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接上文《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一)》) 二、咸宁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 十三年来,中共迫害法轮功,采用了古今中外一切可用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就有利用法律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诬判,把法轮功学员关押监狱,长期折磨。 法律,本来是代表人间正义的,是用来打击坏人的。可是,中共的法律却被中共利用来打击好人。这在人类历史上,是一奇耻大辱,是对法律的践踏。搞法律的人都知道,即使在中共的法律中,法轮功都是合法的,可是那些"依法办事"的所谓法官却对法轮功学员"依法"量刑,这才是天大的怪事。而且居然能持续用不存在的"法律"迫害法轮功达十三年之久,而且还愈演愈烈。并且对有正义感的、替法轮功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也来个判刑,不准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这更是法律界的奇耻大辱。据不完全统计,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诬判的有十二人,其中最小的当时二十七岁,最大的当时五十七岁。现列举如下: 1、方隆超:男,五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杨畈村人,原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设计院规划处防洪室工程师。他被中共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在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残酷迫害。 一九九三年方隆超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待人处事以"真、善、忍"为准则,以修炼心性为本,做事先考虑别人,处处为别人着想,方方面面都要做一个好人,对社会负责、对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心地善良、为人正直、待人真诚。一九九八年长江发大水时,号召捐款,当时他正好手上没钱,就找同事借,同事问借多少?"几千、一万都行,越多越好!"同事又问干什么用?"捐款。""你神经了?不借。"后来好说歹说,同事借他五百元,广播还表扬他呢。 就是这样一个好人,还长期遭到中共的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全国统一非法大逮捕,武汉有许多辅导员、老法轮功学员被抓了。七月二十一日下午,许多法轮功学员自发到省政府上访,请求放人。他也去了。但是不能解决问题。他决定依法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八月十日武汉公安局四处及长江委保卫处将他从北京绑架回武汉,又将他非法拘禁、非法抄家,法轮功书籍、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炼功服、坐垫等。看到听到中共媒体对法轮功的诬蔑、诽谤宣传铺天盖地而来,报纸或电视每出笼一个案例,就要他写一篇认识,他就写法轮功如何好,维护法轮大法。为此,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他被拘捕,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二日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诬判三年徒刑。他不服判决,之后上诉被驳回。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一日被送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 监狱长潘建生、副政委刘沐阳、狱政科长陈琳、教育科长张海滨、副科长熊祖勇等人开会决定分配他到最苦的八中队(出窑队)劳动。监狱派三个犯人不干活专职包夹,实施二十四小时监控。他们变换各种方法折磨方隆超:熬夜、出窑、上砖、划坯、关禁闭、毒打、火烤、强制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杂志、电击、野蛮灌食、走过场、被逼高强度奴工生产等。以"出窑"和"野蛮灌食"为例说明其迫害程度: "出窑":范家台监狱,原名沙洋新生砖瓦厂,是湖北最早的砖瓦厂之一,其规模在当年也是数一数二的。一年四季都做砖瓦。夏天温度很高,可达七、八十度,刚出窑的砖可以点燃香烟,所以要用大功率鼓风机向窑内鼓冷风。出窑必须有三个条件:一是要技术好;二是能耐高温;三是视力好,手脚麻利。方隆超六百度近视,新手、夏天出窑,都不符合这些条件。窑内灰尘大、能见度低、温高出汗多,戴不戴眼镜都看不清。他确实胜任不了,一次于手忙脚乱中,铁窑车砸在他脚背上,他受了重伤。可是恶警不让他休息,照干不误。因为受伤,干活速度更慢。恶人就以此为由,除毒打、熬夜、挨骂外,还把他放到鼓风机吹不到的窑内去烤。看烤的要死不活了,就拖出窑来问他:写不写保证书?他摇头,就再被烤!一天,原八中队长陈兵发了狠,"方隆超还没写(保证)?以前烤的时间短了。"大家都收工了,他又命令几个五大三粗的犯人把他拖进窑里长时间烤……后来在出窑分级时,他的左脚掌又受了伤,开始时并不严重,因为分级是一个砖墩码放好后,再起下一个砖墩,一个砖墩一般是码放十五层、有时码放二十层砖,码放到约十层以上高处时(身高不同略有差异)要把左脚踩在刚码好的窑砖上搭踏脚,右脚则踩在铁窑车上或者是窑车的砖上。刚出窑的砖温度还很高,受伤的左脚掌踩在炽热的砖上,越来越疼痛难忍……后来,左脚掌烂了一个大洞,疼痛难忍……收工后,别人都休息了,他还被恶警找去谈话,有时通宵达旦…… "野蛮灌食":
二零零二年三月上旬,为了抵制监区侮蔑法轮功毒害世人的画展,方隆超开始了用绝食绝水的方式反迫害。为了掩盖灌食,狱警把他弄进医院。他开了在范家台监狱绝食抗议及被野蛮灌食的先例。怎么灌食呢?就是把他呈大字型绑在铁床上,两脚用脚镣分开固定,两只手用手铐分别固定在铁床两边,几个人按住头,用抢救危重病人的软管从鼻子插进胃里,灌奶粉或米汤。奶粉还是用他自己账上的钱开支的,他家里一次就给他送来好几百,用他自己的钱来强灌他自己!这是比较文明的灌法,后来有一次王院长发了疯,找来一种用于紧急抢救喝农药处于昏迷不醒的人的很粗的管子,上面带一个漏斗、还有一个大气囊,灌食时,通过妇科用的扩阴器撑开他的口并固定他的口,再用力挤压大气囊把稀饭直接往胃里鼓。一个叫"憨头"的包夹把床单撕成长条,一边狠狠的打他,一边把他绑在床上,然后折磨他,捏住他鼻子往口里灌奶粉,一边口里还不停的谩骂。见灌不进去。"憨头"就又骑在他身上,继续反复折腾。后来知道:"憨头"回去后不但没有受任何处罚,反而还得到了升迁,做了事务犯。这件事情也说明了监狱是鼓励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 期满出狱时,监狱和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互相勾结,把方隆超非法关押进汤逊湖洗脑班一个多月进一步进行精神肉体经济迫害。 由于株连很重,妻子不堪忍受跟他离了婚、父亲也病逝了、大妹方锦莲两次被劳教、大姐方云珍、小妹方锦红也都被中共非法关押迫害过。 2、郑玉玲:女,五十七岁,原赤壁市商业局职工。她曾被赤壁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四年徒刑,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因坚守信仰遭受了罚站、殴打、高强度奴工、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吊铐、折磨性灌食和关"反省监号"等种种迫害;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晚在赤壁市公安局宿舍楼粘贴营救法轮功学员的不干胶,被恶警再次绑架,于同年八月二十五日在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同年九月二十八日中午在劳教所里被迫害致死。其尸体被中共恶警强行火化。 "暴力毒打":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晚,莼川派出所三恶警破门而入,将郑玉玲绑架至派出所,并抢走所有的大法书籍、资料和录音机。恶警们非法审问她至深夜十二点,没有得到任何回答。就把她转移到市区三中队关禁闭,并故意把空调的冷气打开冻她。第二天他们又轮番非法审问她,晚上又给她戴上手铐不准睡觉。第三天,来自赤马港的恶警罗兴用穿着皮鞋的脚,从郑玉玲身后踢她的上背部,随后又抓起一根木棒,猛抽她的右手背,郑玉玲当时差点晕死过去。接着,又逼她跪在电视机前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罗兴见她不看录像,就开始不断抽打她的脸,边打边骂,一直折磨至深夜十二点。恶警们要睡觉,就把郑玉玲的双腿从椅子底下塞进去抵靠墙壁坐在地上,双手铐在椅子上,当时天气寒冷,这些衣冠禽兽们就让郑玉玲穿着单薄的衣服,冻得鼻涕直流,连件衣服都不给披一下。第二天早晨,罗兴又狠毒的用手铐扭破郑玉玲双手手腕,逼她跪在他们坐的床边接受非法审问,时不时的拿着木棒就对着她的双膝一顿乱打。罗兴还不断用杂志抽打她的脸,把她一直折磨到天黑还不够,晚上两个人又轮番打她的耳光,五天五夜的时间,天天如此,最后把她关进了市公安局拘留所。后来,政保科的陈贵州等人又将郑玉玲送往嘉鱼第一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了四十五天。二零零一年新年快到的时候,郑玉玲在床上炼功,那些看守就用冷水泼在她身上、床上,还给她戴上脚镣、手铐,不让炼功,不准休息。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八日,他们又将郑玉玲转回赤壁第一看守所。回来后,要她交六十元钱买两套囚服,郑玉玲没钱,看守所所长邓定生恶警就将她从监号里拉出去,朝胸前踢了两脚,郑玉玲立刻倒在地上,又过来一个姓魏的矮胖子在她头上、脸上连打了五、六拳,打得她头破血流,头上脸上肿起了萝卜大的包,右眼一天一夜流血不止。毒打过后,这些禽兽不如的东西,又抓着郑玉玲的头发倒拖了四个监号,并将她单独关押。最后他们还不忘记从亲友送她的钱中扣走了六十元钱。 "野蛮体罚":
在赤壁第一看守所一直关到二零零二年元月十日,政保科用汽车将郑玉玲转移到武汉宝丰路女子监狱。入监初期那里的看守们每天上午逼她背五十八条(监规),下午强迫干活,晚上逼她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新闻。郑玉玲不看,恶警们就强迫她面朝墙壁弯腰九十度、罚站到晚上九点,接着又下达晚上的劳动任务,没完成就不准睡觉。每天都要干到凌晨四点才准休息一个小时,这样的日子过了两个多月。恶警们还安排犯人二十四小时轮班监视她,只要她炼功,这些人就过来打她的耳光,按住头往墙上撞。后来郑玉玲不肯弯腰贴墙罚站,五、六个监管女犯人就一齐动手,按头扳脚的又打又骂。再后来,郑玉玲炼功时她们扳不动了,就责令她面壁罚站,每天从早上六点,一直站到中午十二点,午饭后又强制超负荷劳动:拆纱头和包装福利彩票。一张彩票装一个塑料袋,一天装完六千张,每晚都要干到凌晨四点,有时郑玉玲刚躺下,她们就把她喊起来,不让睡觉,就这样白天黑夜的折磨她。
到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恶警们又将她转入喷织二队,此队是严管队,也是这个监狱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地方。那天逼她下车间、背"五十八条",郑玉玲不背。那个姓马的指导员就用手铐将她的双手一直反铐在车间大厅的窗户上。下午一点钟,姓马的恶警又强迫郑玉玲下车间劳动,郑玉玲一天没吃饭,恶警们也不管。几天后,郑玉玲没被吓垮,还要炼功,马姓指导员又将她的双手反铐在车间的大厅里。后来郑玉玲开始绝食抗议,共绝食四十二天。
"野蛮灌食":郑玉玲绝食期间,恶警们每隔四天将她拉到监狱医务室,几个事务犯把她按在床上,将手脚绑在床脚上,由监狱医生拿着一个大针头的注射器,在她手背的血管部位乱扎乱搅的注射毒针,打完后又十二小时不准上厕所,药效发作,头和胃痛的难受,躺在床上都不准休息,那些事务犯站在床边不是骂,就是用脚踢床。这样整了她一段时间后,恶警将输液改成灌流食。在灌食时她们又想尽办法来整治她,那个医生一只手使劲卡住郑玉玲喉咙,另一只手将一根约一米长的胶管从鼻子里插向喉咙,还边插边搅的说:你不肯吃饭,就这样惩罚你。胶管插入喉咙后,致使郑玉玲几天说不出话来。后来,她们又改为四天输一次液。坚强的郑玉玲仍要继续炼功!恶警们不准炼,她又继续绝食抗议。那个姓马的指导员就将她送入一楼底下一间既小又阴暗潮湿的小房里,砖搭的一个窄床紧挨厕所,墙上经常漏水,把被子都滴湿了。同时把郑玉玲双手反铐,一天到晚不松。在这里关了十七天,每天还从早晨六点面壁罚站到深夜十二点,有时更晚,同时不准她洗澡、洗脸、洗衣服。
恶警们还指派一个邪恶的女诈骗犯每天下午五点半钟来吼骂一顿。恶警们用这样的手段,先后两次将郑玉玲在这间小房里关了二十五天。由于她坚定信仰,九月初,姓马的指导员又将她转入原来的监号,指派两个女罪犯来对她进行二十四小时监控。白天两个女罪犯读诽谤法轮功的黑材料,郑玉玲就背大法"经文",她们就将她双手反铐在床边的铁柱子上,晚上罚站,不让睡觉。只要一闭眼睛,就打她,或用竹尖、铁线头刺她的肋骨,那段时间里郑玉玲的两肋疼痛难忍。有时碰到中队长林雪菲值夜班时,林雪菲就将郑玉玲传到办公室里去罚站"陪她",还时不时的骂她、骂大法。她就给林雪菲讲法轮功真相,林雪菲不仅不听,还叫犯人用胶布、床单封堵郑玉玲的嘴,每次就这样折磨到天亮才押回监号,白天再由犯人读破坏法轮功的黑材料,昼夜不让休息。 后来恶警们将她单独关一个监号,念黑材料给她听,还要她签字,她不签,恶警们就逼她做很重的活,完不成就不准睡觉。郑玉玲一天到晚就这样干活,稍一想睡,几个罪犯就过来打她,或用凉水从脖子里往身体里淋,衣服湿透了也不准换。逼着她看诬蔑大法的录相,不肯看,一个叫张静的罪犯把她抱起来往地上摔,在她身上到处乱掐,一段时间大腿部位都被她们掐成紫色的了。 只要郑玉玲不按要求做,恶警们就给她用刑戴反手铐,吊在无人监号的窗户上,一吊十天、半个月不准洗脸、刷牙、洗澡、洗衣服。有时一个月不让接触水,衣服、床单泡在桶里一烂十天半个月不准她动。还有事无事的逼她读"监规",不读,就用手铐把郑玉玲铐在窗户上,一铐就是十几个小时,甚至二十多个小时,连厕所都不让去。
二零零三年五月,那个叫张静的队长逼郑玉玲写思想小结,她不写,便一个星期不让她睡觉,日夜要手工制作打火机,还派四个罪犯来监视。到最后郑玉玲实在挺不住了,晚上栽在工作台上睡着了,监视人就将她拉起来罚站。郑玉玲刚一站起又猛的一下倒在地上,把左手腕摔肿了,不能干活,她们就逼她抄牢歌,她不抄,就罚站,每天从早晨六点站到深夜十二点。 到七月初,因郑玉玲不肯读监规,她们就给她加重劳动任务。组装打火机的电子点火器,一个点火器要用摄子拈十下零件才能装完。那些犯人每天只装四斤,却带逼她每天装六斤,每斤二百二十个,共一千三百二十个。同时还强迫她一天冲三次厕所,完不成任务就别想休息。有一天她劳动到凌晨四点刚一躺下,队长林雪菲就叫她起来做事。她们就是这样长期的对郑玉玲进行精神折磨和身体摧残,毫无人性,一般常人是难以忍受得了的。 到十月二十八日,坚强的郑玉玲便坚决不听她们的了,要继续炼功。一个叫王欢的队长逼她去冲一个月厕所,她不去,就把她叫到办公室,林雪菲等人在里面骂她和大法,并恼羞成怒的一耳光打在郑玉玲的脸上,紧接着六个女狱警一齐上,将她按倒在沙发上戴反手铐,还把郑玉玲的师父的名字写在报纸上,放在地上强迫她站在上面踩,她不肯踩。从此,不管她们逼她做什么事,郑玉玲都不予理睬,就是要炼功,她们就把她双手反铐在窗户上罚站,不让睡觉。只要想睡,那些监控的罪犯就用拳脚来对付她。郑玉玲就向犯人讲真相,那些罪犯就堵她的嘴,把郑玉玲的脸都抓破了。还有的罪犯从背后用脚踢她。这样一直罚站到二零零四年四月份,恶警们还想转化她,又将她关在原来关的那个禁闭室里,带着反手铐罚站了十二天才放出来,又在住的监号里每天继续罚站到晚上十点才让睡觉,直到五月二十六日释放。就这样迫害、折磨郑玉玲长达四年之久…… 3、余劲光:男,二十七岁,咸宁温泉开发区龙潭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九月在家中被绑架,并被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半,曾被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和沙洋范家台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一日到十三日,咸宁市举办"第一届中国国际竹文化节",许多国家的外商前来参加,当地法轮功学员于十月七日晚出去挂条幅写标语证实大法,有力地震撼了邪恶。参观旅游的主要公路的几公里路段,挂满了横幅,公路两旁彩幅飘飘,"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球公审江泽民"等大横幅,堂堂正正地迎接着客人们的到来;参观旅游的主要公路沿路电线杆、路旁斜坡上用喷漆写的"法轮大法好!",特别醒目,在一公里外都能看到。这些条幅,就有余劲光的参与。正是这些向世人展现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条幅,就被中共邪党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迫害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半,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武汉琴断口监狱和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余劲光中午正在家吃午饭,以宋瑞生、度志祥、左水生为首的温泉开发区恶警及三号桥派出所几名警察私闯民宅,强行绑架了余劲光,并于当天下午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迫害,三十七天后又被劫持回咸宁,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后来被咸安区伪检察院非法逮捕。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一日余劲光被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诬判三年半(判决书被沙洋范家台监狱偷走),所谓的理由是:余劲光挂了几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条幅。余劲光不服判决而上诉到咸宁市中院,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一日中院在市"六一零"的遥控下维持原判。当时由咸宁市中院法官董伟、邓炎坤受理,当问及法官最后结果时,法官说,法轮功案子我们做不了主,要市"六一零"拍板。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他被劫持到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零六年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余劲光从琴断口监狱转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每天,余劲光被两名重刑犯"包夹"(恶警专门从犯人中挑选出来的犯人,主要是杀人犯、贩毒吸毒犯人、黑社会头子、抢劫犯等),不准跟其他人讲话,还用本子记录余劲光的一言一行,连晚上上厕所几次、什么时间,都记录得清清楚楚。早上包夹们就被恶警叫去汇报。还被逼迫做奴工产品…… 在这个过程中,余劲光先后在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温泉双鹤桥拘留所、咸宁猫耳山看守所、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武汉琴断口监狱、沙洋范家台监狱非法关押和迫害。 4、徐长虹:男,四十多岁,咸宁市中心医院优秀药剂师。二零零五年九月在家中被恶人绑架,并被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诬判三年,曾先后被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和沙洋范家台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咸宁中心医院的药剂师徐长虹被一号桥派出所皮剑,明阳等恶警非法搜身拿走他家中钥匙并非法抄家,他被非法关押在当地的石化疗养院洗脑班。十月四日,邪恶的市"六一零"为掩人耳目,用欺骗的手段告知洗脑班被骗来的工作人员和从武汉的邪恶帮教周某某等人,说放徐长虹回家,但在途中将徐长虹劫持到咸宁看守所非法关押。后来被咸安区法院非法诬判三年。在法庭上,听到汪礼迪高喊"法轮大法好"时,徐长虹立即配合着高喊"真、善、忍好",法警立即用手捂住徐长虹的嘴,徐长虹并遭到法警的暴力殴打。徐长虹不服诬判,依法向咸宁市中级法院上诉。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上诉后的法轮功学员汪礼迪、徐长虹、余劲光在非法二审时作了无罪辩护,由咸宁市中院法官董伟、邓炎坤受理,当问及法官最后结果时,法官说,法轮功案子我们做不了主,要市"六一零"拍板。慑于市"六一零"的淫威,法官只好维持原判。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零六年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迫害。 迫于国内外法轮功学员对其罪恶的揭露,湖北省劳改局就将被非法关押在琴断口监狱的三十六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七年二月和三月份两批全部转入到地处偏僻的范家台监狱(包括范监原有的二十名法轮功学员),徐长虹就是第二批转入到范家台监狱的。此时范监共非法关押有五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范监还为此专门从全监抽调狱警和刑事犯,组建了三个分监区,即四监区一分监区、二分监区、三监区七分监区,每个分监区按一名狱警加两名包夹犯(即刑事犯)对付一个法轮功学员编制配备,另外每个监舍还配备三名刑事犯昼夜值班,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所谓的全封闭管理,即二十四小时关在监舍里,洗漱、上厕、吃饭、睡觉都必须集体行动,由包夹组长带队,包夹成员监护,还须经值班包夹犯同意,才能分监舍进出。 在监舍里恶人强迫法轮功学员只能坐在自己的铺位前,不得与其他法轮功学员在一起谈话或过生活,封闭期间不允许打亲属电话,不喊"报告",不让亲属接见,不让与家中有修炼大法的亲人见面,甚至以各种借口将法轮功学员家中亲人寄去的包裹退回去,每月强行剃光头两次,大热天蚊子多不让挂蚊帐等等。更有甚者,中午休息只要法轮功学员坐在床上或板凳上闭目静息时,恶警就指使包夹犯把电视打开,音量放到最大,把乐器琴弦乱弹,把坐的板凳在地上乱敲,咒骂声噪音、杂乱之声充斥整个分监区,不让法轮功学员静心休息,企图扰乱法轮功学员的神智,达到损害法轮功学员的身心健康的目的…… 5、汪礼迪:男,四十多岁,原咸宁学院医学院优秀讲师。二零零五年九月在送孩子上学途中被绑架,并被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半,曾被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在咸宁市举办"第一届中国国际竹文化节"期间,汪礼迪与其他几个法轮功学员配合,在通往旅游景点"星星竹海"的马路两边的电线杆或者高树上悬挂了很多"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真善忍"、"全球公审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等巨大条幅,在旅游者中引起强烈震动,同时令中共当局高层震惊。由于此次文化节中的所谓领导中有江泽民的妹妹江泽慧,她为此大为恼火,责令湖北省立案调查。为了查明此事,咸宁公安曾经出动了很多警察,对咸安区和温泉开发区的法轮功学员连夜非法抄家,咸安区抓了很多法轮功学员;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徐玉凤就是在此次抓捕过程中被迫害致死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还为此发出过追查通告。 二零零五年九月,由于恶人告密,法轮功学员汪礼迪在本单位的人行道上,在送孩子上学的途中被两辆车拦截,被几十个警察围住而被绑架,并非法送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迫害三十七天后直接接回送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非法关押,后来被咸安区伪检察院非法逮捕,再被咸安区法院非法诬判三年半。在法庭上,汪礼迪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警立即用手捂住汪礼迪的嘴,汪礼迪并遭到法警的暴力殴打,他的嘴被打破了,鲜血直流。汪礼迪不服诬判,依法向咸宁市中级法院上诉。二零零六年五月十日,上诉后的法轮功学员汪礼迪、徐长虹、余劲光在非法二审时作了无罪辩护,由咸宁市中院法官董伟、邓炎坤受理,当问及法官最后结果时,法官说,法轮功案子我们做不了主,要市"六一零"拍板。 中国的法院办案原来如此,这更加证明"六一零"是超越中国法律的非法机构,对法轮功是不讲法律的,这更加证明了中国的一向吹嘘"以法治国"的欺骗性,完全没有人权可言。 汪礼迪在咸宁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八个多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先被非法送到武汉洪山监狱分配站关押,后被直接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期满回家时在路上被告知,他的妻儿已经失踪多年。单位也无理开除他…… 6、黄彬: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交通局人事股股长。由于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北京的国安特务跟踪、监视。在北京国安、湖北省国安和咸宁市国安及其"六一零"的互相配合与利用下,黄彬被绑架并被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五年,黄彬不服诬判,依法向咸宁市中级法院上诉。但是,中共法院在邪恶的"六一零"的遥控下,仍然维持原判。目前他仍在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修炼法轮功后,处处以"真、善、忍"做好人,工作认真负责,不吸烟,不喝酒;也没因为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财。然而这样的好人却遭到中共的迫害,现在被当局非法关押,还三次被非法庭审,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四监区。黄彬的母亲受到精神的打击,住院时,需要人照顾。可是,儿子黄彬却不在老人身边。 目前黄彬仍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四监区遭受迫害。 7、蔡慧兰: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二零零三年在家中被恶人绑架,并被咸宁市咸安区伪检察院非法逮捕,她的丈夫是建筑老板,被当地恶警敲诈了好几万元钱,她仍被咸安区法院非法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蔡慧兰不服诬判,依法向咸宁市中级法院上诉。上诉后的法轮功学员蔡慧兰在非法二审时作了无罪辩护,当问及法官最后结果时,法官说,法轮功案子我们做不了主,要市"六一零"拍板。摄于市"六一零"的淫威,法官只好维持原判。她曾被送到武汉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两年多。 8、姜四华:女,通城县马港镇六甲村农民。二零零八年七月姜四华被通城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在武汉女子监狱遭受残酷迫害。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她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的真相,但被马港派出所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遭受迫害。在看守所里,姜四华遭受了严重迫害。她被所长刘兴志及姓周的恶警辱骂,毒打致全身伤痕累累。她进去时体重一百零六斤,两个月后身体被迫害得皮包骨,只有七十多斤了。看守所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非法开庭,捏造所谓"证据",判姜四华三年,姜四华绝食抵制迫害,遭恶警脚踢、皮鞭抽,短短两个月,姜四华就被迫害致面部严重脱相,瘦得皮包骨,身体极度虚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七月下旬看守所见其生命垂危就将其送到县医院抢救,尚未脱离危险随即又被关进了看守所,看守所怕出人命要承担责任,于七月二十八日在未通知家属,姜四华也未带衣物的情况下,看守所所长刘兴志说送姜四华到武汉人民医院检查身体,准备开张病历办保外就医,但刘兴志在中途下车,派副所长将她送进武汉女子监狱受迫害。当时她身体极度虚弱,没带一分钱、一件衣物,也没有通知家属亲人,完全是被看守所骗了,而自己六百多元钱及所有衣物全部在看守所。姜四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被骗进武汉女子监狱后,通城县看守所事后也不通知家属,两个多月家人找不到她的下落,得不到任何音讯。 武汉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是非常严重的。每个学员由两个犯人包夹、看管,不准与别人说话;经常被罚站,被犯人任意殴打、辱骂;长时间劳动,不准睡觉……这些迫害手段已成为家常便饭。姜四华在武汉女子监狱遭受了两年零九个月的残酷迫害。期满回家后,她去看守所要自己的钱物。看守所的干部想不承认,赖账。姜四华就说:"你们不把钱还给我,我就要去告你们这些骗子的恶行。"他们害怕恶行曝光,后来把钱还给了姜四华。 9、袁细宝:女,三十多岁,通城县人,原咸宁市印刷厂职工。二零零二年被通城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四年,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时任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时任一号桥派出所所长金国新带六、七个男子汉强拖袁细宝上车并非法关押到通山县第一看守所,非法行刑逼供三天三夜,暴力取证。同年十一月左右她被通城县检察院非法提起公诉,被通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五个多月,被勒索现金一千五百元(所谓伙食费为由),腊月二十八取保候审出来。二零零二年正月十五被通城县检察院骗到通城县看守所,二零零二年六月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审理,非法诬判四年,袁细宝不服,二零零二年八月上诉,咸宁市中级法院摄于市"六一零"的淫威而维持原判。二零零二年九月被通城第一看守所所长和医务警察非法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汉口宝丰路)。在武汉女子监狱里,袁细宝等法轮功学员经常遭到犯人刘宝菊、朱彩云等包夹的群殴。这些包夹人员还在狱警面前颠倒黑白,恶警就借故将袁细宝关禁闭,加重迫害。 袁细宝从监狱出来后,经市劳动局当面调解上班,几个月后就被买断,时任车间主任占木成不接受袁细宝上班。 10、魏月秀:女,五十多岁,通城县法轮功学员。她曾被通城县伪检察院非法逮捕,被通城县法院非法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在武汉女子监狱遭受非法关押,她曾在武汉女子监狱的"反省监号"遭受残酷迫害。 "反省监号",其被称为"狱中之狱",是监狱最苦的对方。武汉女子监狱的"反省监号",一间约四平方米的房子,一半是一个约两米长、一米宽、零点四高的水泥台子,另一半有一个蹲坑和一点走道连着一个进出的门,没有窗,只在一面墙上装着一盏灯,屋顶上有一个小圆孔,不能透光但可以向里灌气。"反省监号"没有任何人生存的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在中共迫害法轮功期间,"反省监号"成了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按规定关"反省监号"需要监狱长批准,最长一周,而法轮功学员被长期关押,很多学员一关就是十几或几十天。通城县的魏月秀,五十多岁的老婆婆,关"反省监号"时被扒光衣服,手铐反铐、双手吊起来,一次被关二十八天,另一次被关二十五天,不让大小便,吃饭是犯人喂,一次包夹说她默背经文,硬是把桌子上的脏抹布往她嘴里塞,包夹不小心塞快了,把自己的手弄破了,却诬说魏月秀有意咬她,难听话骂个不停。 11、程德永:男,五十多岁,通山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他被通山县恶人绑架至通山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零九年三月中旬,通山县法院对程德永老人非法判刑四年,没有通知其家人。后来才知道,程德永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12、廖保清:男,五十多岁,咸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八月,他到湖南临湘的姑妈家给世人讲真相时,被人诬告,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一日被临湘市国安局伙同公安局恶警绑架,临湘法院要判他刑。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那天,临湘市法院来人通知他说:"你被判了三年半,缓刑四年。到目前为止,你在看守所呆了七个月,要交四千二百元的生活费,你打电话通知家属来办手续。" 那么,既然法轮功没有违法,向全世界声称"依法治国"的中共邪党,为什么敢执法犯法,用法律之名公然长期打击根本没有违法的法轮功学员呢?而且是全国范围的法律迫害!难道在中国的司法界没有一个精通法律的执法者吗?这么多好人被投入监狱,很多家庭因此而动荡不安甚至破裂,这是中共一向自诩的"人权最好时期"吗?!――请记住,邪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善良的人们都保持沉默!正如著名作家雨果说的"面对邪恶,你如果不说不,你就是同谋"。如果全世界的善良人都能站出来,谴责镇压者的暴行,那这场浩劫将会很快结束。 如今,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都在奔走呼吁,揭露着中共法律的欺骗性,揭露着中共的法律是恶法,揭露着中共邪教的邪恶本质,反对着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世界很多有良知的国家政府、正义组织和个人也在积极关注此事。可是我亲爱的咸宁父老乡亲,你们为什么就无动于衷呢? 不要再让这场迫害继续下去了,睁开您的双眼,看清中共的邪教真面目;不要再盲目追随中共参与迫害法轮功了,张开您的嘴,敢于说"不"。在法轮功和中共这两者之间,选择支持法轮功,心中认定法轮大法好,从而自救和救人。这是我们现在能做的,也是你们现在能做的,也是应该做的。 参与迫害余劲光、汪礼迪、徐长虹的直接责任人: 宋瑞生,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电话:13907249566 发稿:2012年02月28日 更新:2012年02月28日 01:02:59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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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8日星期二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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