绑架至县看守所关押。六月三十日,谭翠英到国保大队要求释放丈夫,遭国保恶警毒打致昏死,遍体鳞伤。回家后,谭翠英大、小便失禁,精神失常,不会穿衣,于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八时离世。
九、湘潭国保警察虐杀经济师李震被 李震,男,终年52岁,原湘潭市科委器材公司经济师,家住湘潭市雨湖工人新村社区。二零零二年二月二日李震被绑架,国保警察黄志、谭继刚拿着李震身上的钥匙,非法抄家。李震被关押在政法委,不让睡觉,一个一米八左右的国保一拳将李震肋骨打凹塌。张姓局长说:"上面授予我们的权力,可以随时将你们在地球上消失"。遭刑讯逼供后,李震被劫持到湘潭市三角坪看守所,同年三月二十八日,被劳教二年,送新开铺劳教所因身体原因被拒收。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李震含冤离世。 十、株洲市荷塘区国保警察酷刑折磨张和君 张和君,女,53岁,株洲县人,株洲市荷塘区原活塞销厂职工。二零零零年张和君被非法判刑五年,出狱后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一日,株洲市荷塘区国保大队在衡阳绑架张和君,折断她的右脚背骨,劫持到株洲荷塘区国保大队酷刑逼供两天两晚。四个彪形大汉剥掉张和君的衣服,双手反铐在椅子上,用抹布把她的嘴封住,往她鼻孔里灌辣椒粉、红花油、开水、脏水,张和君极度痛苦、呼吸困难,这时,四个大汉一边两个抓住她的脚喊"一二三"同时用力向后背拉,张和君身体像被"五马分尸"一样撕裂般剧痛,接着又用鞭子抽打她的脚,穿着皮鞋踩,直到她的脚背充血肿至四五寸高。恶徒们打累了,就把张和君悬空铐在窗户上,每隔十至二十分钟从头上泼一次冷水,直到第二天早上。四月十三日张和君被送到株洲市第二看守所,枉判十二年。 十一、长沙市开福区国保警察绑架徐敬娴一家三口 徐敬娴,女,六十二岁,长沙市建筑工程公司退休职工,家住长沙市开福区竹山园社区。二零零五年四月五日,开福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静、王建光、主江及新河派出所警察将徐敬娴和她未修炼法轮功的丈夫、儿子绑架。而后,国保警察在没有任何亲属在场的情况下,将徐家翻了个底朝天,所有值钱物品被掳掠一空,两万六千余元现金被抢。其后,国保警察胁迫申和森与徐敬娴离婚,就可放他,申和森不配合无理要求,被劳教一年零三个月,儿子被劳教一年六个月,父子二人被劫持到新开铺劳教所。徐敬娴被枉判三年,关押在湖南省女子监狱。
十二、长沙市天心区国保警察毒打雷井雄致残 雷井雄(又名雷岚),男,三十多岁,郴州嘉禾县人。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雷井雄在长沙市火车南站附近的租住处,被天心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遭疯狂毒打,致重伤,昏迷不醒,当晚被送到火葬场。在将要火化时,在场的一女警发现雷井雄轻微的动了一下,才知道他没有死。几名男警还说:"烧掉算了。"女警说:"人还未死,不能烧。将来追查责任,谁负责?"雷井雄这才被送往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及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诊断显示:殴打造成雷井雄颅内积血,头部左侧面瘫,左耳、左眼严重受伤、致残,部份失忆。医生用铁夹子把雷井雄的脸固定了四十多天,因不能正常进食,不得不把喉管切开、用注射器灌食。因脸严重变形,雷井雄一直找不到工作。零九年六月十八日,他随姑父肖枚生准备从广州乘飞机到杭州打工时,在机场被国保警察劫持。其后,雷井雄被判八年徒刑,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投入贵州省都匀监狱关押至今。
十三、邵阳国保警察竹片毒打唐满元致内脏打坏、伤重离世 唐满元,女,终年65岁,家住邵阳市湘印机厂宿舍5栋306号。二零零二年夏唐满元被邵阳市大祥区公安分局政保股长刘志勇等警察绑架,多次变换关押地点,被反复毒打,恶徒用竹片将唐满元从头打到脚全身打肿,逼迫她踩法轮功师父法像。二零零二年底回家时,唐满元头部、脸部都是肿的,内脏被打坏,于二零零三年春离世。 发稿:2013年02月28日 更新:2013年02月28日 01:22:02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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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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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满城医院检验科主任孙连香遭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满城县县医院检验技师孙连香,曾是县医院检验科主任。她坚持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人,遭到满城县公安局、县国保大队、城关派出所、县医院等不法人员的骚扰、免职、非法抄家、绑架、劳教、灌食等残酷迫害。以下是孙连香遭迫害经历。 孙连香曾是一个火爆脾气、心直口快、争强好胜的人,由于她这些不好的性格,导致她经常和家人、同事闹矛盾,致使家人、同事和自己都受到很大的伤害,身体也经常不舒服,有时自己也觉的活的没有意思,常常仰望苍天自言自语:人活着的真正意义是什么? 修炼大法 道德升华 就在她迷茫和彷徨的时候,一九九七年六月的一天,一位法轮功学员给她介绍了一本叫《转法轮》的书,告诉她这本书非常好,叫她一定要看。她回家拿起书翻翻,看着看着,突然眼前一亮,这不正是自己要找的吗?人为什么要活在世上,真正活着的意义是什么等等一些很深奥的问题一一都被解答了,从此她再也放不下这本书了,知道了应该怎样做人了:依照书里要求的以真、善、忍衡量自己的言行,与人为善,做什么事都先考虑别人,工作上更是兢兢业业。 因为孙连香工作出色,被提拔为检验科的主任。检验科检验一个项目都需要试剂,所以化验需要购进大量的试剂,一些厂家为了达成长期合作的目的,就对她说;给她10%至15%的回扣,还有的直接给她现金,都被她一一回绝,因为师父和大法告诉她不能得不义之财。为了让医院少受损失少出钱,她进货时还把试剂压到最低价。 有一次,孙连香被一辆违章的轿车给撞了,新买的自行车被撞坏了,她人被撞得头晕目眩,可她心里想自己是炼法轮功的,师父说了不能给别人找麻烦,就让司机走了,她自己坚持着把撞坏的自行车推回了家。 孙连香的家人和同事也都从她的身上看到了大法的美好,所以丈夫和孩子也很支持她炼功。 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遭中共绑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流氓集团出于妒忌开始无端的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电视上每天连篇报道诬蔑诽谤法轮功的言词。孙连香愕然了,不知道这是怎么了。她回想自修炼法轮功以来,想到这她明白了,师父没有错,法轮功没有错,肯定是上边不了解法轮功。秉承良知,她决定去跟国家领导人去说清楚。第二天,她毅然坐上去北京的汽车依法上访,在天安门她被追赶来的娘家弟弟、弟妹强行拉到车上,拉回了家。 一天下午,孙连香正在工作,院长孙金山和满城县公安局政保科的赵玉霞、张震跃等人闯入检验科办公室,二话不说他们就开始翻抽屉、翻柜子,翻出大法书一套,赵玉霞还强行把她家的钥匙从同事手中拿走,把她强行劫持到警车上,一直拉到她的家,非法打开她的家门,到处乱翻,直到他们翻到几份救人的真相资料。就这样她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被拘留所勒索了三百元钱,没有任何手续。回到家后才知道在她被非法拘留期间,赵玉霞恐吓、威胁家人向家人,还向家人勒索了三千元现金,没有任何手续。 从此一到中共所谓的敏感日,单位院长孙金山、保卫科科长张满生等就打电话骚扰孙连香,还打电话骚扰她的丈夫,叫看着她在家呆着。单位里也看着她,还叫单位找人跟踪她,搞得她全家人都不得安宁。她决定继续去北京上访去为师父和大法说句公道话。 再次进京遭绑架 被野蛮灌事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的一天,孙连香又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在天安门广场,她拿出了自己准备好的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大声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一群便衣蜂拥而上,拳打脚踢连拉带扯把她推上一辆车上,直接把她劫持到天安门广场派出所。 在派出所,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关押、折磨,恶警两天两夜不让他们吃东西。后来在一个深夜,她们被强行拉到北京一个劳教所,恶警们对她连夜非法审讯,强行让她在一张纸上按手印、拍照,她不配合,两三个恶警就一拥而上,对她拳打脚踢,当时她已经两天没有吃一点东西了,而且还带着例假,被他们疯狂地打骂,倒在地上,然后恶警又把她强行拽到一个小黑屋子里,又对她开始非法审讯,拽住她的头发,从里屋拽到外屋,头发被他们一缕一缕的拽下了好多。她还是不屈服,恶警们就强行用蹲裆式罚她长期蹲着不让动弹,两个恶警就拿出刀子恶狠狠地说:"用刀子捅死你,谁都不知道。"又对她大打出手。就这样被他们迫害了近三个小时,血和裤子粘在一起,头发蓬乱。 第二天,驻京办的两个人又非法把她劫持到保定驻京办,把她的双手铐在一个小床上,没过多长时间,满城县公安局恶警李虎等人把她劫持到满城县看守所,这时她已绝食九天。 在她绝食到十二天的时候,公安局副局长赵洪祥、政保科科长赵玉霞、张震跃、看守所狱医贾瑞芹等叫来一帮刑事犯,两个刑事犯强行把她从屋里拽出来,把她强行按在走廊的大椅子上。野蛮地往她的鼻腔里插管,他们用的管子跟输液管差不多,因她的鼻腔窄插不进去,贾瑞芹就让几个人按着她,使劲往里插,插得她满脸和地上都是血。贾瑞芹还是恶狠狠的不停地往里插,还是插不进去。他们又强行将她拉到县医院急诊科。同事们都去看她,看到她被迫害得骨瘦如柴,危在旦夕,都流下了同情的眼泪,拽着她的手不肯离去。同事们说:"这么好的人怎么被迫害成这样?" 后来在她大哥和母亲的强烈要求下,贾瑞芹他们才放人,她大哥用县医院的120车把她接回了母亲家。 被迫流离失所 孙连香回家一个月后,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突然有一天,恶警赵玉霞、张振跃等人闯进她弟弟的家中(弟弟住在同一楼的1楼,她住6楼),说要绑架她非法劳教。她得知消息后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家。从此一年多的时间,她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丈夫、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老母亲都不能相见。 被恶警弟媳绑架 遭非法劳教 孙连香的弟媳妇叫祝小红,在满城太行监狱工作,因她受邪党的毒害太深,曾多次迫害过法轮功学员。 有一天,孙连香正在路上走着,被她的弟弟、弟媳祝小红和祝小红的妹妹、嫂子看见了,把她拽到他们开的车上,她弟弟怕她再受迫害,就跟祝小红说:"放了她吧。" 祝小红恶狠狠的说:"不行!我非得把她抓回去!"孙连香被她们绑架到保定八里庄劳教所。 就这样,没有任何手续,孙连香被非法劳教了四个多月。在劳教所,她被迫做奴工,抹铅板(抹铅板时因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使有毒的气体不断的吸入人体导致鼻腔出血和咳嗽等)不但没有任何报酬,动辄就被关小号迫害、刑具折磨。 在孙连香被非法劳教期间,满城县公安局恶警赵玉霞等人还经常到学校去骚扰孙连香的儿子,因而孩子被同学歧视,精神压力很大,无心学习,在这种几乎崩溃的精神压力下,出手打了一个说她妈妈坏话的同学,被打的同学威胁他并向他索要三百元钱,他只好到处借钱,把自己剩余的二十元钱的生活费也给了同学,自己饿的支撑不住晕倒在学校。劳教所恶警们逼迫她写所谓的不炼功的保证才放她回家。 讲真相再次被绑架 二零零七年二月,孙连香在发真相资料时,被人构陷,那天晚上她正在值班,院长张会福、副院长靳凤池等人带领公安局副局长赵洪祥、刘卫东、张建民等人,闯进化验室,二话不说就强行给她戴上了手铐,她说:"我干什么了?"赵洪祥说:"干了什么你自己知道!"她知道自己没有违反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宣传品也是和法的,是在履行宪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法轮功学员讲清真相、传播法轮功无罪。)就这样没有任何手续的把她绑架到满城县看守所。 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第二天,赵洪祥搓着腰说:"孙连香你上次绝食出去了,这回你别想绝食了,马上拉走劳教。"然后就把她劫持到保定市劳教所。到劳教所必须先进行体检,给她体检血压高达220,劳教所拒收,说怕有生命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满城县公安局长马永乐、副局长赵洪祥等人非但不放人,又把她非法劫持回满城县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拄着拐杖两次到看守所要求他们放了自己的女儿,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女儿没有触犯国家的任何一条法律。自己的女儿是一个好人,也是一个非常孝顺的女儿,他们还是不放。 她的血压持续不降,家人怕她受到不测迫害,强烈的要求看守所放人,看守所怕出危险担责任,才放她回家。 县医院领导参与迫害 孙连香从看守所出狱回家后,县医院长张会福不让她上班,并派医院的靳凤池、年秀琦、张满生等人到她家对她进行骚扰、监视,还让医务科科长赵玉民给她测血压长达六个月之久。 这期间,她的老母亲拄着拐杖找到院长及其家属,要求让女儿上班,孙连香的哥哥嫂子也多次找张会福要求让她上班。张会福就多次要求她哥哥写保证书,还说要罚款1000元。她哥哥知道自己的妹妹没有错,拒绝交所谓的罚款。 六个月之后,孙连香找到张慧福要求上班,张慧福还是不同意。孙连香认为自己没有错,毅然穿上白大褂,直接回到自己的岗位。张会福就命令财务科强行从她工资中每月扣除一百元,直到扣满一千元为止。 在此奉劝那些被无神论洗脑、还在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人,不要以为因果报应虚无缥缈,神佛是真实的存在!人所作善恶都要自己承担,害人者终害己!看看薄熙来、王立军,他们曾经丧心病狂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天里昭彰,毫厘不爽。不要再助纣为虐,停止迫害法轮功,善待大法,生命才会有美好的未来! 发稿:2013年02月28日 更新:2013年02月28日 01:21:34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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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郭勒市那丽环被非法关押和骚扰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那丽环,女,一九五八年三月一日生,现年五十五岁,霍林郭勒市人,曾四次被中共非法关押,长达六十四天,先后被勒索现金一万八千元,限制出行长达三年,霍市珠斯花街道人员十余次入室骚扰。二零零六年八月,那丽环被非法关押乌兰浩特看守所期间,曾被注射不明药物。 一、九九年四月邪党街道办、公安入室骚扰 一九九九年四月,霍市珠斯花街道办一个姓杨的办事员,两次入室骚扰,对那丽环说:"你别炼了,共产党不让。"并经常在那丽环家附近的一个电话亭旁监视着她的一举一动,紧接着霍市珠斯花派出所一个片警,个头不高,长的胖胖的,长期在那丽环家附近蹲坑。 九九年十月份,霍市政保科恶警郑明道、秦宝库、包杜冷、翟拓等四人非法闯入那丽环家。恶警郑明道逼迫她说:"你不能再炼了,再炼就拘你。"并让那丽环在保证书上签字,那丽环拒绝签字;恶警就逼着她骂大法的师父,那丽环说:"你怎么让我骂人?我不会骂人。你教你们家里人骂人吗?"后来,她丈夫替那丽环签字后,恶警才走了。 二、一句"随缘",就关进了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 那丽环与三名大法弟子进京依法上访,给大法说句公道话。到了通辽火车站,霍市公安处管兵等两个人,拿着几十张大法弟子的照片,先绑架了大法弟子刘梅,后又将那丽环、张秀清等二人绑架。带到车上,通辽公安将那丽环等三人戴上手铐关进了通辽市河西看守所。 四月二十一日,霍林河公安局局长助理赵秀发、赵凤云,秦宝库、公安处两个警察及老干部处的小贾把那丽环等去通辽非法押回。在此过程中,恶警赵秀发给那丽环等三个人的手交叉铐一个手铐,手动一下都非常剧痛。恶警秦宝库还幸灾乐祸的说:"这回可带上'银镯子'了。" 三人被非法截回,关到看守所,两次被公安局局长助理赵秀发、国保大队长秦宝库、翟拓非法提审,强迫她们说:不炼法轮功,不说,不放人。在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二天,在此期间,非法提审二次。 当时那丽环的女儿只有十五岁,天天想妈妈,捧着妈妈的照片哭,跟爸爸要妈妈。那丽环的老母亲,听说女儿被绑架,一着急,心脏病复发,住进了医院。十二天后,家人被勒索三百元,才放人。 同年七月二日上午,恶警郑明道给那丽环打电话,说是要核实一点事。到了公安局,郑明道一一问每一名大法弟子说:"炼不炼?说不炼就回家,炼就进看守所。"那丽环只说一句:"随缘",就被关进了看守所。 那天天气特别热,许多女大法弟子都穿的很少,想回家换穿衣服,当时邪党公安局政委许振喜恶狠狠的说:"你们以为是谁呀?赶紧给我扔进去。" 到了看守所,那里已关押了几位大法弟子,后来又陆续非法关进数十人,关押在三个监舍,一个监舍关十六、七人。屋子十分狭小,木板铺上睡不下,在潮湿的水泥地上铺上长了毛的纸壳也睡满了人。 期间,恶警郑明道、赵秀发、秦宝库、翟拓等非法提审她二次,逼迫她在土豆地里干活,大热天,让她去掏厕所,厕所蚊蝇四飞,蛆虫遍地。当时监视她的人是看守所雇佣的一个打工仔,名叫李酱油(外号)。 七月中旬,恶警们把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集中到霍市武警食堂开洗脑会,恶警郑明道、赵秀发、秦宝库、翟拓等人也去了,霍市市委副书记杨志明散布诬蔑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看守所把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集中到武警食堂开"批判会",宣读非法劳教的结果,当天把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弟子劫持到图牧吉劳教所。 那丽环被非法关押二十二天,家人被恶警勒索八百元,至今没有归还。从看守所回到家,她也没有得到片刻安宁,公安恶警郑明道要她出门必须打报告、请假,非法限制出行长达三年,于二零零三年春天才结束。 三、在乌兰浩特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十多天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凌晨一点,那丽环和几名大法弟子被乌兰浩特国保大队绑架。在乌兰浩特北山公园门口,邪党国保大队长李广德,抓住那丽环的头发,一只脚踩着她的腿,掏出手机打电话。不一会就来了很多人,那丽环当日被绑架到看守所。第二天,一个恶警抓住那丽环的头发顶着墙壁,给她拍照。 在看守所,大法弟子吃的黑馒头上沾着死苍蝇,有的馒头甚至能捡出十几个苍蝇来。跟那丽环一起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贾海英曾拿着一个沾满苍蝇的馒头,质问检查组说:"这样的馒头谁能吃?"那丽环开始绝食,几天后突然昏倒,等她醒来后,发现自己在看守所的医务室里被注射一瓶不明黄色药液。那丽环强行拔掉针头,感觉右小腿疼痛,撸开裤子,发现有一块被烟头烫伤的痕迹。十五天以后,那丽环继续绝食,当第二次又昏倒清醒过来时,脚上却戴着脚镣子。在乌兰浩特市医院住院四天后,又被送进看守所。 在乌兰浩特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乌兰浩特邪党国保大队长李广德和副队长满都拉,非法提审三次,强迫那丽环说出资料来源及司机情况,并去千里之外的霍市那丽环家非法抄家。 在非法关押期间,那丽环的丈夫扔下买卖,女儿放下工作,去乌兰浩特到处找人送礼、请客。在旅店吃住了三十多天。一个月后,乌兰浩特公安局勒索那丽环丈夫一万元。乌兰浩特邪党国保大队长李广德和副队长满都拉说:这些钱是给上边走关系的。后来又给正队长李广德送三千,给副队长满都拉送了两千元。共勒索一万五千元,非法关押了三十多天后,邪党的国保大队以一张"所外执行"票才放人。 四、夜闯民宅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半夜,霍市国保大队恶警秦宝库、郑明道、翟拓没有开警车,雇佣了一辆出租车。叫开门,郑明道对那丽环说:"跟我们到局里走一趟。"那丽环走后,恶警秦宝库、郑明道、翟拓开始野蛮抄家,衣柜、床、阳台、皮箱,连大米袋子都翻了个底朝天,没有找到它们所要的,才把那丽环放回家。等那丽环回到家里,家里已经一片狼藉。 五、洗脑迫害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四月,霍市国保大队恶警郑明道、秦宝库二人将那丽环骗进洗脑班,洗脑班设在霍市消防大队,长达半个月。 六、邪党利用"奥运"迫害那丽环 二零零八年七月的一天,有两个陌生壮年男子来到那丽环开的配货站里,朝那丽环的丈夫要她的照片,她的丈夫说:"你们要照片干什么?"两个人说:"开奥运了,不许出门。"那丽环的丈夫说:"她都五十多岁的人啦,能往哪走?"又要其丈夫的照片,被拒绝后,离开配货站。 二零零八年七月,霍市珠斯花街道办邪党书记李涛、居委会主任何艳等四人前来骚扰,那丽环的女儿不给开门。李涛对其丈夫说:"咱们还是亲属,上边有文件,不让你们出门。"之后,居委会主任何艳每天都到那丽环家里跟踪,那丽环的妹妹都觉得这些邪党的人太过份了,每去一次都搅得家人不得安宁,让全家人提心吊胆,骚扰了二十多天。 二零一零年,又是何艳欺骗那丽环说:"通辽办个免费学习班,你得去。"学习班就是邪党的洗脑班,被那丽环毅然拒绝。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邪党喉舌央视天天诽谤大法,挑起仇恨。十三年来,邪党的610、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等部门不断上门骚扰,给她及家人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每当有人敲门时家里人胆战心惊,见着警察心理没底,那丽环的丈夫觉的在邻居面前、亲朋好友面前丢尽了脸面。再加上多年的经济迫害,由支持那丽环修炼大法转而变成仇视大法,仇恨大法弟子。邪党的"无神论"宣传,以及系统实施的对大法弟子及其家人的高压迫害,泯灭了人性,泯灭了人善良的本性。 迫害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 内蒙古霍林郭勒市原矿区公安处:管兵。 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局长:陈宝文。 发稿:2013年02月28日 更新:2013年02月28日 01:18:32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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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命钱被抢、丈夫被劫持 赵春霞控告恶警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轮功学员贾彬、赵春霞夫妇在二零一二年先后被绑架,家中的贵重物品被抢走,活命钱被恶警抢走,三个孩子顿失生活来源。而贾彬被迫流离失所后遭绑架,现仍被非法拘禁在敖汉旗看守所。赵春霞被非法关押半年后出狱,身无分文,几次到国保大队去要被抢走的钱,参与抄家的一帮警察互相推诿、甚至恐吓。 赵春霞一家控告不法警察,下面是控告书。 控告书 控告人:赵春霞全家 被控告人: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政法委、"六一零"王立新;林西县公安局、巴林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李宏柱、大队长田立成、高树军、齐柏林等警察。 控告请求: 1、立即无条件释放贾彬; 事实及理由 : 一、恶警抓好人 抢走活命钱 二零一二年六月四日早五点多,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610的王立新、林西县公安局、巴林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李宏柱、大队长田立成、高树军、齐柏林等十多名警察、便衣闯到巴林左旗法轮功学员贾彬家,见大门上锁,就跳墙闯入院中,没出示任何证件就非法抄家,将家中翻得一片狼藉,抢走价值两万多元的财物,还抢走一万四千多元现金。 然后去赵春霞的姐姐家,也没出示任何证件就非法抄家,没有找到什么,就抢走了家中的人民币六百八十元。后又上房将赵春霞的姐姐家的卫星收视大锅用脚踹的粉碎。还将房东家的大锅给拆了下来。将门上的对联和福字全部撕了下来。又把赵春霞的姐姐绑架到巴林左旗公安局,晚上八点多才放回家。 这帮警察还想绑架贾彬,因贾彬不在家阴谋未遂,贾彬被迫流离失所。 贾彬家的三个孩子,一个在上大学,一个十一岁,最小的九岁。父母被绑架,活命钱被抢走,三个孩子顿失经济生活来源。 二、三个儿女走上街头要妈妈遭绑架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上午,赵春霞的三个儿女,大女儿二十岁,二女儿十一岁,小儿子九岁,身披"我要妈妈,我要吃饭"的条幅,手里举着"我妈妈因炼法轮功被警察抓走了,爸爸躲避抓捕不知去哪了,家里的钱也被抢走了,我们无家可归了"的大牌子,走在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最繁华的街道上,一直走到巴林左旗政府大楼前。 当三个孩子要进政府大楼时,巴林左旗610、国安大队队长田立成、教导员李宏柱、成员高树军等带领30多名警察包括特警、多辆警车,把三个孩子团团围住,抢走三个孩子手里的牌子,撕扯孩子们身上的条幅、衣服,并把三个孩子强行拖进政府大楼的警务室。 三个善良的孩子哪见过这样的阵势,吓得哆哆嗦嗦的,哭作一团。围观的人议论纷纷,好多人都流下了同情的泪水。 三、恶警造假,荒唐可笑 三个孩子被关押了,不给水喝,不给饭吃。警察们却轮班吃饭。当有人问到三个孩子给关到哪了时,李宏柱等人说,在信访办呢。但信访办的人说,孩子没在我们这,这个事跟我们一点关系没有。 到了下午五点多,孩子们的表叔知道了这件事,急忙赶来,据理力争,强烈要求放三个孩子和赵春霞。田立成、李宏柱、高树军等却只同意放两个小的,要继续关押赵春霞的大女儿,孩子的表叔坚决不同意,最后才将三个孩子接出。 田立成、李宏柱等又拿出一张纸,说这是赵春霞父母答应抚养三个孩子,上面有她们按的手印。赵春霞父母快八十岁了,根本就没有见过田立成、李宏柱等。赵春霞父母得知这个情况后,气愤地说:"造假都造到家了!" 四、索要被抢走的钱物,遭互相推诿、威胁恐吓 赵春霞被非法关押了整整七个月零二十一天,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下午才放回家。回来后她身无分文,只好寄住在姐姐家。 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赵春霞领着两个孩子去公安局国保大队找李宏柱、田立成等人,要求归还被抢走的一万四千多元钱。李宏柱否认有一万四千多元钱,说只有四千多元钱,并让赵春霞去找田立成要。田立成不在,赵春霞又找到高树军,高树军称转到他手时就四千多元钱。赵春霞再找齐柏林,齐柏林说他不管,要赵春霞找李宏柱、田立成去。就这样,几个参与非法抄家的警察推来推去。 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赵春霞领着两个孩子再次去公安局国保大队找田立成。田立成这样威胁赵春霞说:"你正在取保中,还没完事呢,你领着两个孩子来闹事!以后不许再来说那一万元钱的事。有困难我帮找有关部门,那一万元钱的事再不要说了,到此为止。"田立成后又拿出两百元钱,说给两个孩子买本、笔用。赵春霞坚决不要,田立成强摁给两个孩子。 五、丈夫贾彬遭绑架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过程中,遭人恶告,被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国保大队强行绑架,现在仍然被非法拘禁在敖汉旗看守所遭受迫害。据悉,林东检察院非法批捕,企图加重迫害。 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与言论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 从法轮大法修炼人的表现及世间道理看,江泽民操纵中共政权全面迫害法轮功之前,当时的法轮功学员只做了两件事:一是自己读书炼功;二是弘扬法轮大法,让别人也知道法轮功福益身心的神奇功效。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都只是做好人,身体健康,过程中既不影响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益,也不影响社会秩序,而且于国于民都是大好事,完全符合宪法规定,符合信仰自由的普世价值,符合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公约。 《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者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進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宪法》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国警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第五款: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政法委、"六一零"王立新;林西县公安局、巴林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李宏柱、大队长田立成、高树军、齐柏林等违反了《宪法》、《刑法》、《警察法》等的规定,触犯了法律。 控告人要求有关部门对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政法委、"六一零"王立新;林西县公安局、巴林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李宏柱、大队长田立成、高树军、齐柏林等等人员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控告人相信中国社会有坚持正义的人士,有依法办事的领导干部。申控人希望相关领导过问并严肃处理此事,使违法犯罪的警察得到惩处,使无辜的人恢复自由。 此致 控告人:赵春霞、贾雪冬、贾雪琪、贾佳琦 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七日 发稿:2013年02月28日 更新:2013年02月27日 23:53:10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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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
黑龙江女子监狱隔离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位于哈尔滨的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女监)目前各个监区都有部分法轮功学员被隔离严重迫害。狱警利用犯人,特别是重罪犯来迫害法轮功学员;重罪犯为了讨好狱方,变本加厉疯狂地虐待和折磨法轮功学员。狱警与恶犯们相互利用,狼狈为奸。 十监区(监狱医院)摧残法轮功学员 十监区对犯人来说是医院,而对法轮功学员就是人间地狱。狱警用监狱医院残害法轮功学员,毫无人性地以种种借口,将原本身体健康的法轮功学员关入监狱医院进行精神和肉体摧残。十监区是在院长赵慧华(赵桂华)授意下实施迫害的。 十监区恶警赵慧华自从二零零八年任院长后,更是以减刑为诱饵,利用邪恶犯人王新华等"包夹"犯人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包夹犯人王新华给法轮功学员里玉书灌食,一次将食物塞到里玉书嘴里,用筷子在嘴里顶,扎在嗓子肉里,导致嗓部血肉模糊!法轮功学员胡爱云因不让灌食,被恶犯王微和李昆揪着头发,发疯般的殴打,直到打得她昏死。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日,里玉书在洗漱室与法轮功学员说话,被刘艳萍等一群犯人推倒,摔倒的响声很大,监室的都听到了,里玉书当时被摔昏,半天才醒过来,后脑勺被摔破出血,送医院缝了五针。 大庆市法轮功学员魏珺,教师,40多岁。监狱邪警指使犯人毒打法轮功学员,逼迫魏珺每天从早6点码坐(坐小板凳)到晚12点,牙齿都被打掉了,每天限制睡觉,她有时候就会突然晕倒了,知情人说;一旦听到魏珺喊"法轮大法好"就是魏珺在遭受毒打迫害了。 李学君,68岁,哈尔滨太平区法轮功学员,2012年9月13日晚上洗澡时,左侧身体和手臂突然麻木,他当时摔倒在地,当天晚上被送到狱外医院急救,医院诊断其症状为中风偏瘫。狱方与其子女商量,将李学君接回家就医,一切手续由狱方办理。但是其子女没把李学君接回家(原因不清楚),李学君在狱外医院住院一个多月后被狱警接回监狱迫害,李学君现在十监区(病号),请知其子女者,告诉他们情况。 四监区对王建辉的残忍迫害 大庆市法轮功学员王建辉,大庆油田总医院职工,王建辉在十一监区遭受了半年毫无人性的严酷迫害,从十一监区被转到了四监区。因未穿囚服打水遭迫害。哈女监给刑事犯人和法轮功学员每人每天一壶热水。2012年11月12日王建辉拒绝穿囚服,她到走廊灌热水时,被四监区迫害法轮功的610邪警李晶晶和陈丽萍看见,他们俩人蛮横无理的不让王建辉打热水,王建辉多次找到值班警察要求打热水,但恶警李晶晶十分嚣张的说,不穿囚服就不让你打热水。王建辉每天都要求见队长邱艳,但邱艳避而不见。 为了抵制四监区不给使用热水这种毫无人性的迫害,从11月12日起,王建辉开始绝食,并每天多次到监栏门口喊"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轮功",她这种正义的呼喊响彻整个大楼。每当王建辉站在监栏门口大喊时,犯人道长马桂荣就领着一帮刑事犯猛扑过来,十分粗暴的把她连推带打的往屋里拽,把王建辉的脖子都打出一个又长又深的大口子,衣服也被她们给撕烂了,有一位善良的刑事犯人私下里气愤地说;不穿囚服是不穿囚服,但是,一码归一码,再怎么的也不能连热水都不给喝,干脆连饭别给吃算了。王建辉每天都承受着非人的折磨,但是都坚决的不向邪恶妥协。 今年哈尔滨的天气十分的寒冷,创51年最低。女监打着人性化的管理的幌子,却干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勾当。有好心人把女监迫害折磨王建辉的恶行通知了她的家人,王建辉的大姐立即给四监区大队长那锐和邱艳打电话,严厉谴责她们迫害王建辉的恶行,并要找狱长和监狱管理局告他们,他们害怕了,最后她们才让王建辉打热水。 三监区对教师蒋欣波的残忍迫害 蒋欣波,41岁,教师,建三江农场法轮功学员。2012年7月4日,蒋欣波连续两次向白监狱长递交劝善信,这件事惹恼了监区长康亚珍,于洪波,她们俩人下令把蒋欣波隔离严管,其他的犯人刘春华,王蕾利用这个命令对蒋欣波实行严酷迫害,蒋欣波不配合她们,犯人刘春华,王蕾就把蒋欣波从床上拽起来摔在地上,又上来几个人(刘春华,王蕾,戴颖慧,尚海艳)扭着她的胳膊,揪着她的头发,强行给她穿囚服,然后用床单反扭着她的胳膊把她绑在暖气管子上。 当时正赶上房子粉刷,他们就用被子把蒋欣波抬到二楼不足十平方米空间的小屋里,挂上门帘,不让外面的人看到,在抬的过程中蒋欣波高喊"法轮大法好",他们就用被子堵她的嘴,揪她的头发。犯人董文打蒋欣波的嘴巴子,最后用毛巾使劲勒蒋欣波的嘴,简直要把蒋欣波的嘴勒裂开,再把整条毛巾塞进她的嘴里,把她的嘴巴撑的向撒裂开一样的疼,再用束缚带把蒋欣波的双臂,双腿背扣在后面,就像捆动物一样,当时蒋欣波只能用嘴和肚子撑着地。 过了几小时,恶徒们就又把她绑在铁架子上,让她在那样高温的天气下,在不透风的小屋里,后背靠着一条棉被,头上,肩上顶着一条棉被,下面坐着一条棉被卷成的卷。刚开始的时候她们有时还给蒋欣波解开束缚带,透一下气,后来就一直绑着,不让睡觉。 蒋欣波绝食抗议,五天之后,他们开始给蒋欣波野蛮灌食迫害,为了逼迫蒋欣波就范,灌食的时候故意乱搅乱插管子,每次灌食都灌大量的东西,把肚子撑的鼓鼓的,还在食物中加大量的盐,逼迫她口渴时而要求喝水。九天后,在高压迫害下,蒋欣波实在承受不住迫害,才同意穿囚服,但仍然被隔离,不允许与外人和法轮功学员接触,上超市买东西也要请示,批准后才能去。 2012年9月的一天,恶警对蒋欣波又一次开始进行迫害,犯人蒋春华、王蕾再一次把蒋欣波抬起摔在地上,扭着她的胳膊强行给她穿囚服,让她坐小板凳。蒋欣波不配合,反迫害,犯人董文(犯人头)命令其他犯人把蒋欣波的衣服都扒光,身上一丝不挂,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 2013年1月7日女监发生了男狱警酒后到女监打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后,监区狱警要求所有的人都到走廊蹲点报名,蒋欣波不配合,她们就上来几个人撕扯着蒋欣波的囚服,把蒋欣波按倒在地上,拖到走廊点名,蒋欣波高喊"法轮大法好",吓的她们赶快用透明胶把蒋欣波的嘴封住。犯人腾艳萍命令犯人姚丽,巩玲玲,刘华,史露莹,张凯华,王小英,于波,任文昕等人强行给蒋欣波穿囚服,又把她拖到走廊。监区长康亚珍用手打蒋欣波的嘴巴子,不让她喊"法轮大法好",犯人尚海艳强行按住她,让她下蹲。 但晚上蒋欣波发正念时,被犯人腾艳萍制止,犯人刘春华,史露莹把蒋欣波从床上拽起摔在地上。第二天早晨,犯人董文,刘春华,史露莹,尚海艳,慕玉兰,赵华,张薇,几个人把蒋欣波按倒在地上,强行给她穿囚服,打被摞。蒋的头发被揪的满地都是,犯人吴迪跪在蒋欣波的身上,犯人刘春华跪在蒋欣波的头上,改造大队的于洪波命令犯人把蒋欣波拖到一个只有零度的小屋里,用极重的酷刑—上大挂,迫害蒋欣波,把蒋欣波挂了17个小时。当时蒋欣波只穿了一件毛衣和秋裤,手,腿,臂冻的僵硬,身体象撕裂一样的疼,实在承受不住,被迫才答应点名。 邪恶的十一监区 十一监区是迫害与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主要监区,恶警们在2012年工作计划中提出将这一年作为"攻坚年",继续保持高压迫害形式,将十一监区打造成为迫害与"转化"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提出一套严密的迫害程序与手段,恶警们宁可减少生产定额,也要将监区内的所有刑事犯投入到迫害法轮功的罪恶中去。在这场迫害中充当急先锋是副监区长季娜,犯人崔湘,唐永霞。 季娜,十一监区副监区长,主管所谓"改造工作",此人阴险狡猾,以高分为诱饵,拉拢一些愚顽不化,不明真相的刑事犯人充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导致其监区许多刑事犯人恶报连连。在2012年7-8月份间,即"中央610"下派所谓专家到女监做"攻坚转化"之机,此人疯狂至极,加班加点,胁迫刑事犯人对法轮功下狠手迫害,对一些下手不狠的刑事犯人训斥谩骂,以加分(每月有效分)作为奖励,加大力度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对不肯"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连续几天几夜不让合眼睡觉,不让正常洗漱,不让上厕所,还给加戴刑具。作为一个警官,她已经完全丧失人性,其残酷本性必将严重危害其周围同事及环境,多行不义必自毙,看下场吧。 十一监区针对法轮功学员,他们有一套成熟的"转化"迫害模式。所有新到十一监区的法轮功学员,在还没辨清方向时,就会招到谩骂及拳打脚踢,甚至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时,就逼迫法轮功学员写"四书"或让别人代写"四书",然后每天从早到晚,胁迫观看其内部资料片和各种讲座,绝大多数时间都看到半夜。她们看的都是一些不敢向社会公开的,见不得人的东西。期间所谓的"帮教"轮番纠缠,扰乱法轮功学员的心智,以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这段迫害时间大约是1至3个月,法轮功学员完全处于被隔绝状态,被安排在大约6人间的严码组(坐小凳子),在崔湘等人的严密监视下进行秘密体罚,码坐(长时间坐小凳子),有的人屁股都坐烂了,经常打骂,戴刑具等。其手段越来越隐蔽,越来越邪恶,越来越残酷。 崔湘,44岁,杀人犯,死缓,此人极凶残,狡诈,以迫害法轮功学员来换取大量的减刑奖励,随意打骂、体罚等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行曾多次曝光于明慧网。为了"转化"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她大量学习各方面的讲座及诬陷法轮功的资料,甚至扬言出监后还要迫害法轮功。此人将于2013年上半年出监。 唐永霞,48岁,黑龙江省延寿县人,贪污犯。此人极其伪善,假意的给予生活上的帮助,送一些物品和食品,让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对他心存感激,放松对她的警惕,其实此人从未放松过对法轮功学员的监视,把那些抵制"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全面孤立起来,不允许其他人与她们说话以及任何形式上的交往,甚至连一个善良的眼神都不能传递。每个服刑人员都怕她背后到狱警那里汇报。 整个十一监区在监区领导以"'转化'一个法轮功就给高分"的蛊惑下,一些想得高分减刑、缺失良知的刑事犯紧随崔、唐二人之后,肆意打骂,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充当邪恶的帮凶及打手。马贵荣;61岁,原七台河市房产局局长,处级干部,因挪用罪被判刑6年,本应是老年犯,老年犯的分最高分是4分。但因权势关系她在女监四监区当道长,并以包夹法轮功名义每月得监舍最高分5分,而且不参加任何劳动。2012年3月,她召集并支持其他犯人打法轮功学员王建辉,并到大队那里拨弄是非,常用权利刁难法轮功学员。她干坏事遭恶报,其丈夫来监狱看她后,在回家的路上脑出血死亡。 一监区大队长吴红 发稿:2013年02月27日 更新:2013年02月27日 01:37:05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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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监狱指使罪犯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渭南监狱位于渭南市乐天大街118号,也叫陕西省第二监狱。渭南监狱是一个关押重刑犯的监狱,对外宣传的很伪善,经常请《华商报》、陕西电视台等媒体吹捧。自从宝鸡法轮功学员张宝旺2004年在陕西富平县庄里监狱被迫害致死后,陕西负责迫害的政法系统恶人就把全省被非法判刑的男性法轮功学员集中关押到渭南监狱。 2005年全省被非法判刑的男性法轮功学员被从富平庄里监狱、汉中监狱等非法关押场所集中到渭南监狱,2006年监狱长王智雄、政委齐颖明、副监狱长霍峰、主管洗脑迫害的教育科副科长刘根年、张亚革、李文生等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强制"转化"。从外面请来了臭名昭著的犹大陈斌企图欺骗、迷惑法轮功学员,韩旭等法轮功学员抵制洗脑迫害。 渭南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系统性的,每一位法轮功学员都被安排监护犯人,随时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这些监护犯不用参加生产劳动,警察每个月给65-75分很高的积分成绩,年底还能拿"积极分子"的积分奖励。很多有关系的犯人花钱行贿警察来获得监护犯的"岗位"。 除此之外,负责迫害的恶警除了明着的监护犯,还安排了一个暗哨(就是直接定期向负责迫害的恶警报告的暗包夹犯人),这些暗哨平时和一般犯人并无二样,但是暗地里以汇报思想、谈话为名,向恶警报告法轮功学员背地里说了什么、和谁接触。获得的回报是每个月多加3-5分的积分成绩,这种加分是偷偷摸摸的,不敢叫一般犯人知道的。此外还有迫害的第三层、负责管理日常犯人事务的"管事犯",比如各个监区的"宣传员"、分队管事犯等,他们很多直接给恶警出主意迫害法轮功学员,很多直接动手打法轮功学员。 负责监狱整体迫害的是副监狱长霍峰,他直接指挥教育科副科长刘根年、各个监区的一把手监区长(原来叫指导员)、各个监区主管洗脑迫害的恶警。 2011年6月,教育科副科长刘根年调任十一分监区("入监队")任指导员,丧心病狂的加大迫害力度。2012年5月15日晚11时,被非法关押在十一分监区的法轮功学员高寿海在残酷迫害中离世。 现在接替刘根年、主管洗脑的教育科副科长是单忠林,此人原来在华山监狱负责监狱奴工产品的销售,陕北人,家里有油田,可能想借此机会在仕途上往上爬。 负责"监护"法轮功学员高寿海的犯人主要有:陈硕、苏明英、路广清、董杰、白亚文等。十一分监区负责迫害的恶警主要有刘根年、张中秋、贠勇智、袁健(十一分监区长)、鲁建宏等。 其中最为邪恶的犯人就是苏明英。 苏明英:陕西渭南白水县"蒲白煤矿"的工人。此人极其变态,他强奸了他的大姨子(他老婆的姐姐),并且极其无耻变态的伤害了他大姨子,属于变态强奸犯。此人1999年入监,被判无期徒刑。在十几年黑暗的监狱环境里面心理更加变态,做事更加心狠手辣。负责迫害的恶警之一、"入监队干事"贠勇智曾经说:其他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还推三推四的,这呀那呀的,就苏明英用起来最顺手,让干啥就干啥。此恶人长期在恶警的指使下参与迫害很多的法轮功学员。 苏明英迫害甘肃的法轮功学员韩旭长达两年时间。强迫长期坐小板凳,不让动,不让眨眼。伙同陈硕、董杰迫害韩旭两年多。韩旭先后几次被迫绝食。 苏明英迫害宝鸡的法轮功学员席栓省,强迫成天站着,两脚肿胀。不让睡觉,酷刑折磨。 苏明英迫害西安的法轮功学员张会普,把张会普打得晕死过去。给张会普上"杀绳",用水龙头呛水。 苏明英迫害西安的三个法轮功学员高满堂、谢新昊、庞宁,扇他们耳光,用脚蹬他们,还把一个腿弄得一瘸一瘸的。 苏明英迫害咸阳的三个法轮功学员马杰、高寿海、贾烨,把他们倒挂在上铺的床上,鼻子里面灌风油精。长期做一种固定动作的姿势进行肢体折磨。 苏明英迫害山东籍的大学生韩东晋,打得半夜喊叫。 更加无耻的是,苏明英还到处在警察面前炫耀:他有手段,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家",甚至扬言比某些警察都更有"经验"。 苏明英还在新来的犯人面前摆资格,炫耀他曾经把哪个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如何如何惨。 渭南监狱就是这样用一个变态强奸犯来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陈硕:陕西榆林的强奸犯。参与了对包括高寿海、韩旭等很多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因为行贿警察,"关系很硬",所以一直负责"监护号",在警察指使和纵容下,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 路广清:陕西渭南犯人,参与迫害了包括高寿海在内的很多法轮功学员。 白亚文:陕西韩城犯人。也参与迫害了包括高寿海、席栓省在内的很多法轮功学员。 董杰:陕西渭南犯人。参与迫害了包括韩旭、高寿海在内的很多法轮功学员。 张根年:原教育科副科长,负责全监狱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2011下半年因为修监墙调到"入监队"当副指导。"入监队"迫害形式的加剧和此人有极大关系。 张中秋:主抓迫害,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职警察。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很多法轮功学员被他的表面所迷惑。因为迫害法轮功学员卖力在陕西省监狱局"立功",因此更加卖力的迫害。 贠勇智:干事。以六个"监区领导"之一自居,此人蛮干、不顾手段,很喜欢苏明英这样的打手。 袁健:十一分监区指导员(监区长)。全面负责"入监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径。 鲁建宏:十一分监区连长(副监区长)。四个监区领导中,主抓"入监队"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径。 在此正告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狱警察、犯人以及处在迫害系统中的610、公安、国安、法院、检察院、居委会等人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因为一时的利欲熏心、官欲熏心就不顾后果,给自己造成无法弥补的不好后果。 看看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的薄熙来、王立军的下场吧。现在一切都处在巨变之中,多想一想,为自己留一条后路吧。 陕西省一些参与迫害的高干也已经被在海外起诉,有的已经不敢出国。例如2010年时任陕西代省长的赵正永在台湾期间,被法轮功学员起诉,他唯恐被警方拘提,匆匆的狼狈离台。 赵正永曾经担任安徽和陜西省的省政法委书记、副省长和代省长,他的地位相当于省级"六一零"组织的头头,参与主导迫害。在担任安徽省、陕西省政法委书记期间,曾带头编撰反法轮功书籍;借着全省"非典"(萨斯病)的会议,要求迫害法轮功;主持同法轮功斗争"表彰大会"等等,发起有组织性的舆论迫害。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报告,陕西是迫害法轮功严重的省份之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残酷,情节严重。当时台湾法轮功学员拉起横幅:"赵正永你被控告了"。在他住的饭店外面,布满了绵延近两百公尺的告诫横幅。 "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CIPFG)亚洲分团"团长赖清德立委表示:人权没有国界、人权应该无价,希望政府在审查中共官员入境时,要考虑他是否侵犯人权,不欢迎在人权方面声名狼藉的中共官员来台,以免误导社会的视听。 台湾大学国发所荣誉教授陈春生表示:法轮功做的(提告)是对的,应该继续努力、继续做,最后引起全国人民、全世界的注意。我声援拘提反人类罪犯赵正永,也希望有勇气富于正义感的检察官们,应该依照国际公法、国际人权法来行使职权。 前警大校长、中华学术文教基金会董事长谢瑞智表示:群体灭绝罪哪个地方都可以管,任何国家都可以审判,马英九总统公布了两公约都有牵涉到,拘提赵正永要看高检署是否有胆识去做。象赵正永有这种问题的人,政府不应该让他进来。 法轮功学员所控告中共官员的诉因,主要有三,包括种族灭绝(genocide,或称群体灭绝)、酷刑(torture)及反人类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所控罪行是国际刑事法认为最严重的国际罪行。 处在迫害系统中的人们:想一想吧,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啊。共产邪灵其实就是在利用世上的人在人害人,害完了人是要承担后果的。善恶就在一念间,分清善恶、分清正邪,不要被共产邪灵利用了啊。 发稿:2013年02月27日 更新:2013年02月26日 22:36:03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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