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吉林省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吉林省女子监狱的恶警为强迫法轮功修炼者违心放弃信仰(所谓的"转化"),以减刑期为诱饵,唆使犯人凶残的折磨信仰真善忍的修炼人。以下是我所了解的一些暴行。 一、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魔窟 吉林省女子监狱北楼西侧三楼的八个房间和五楼的某房间是此监狱专门用来转化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魔窟。在这几个房间里每天都能听到刑事犯折磨法轮功修炼者的惨叫。 监狱以多得分可以早日回家为条件,利诱刑事犯以各种方法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当然也有部份穷凶极恶的犯人是自愿服从,以此为乐的。但绝大多数人都是在管教、狱警的利诱下施暴。所以久而久之,此监狱的教育监区所有的刑事犯都变成了监狱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帮凶。只要监狱方面交待下来,她们则不考虑对与错、善与恶,只为减若干个月的刑期而对法轮功修炼者犯罪。 二、以疾病突发身亡为由掩盖杀人罪行 陈淑芹,吉林人,二零一一年的正月十六,其被三名刑事犯,分别为李雪娜、马研、周柏凤迫害致死。为了掩盖事实的真相,法医鉴定她为突发脑出血而亡。而真凶却只被关入小号一天,此事便不了了之。 赵艳霞,五十余岁,吉林省梨树县人。二零一一年九月在前文所提的三楼被迫害致死。监狱方面为了掩盖真相,教育监区大队长张淑玲为此事特意给刑事犯人开会并威胁:如果谁将此事透露出去,将会蹲小号或无法减刑等。 三、老虎凳人肉版 二零一零年末、二零一一年初前后,监狱狱警及刑事犯强迫法轮功修炼者吕春云坐在高度仅为二十厘米的朔料小凳上,只允许尾椎部位搭在凳子边缘,而两只脚则搭在另一个小凳上,使双腿膝盖伸直并悬空,然后一至两名刑事犯坐在她的膝盖上。 这种类似于老虎凳的刑罚使得吕春云膝关节严重受伤,腿部肌肉萎缩,至今未愈。 四、长期罚站、罚坐,使人丧失自理能力,全身溃烂 孙素英,于二零零六年被强行带至上述的三楼,连续罚站四十九天。 在罚站期间,每早清晨五点被叫醒,一直要站至午夜十二点方可休息。旁边每时每刻都有刑事犯人在看守,并可以轮流休息。在罚站后期,孙素英足部浮肿,无法穿鞋,半边身体麻痹,不听使唤,颈椎不能动,睡觉无法翻身,直至今日仍无法自己洗衣服,自理能力很差。 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份至过年期间,孙素英又被连续罚坐九十九天,每天保持膝盖弯曲坐在二十厘米高的小凳上连续二十几小时。期间有刑事犯人轮流看守。此番折磨使得二零零六年罚坐导致的身体问题进一步加重,走路不走直线,说话口齿不清,类似于半身不遂,生活无法自理。 王庆文,籍贯不详,六十九岁。于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入狱。入狱后被强迫罚坐于高度为二十厘米的小凳子上,只允许尾椎坐在椅子边上,久而久之,导致其臂部溃烂,原本身上的小红点也变成了烂疮。 王庆文被迫每天早上四点四十起床,只被准许上厕所,不允许洗脸刷牙,而刑事犯居然肆意侮辱其人格,如果王庆文有两顿饭不吃监狱就会强行灌食。 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若干个表现得最为积极的包括:关丽萍,由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并贿赂队长,于一二年一月十三日假释出狱。 注:长期牢狱,血泪斑斑,此中所述,仅为一点。仅靠记忆记住一些,在狱中就想,出去后我一定要揭露这些邪恶。 发稿:2012年03月05日 更新:2012年03月04日 23:56:14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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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5日星期一
吉林省女子监狱恶警教唆犯人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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