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1日星期二

劝善之心化飞鸿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 迫害好人才是违法犯罪

  • 给大连地区众生百姓的一封信

  • 致迁西县检察院的一封信

  • 迫害好人才是违法犯罪

    致迫害庄玮的上海浦东"六一零"和一中院等公检法司人员

    浦东法轮功学员庄玮因为给世人讲真相的219封真相信,被非法判刑2年,现在庄玮对对判决表示不服,予以上诉。

    参与庄玮案的浦东六一零,浦东法院法官石耀辉和一中院的法官陈星都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老手,在此笔者有些话想对你们说。

    法轮功学员为什么在中共当局禁止传播法轮功真相的时候,还要义无反顾的坚持下去呢?不惜冒着失去自由,舍家弃业的也要这么做呢?因为李洪志老师传授的法轮大法启悟了我们的良知善念,在道德沦丧的中国社会,给每个习炼者点亮了心中的明灯,知道今后应该如何做人,不能随波逐流,要保持自己的善良的本性,逐步洗净后天形成的许多观念,返本归真,师父让我们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的。

    笔者曾经亲身经历过,师父的法身帮助自己清理身体,并且灌顶,开天目的过程,完全明白师父所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不是虚幻和欺骗。笔者从一个争强好胜,妒嫉心很强的,变成了一个心胸开阔,看到别人比自己好,也能够真心为别人感到高兴的人,这就是修炼给予我的美好。自修炼以来,拒绝过多次别人送礼,因为我知道,修炼人不能拿那些东西,并且把礼退回时,都告诉别人我是法轮功习炼者不能拿那些东西。因为高德大法就是教人向善,度人的。法轮功学员向人讲真相,就是希望把这种美好,带给更多人,让更多人能够从大法中受益。美好的东西得到弘扬不应该吗?中共炮制天安门自焚谎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妄图以权势打压好人。

    历史能够证明,迫害正信的都不会成功。基督教被迫害了三百年但因为它是正法,所以终究被人们所认识。几千年过去了,正法仍然是正法,而迫害基督徒的罗马帝国已经衰落,迫害者尼禄大帝和帮凶们,都永远的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受到了天谴。

    今天你们继续执行中共的迫害政策,就是中共的帮凶,难辞其咎,将来也一定会遭到清算。为了你们的将来好好想想吧。

    帮凶们的结局

    很多警察,对于正义律师们讲述"修炼法轮功合法"或"迫害信仰有罪"等不以为然,认为:今天中国谁说了算听谁的,"权大于法"。然而分析很多事件之后,人们不难发现:所有迷信"权大于法"而不知退路的人,都在后来的什么时候被法律所治。因为强权之上,天理永存。以下选摘几个实例。

    文革时期的北京公安局长

    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在文革期间追随当时的当权派,以执行公务之名,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他在大权独揽期间,肆意迫害,谁敢说个"不"字,轻则受到批判,不予重用,重则下放、劳改,甚至被关进监牢。他还利用手中的职权,长期将北京市公安局某处级机关内的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干部拉在身边,经常陪伴他出入高级饭店和其它场合。

    文革结束,刘传新被免去公安局长职务,接受审查。七七年五月十八日,当他接到北京市公安局第二天要召开"批判刘传新大会"的通知时,脸色苍白,一言不发,并于五月十九日上午自杀身亡。

    红色高棉的追随者

    二零零九年二月,由联合国推动的"群体灭绝案法庭"在柬埔寨首都正式开庭,以战争罪、反人类罪、酷刑及谋杀罪指控,对前波尔布特共产党政府(红色高棉)的五个高官进行审判。

    现年六十九岁的前红色高棉监狱长康克由,在审讯中承认:一九七五至一九七九年负责看守S21监狱期间,有一万五千人被他以严刑逼供手段虐待致死。康克由于二零一零年被判处三十五年监禁。但他辩称:自己"仅仅是执行命令"。

    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联合国战争罪法庭"驳回了康克由的上诉,裁定书中说,康克由是一名"令人震惊的凶残人物",理应受到"现有的最高的刑罚",并将其原判三十五年监禁改为无期徒刑。

    纽伦堡审判的教训

    图:纽伦堡审判图片。二战结束后,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否决了迫害帮凶们"奉命行事"的辩解。
    图:纽伦堡审判图片。二战结束后,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否决了迫害帮凶们"奉命行事"的辩解。

    在六十多年前的纽伦堡审判中,所有纳粹战犯都曾经用同一理由为自己辩护:"执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杀害犹太人是在执行法律。"

    法官们充份讨论后,以"恶法非法"的原则驳斥了纳粹的辩护理由,并将包括集中营护士在内的迫害参加者判处了绞刑。

    德国著名哲学家拉德。布鲁赫说:"法律分法上之法和法下之法,以人类的共同理性,以人的尊严和权利为展示内容的法,是法上之法;以背弃人类理性,漠视人的尊严、践踏人的权利为特征的法,是法下之法。法下之法是恶法,恶法非法也。"

    执行命令者,如果所行之事与良知、人性相违背,也是在违法,一旦司法形势拨乱反正,必将面临相应的惩罚。人做什么都是给自己做,一切皆有循环报应。眼下,在如何对待法轮功这个与良知碰撞的问题上,愿同胞们明智谋身,良知决断。

    请记住:一时强弱在于力,千秋胜负在于理。


    给大连地区众生百姓的一封信

    ――从大连"六一零"非法疯狂绑架大法弟子看中共极权专制的非法性及穷途末路

    大连的父老乡亲们!你们好 :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连市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非法组织(市维稳办)、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国安伙同地方公安局、派出所和各街道社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绑架。恶警以欺骗、暴力等流氓手段,在大连市内、开发区、金州区、瓦房店、庄河、长海等地绑架了七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此次行恶从七月五日开始。

    据悉,此次恶行是大连公安部署的全市统一的迫害行动。此次迫害行动与中共恶首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有关。六月二十六日,周永康参加大连第四届国际反贪局研讨会,此人作为中共政法委迫害法轮功的代表人物,践踏法律、无视人权、迫害正信,在法轮功遭受迫害的问题上极尽所能、罪责难逃。

    大连迫害法轮功的恶人为了讨好"主子",三、四个月前就开始了对本市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准备。 据知情人曝光-大连邪党布置下达了监控法轮功学员的任务。让各社区楼长、小组长、联防、戴红袖章的,看着法轮功学员,连买菜都要跟着,把对修炼真、善、忍的大法弟子的迫害与犯罪再一次公开延伸到普通民众身上,使无知的民众对修炼人犯罪,拉入未来的被淘汰之列。

    请看下面抓捕实例:

    七月六日清晨五、六点钟,开发区黄海路派出所的警察从二楼的窗户爬进法轮功学员罗金玉的家中,绑架罗金玉、罗金薇姐妹。罗金薇的儿子对闯入家中的歹徒进行自卫,被黄海路派出所警察以"诬陷袭警罪"绑架,恶警随后洗劫了罗金玉的私有财产。

    七月六日早六点左右,大连开发区湾里派出所七、八个警察敲开法轮功学员肖春玲的家门,谎称收水费,骗开门进屋就四处拍照。警察像土匪一样把肖春玲的丈夫及大弟弟也一起抓走,将四岁的女儿独自扔在家中。恶警抢劫了肖春玲家的私有财物,直接经济损失几万元。

    七月六日上午,哈尔滨路派出所副所长邢天宝、刑警李小龙与另一警察三人狂敲郝跃珊家门,没等人开门,门已被撬破。强行入室绑架大法弟子郝跃珊。当时邻居听见屋内大喊救人,警察把人押入警车带走,随后抄家。

    郝跃珊被绑架时只一人在家。家人回来时见门已被撬的坏损,锁不上了。进屋看看,一片狼藉:墙上悬挂的师父法像不见了;窗帘横杆、皮带掉在地上;地面满是烟头;室内家什空空如也。电脑、打印机、电视机机顶盒、银行储蓄卡、银行存折、现金和所有大法书籍、资料、光盘、印有真相的人民币全部被抄走。

    光天化日之下,邪党警察类如土匪、天良泯尽,擅闯民宅肆意掠抢。

    七月五日晨,大连市公安局伙同开发区派出所警察,非法入室绑架居住在金州的从朝阳来大连打工的法轮功学员王德发,并抄走私人物件及现金。

    王德发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山村,家中姊妹四人,他是幼子,婚前他一身恶习,抽烟、喝酒、赌博。婚后夫妻经常吵架,又与老人住在一起,矛盾四起,婚姻几乎到了崩溃边缘。一九九九年王德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此以后不再抽烟、喝酒、赌博、也不骂人,而且腿上的风湿病也好了,不再用人扶就能起来了,十几年来他身体健康,再没吃过一粒药,自此家庭也有了温馨的氛围。可是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泽民一伙开始迫害法轮功,警察经常到家骚扰,王德发被迫离家四处打工维持生活。后因老父亲不幸得了脑血栓,王德发就把老父亲接到大连金州来照看,王德发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才会如此孝敬老人,爱抚两个年幼的孩子。

    邪党天天喊和谐,可是做好人却被迫害,好端端的家被毁了,哪里来的和谐?

    七月六日十点左右,大连法轮功学员王健在工作单位被中山区分局国保大队的恶警绑架。这伙人将王健的钥匙抢到手后就窜到王健的家,用钥匙自行开门。家中七十多岁的老人正在摘菜,突见闯进三人,十分惊恐,经询问才被告知是"中山分局国保大队"的。

    七月六日,大连市公安局伙同青泥洼桥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俗称大锅)的工作人员曲斌。家属和亲友多次到大连看守所查找此人,工作人员均称无此人。一个星期后,曲斌的老父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方知曲斌被关押在大连看守所,家属才把钱和衣物存进去。

    7月6日晚8点,大连开发区哈尔滨路派出所和金州中长派出所多名警察到大连金州中长街道法轮功学员叶树辉家,绑架了叶树辉及妻子李芳。

    面对亲人被无理绑架及入室抢劫的警察,儿子叶飞(未修炼法轮功)进行自卫抵制。过程中,叶飞右眼眶和太阳穴被警察打的青肿,小腿上也被划破了一条口子,叶树辉的腿也被警察打瘸。

    ……

    7月6日,几近百名大法弟子,就这样一个一个被暴力绑架……

    这仅仅是两天时间里,中共大连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自九九年,漫长的十三年来,这种迫害又有多少啊!

    谁说中国是法制社会?警察抓人,完全是按中共的口头指令,不需要什么"法律程序",中共就是法律,甚至还有些邪恶的警察都对大法弟子狂叫:"我就是法律!"当今的警察只是中共镇压和对付百姓的工具,尤其有些邪恶之徒,把中共迫害法轮功当作中共给他们肆意掠夺大法弟子的机会,借"执行公务"之名,将掠夺的财物化为己有。他们的行径和土匪有啥两样?

    在中国大陆对法轮功的迫害已长达13年之久,在中共恶党的残暴与伪善背后,造成大法弟子被直接迫害致死亡的人数(民间不完全统计)已达3574人。

    那么,法轮大法是什么?中共邪党又是什么?中共邪党为什么惧怕和迫害法轮功?大法弟子为什么讲真相叫你退党?我来告诉你们真相:

    一、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1992年5月13日由李洪志先生从中国长春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功法,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修炼原则,同时包含五套缓慢优美的功法动作。

    法轮功既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健身功法,又是一种崇高的信仰。对"真、善、忍"的信仰,使人变得真诚、宽容与善良。

    因为法轮功具有净化身心的奇效,所以受到世界各国民众的喜爱。法轮大法已弘传世界114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世界人民的爱戴和尊敬。因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对人类身心健康作出的杰出贡献,法轮大法至今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信函超过3000项,大法书籍被译成30多种语言,并在世界广泛发行。1998年5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伍绍祖亲赴法轮大法发祥地长春考察。98年9月国家体总抽样调查法轮功修炼人12553人,疾病痊愈和基本康复率为77.5%,加上好转者人数20.4%,祛病健身总数有效率高达97.9%。平均每人每年节约医药费1700多元,每年共节约医药费2100多万元。

    同年,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了对法轮功的调查后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

    信仰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也是规定对信仰自由予以保护,宣教者无罪,信教者自愿。修炼法轮功是纯粹的信仰,是受《宪法》保护的,是完全合法的。如果把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炼者当作打击的对象,其实是对人类普世道德价值观的摧毁,这对人类来讲是非常可怕的。

    二、救世奇书《九评共产党》中第一次向人类揭示了一个警世真相:"共产党也是一种生命,但其反自然、反天、反地、反人,是一种反宇宙的邪恶生灵。""这个党组织,就象一个巨大的邪灵附体,如影随形般附着在中国社会的每一个单元细胞上,以它细致入微的吸血管道,深入社会的每一条毛细血管和每一个单元细胞,控制和操纵着社会。

    "在中国,党组织无所不在,无所不管,但人们从来看不到中国共产党组织的财政预算,只有国家的预算,地方政府的预算,企业的预算。无论是中央政府一直到农村的村委会,行政官员永远低于党的官员,政府听命于同级党组织。党的开销支出,均由行政部门开销中付出,并不单列开支。

    "共产党组织本身并不从事生产和发明创造,一旦取得政权,便附着在国家人民身上,操纵和控制人民,控制着社会的最小单位以保护权力不致丧失,同时垄断着社会财富的最初来源,以吸取社会财富资源。"

    "这种古怪的附体结构,在人类历史上,有时候在社会局部出现,有时候在整个社会短暂出现,却从来没有像共产党社会这样彻底、长久而且稳定持续。"(《九评之一:评共产党是什么》)

    对于什么是邪灵附体,古代的人一般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在西方的神传文化中,有耶稣清除附体人身上的鬼的记载,在中国,最广为人知的附体,就是二千多年前,附体妲己肉身并取而代之的九尾狐狸精。当时的九尾狐狸精只是附体妲己一个人的肉身上,所以,它附体并主宰这个肉身之后,就不称它为九尾狐狸精,而称它为妲己,或称之为妖物、害人精,虽然它在另外空间,实质上是一头九尾狐狸精。那么中共这个古怪的附体结构又有什么不同呢?实质上和九尾狐狸精附体妲己肉身上无本质上的不同,都是一个另外空间的邪恶生灵附体人类空间的一个生命体上,借人类空间的这个生命之体,行另外空间的邪恶生灵残害人之实。所以,都是邪灵附体;表面的不同之处还是有的,主要表现在:中共这个古怪的附体在另外空间它是一个赤色恶龙形象,在人世间它就是中共的党、团、队等邪教组织。

    中国共产党以暴力革命起家,恐怖治国。自窃国以来,大肆推行"假、恶、斗"的党文化,破坏道德、打击善良、迫害正信、不敬神佛,谎言遍地。历次运动从"镇反"、"三反"、"五反"到"肃反"、"大跃进";从"文化大革命",到一九八九年"六四"对学生、市民的屠杀,造成中国八千万人非正常死亡;今天的中国自然环境被彻底破坏;传统道德丧失殆尽;贪污腐败盛行,黑社会、吸毒、淫乱充斥中国大地;人民的合法权利、言论自由被非法剥夺,强拆造成人们无家可归,举报恶人的人被打击报复,善良的人被无辜迫害却有冤无处诉;毒产品、假货无孔不入地毁坏着人们的健康……这一切都是中共推行无神论,不信神佛、战天斗地的恶果。而中共的暴行又以1999年7月20日开始的、对法轮功的迫害最为残酷。

    中共口口声声"爱民",却处处扰民和事事害民。有些地方是学校逼迫学生家长签署,否则不让学生就学;有些地方是社区逼迫居民签署,否则不给办低保。民众不堪其扰,却无可奈何。中国共产党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邪教,而且是邪教的政教合一,以国家政权的形式堂而皇之的推行其邪教教义。正教的根本特征是正,如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犹太教等几大正教,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讲善,都要求做好人,做好事,不是口头上说说,而是行为上必须要做到。而邪教恰恰相反,它推崇暴力,行事极端,漠视人性和生命。多年来,靠暴力起家的中共一直讲党性,不讲人性。为了党性,与党保持一致,子女可以与父母划清界限,脱离关系,可以"大义"灭亲。显然这不是正常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

    中共邪教具足教的所有特征:有教义――马列主义、毛思想、邓理论、江"代表"、《党章》等等;没完没了的层层搞传达、贯彻、落实,务要统一全党的思想,全民的思想,"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人们的头脑",强迫人民接受它的教义。有教主――马、恩、列、斯、毛、邓、江等;有教士――党委书记及各级党务人员;有布道――大小会议,头头讲话等;有宗教活动――各种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会等;有教堂――各级党委、党校办公场所等;有教主崇拜――对马恩列斯特别是对毛泽东的神化与崇拜。

    同时,共产党的图腾是血,无论是苏共、中共、柬埔寨红色高棉、朝鲜、古巴、越南,还是前东欧各共产党都是如此。血是崇尚暴力的结果,是一个看上去令人作呕,想起来使人恐怖,无论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令人厌恶的具象,但共产党却偏偏喜好它。幡旗是用鲜血染红的,各种会议、活动都要布置的满场血红。

    邪教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人实施精神控制,而为了达到这一点,就要控制人的信息来源,向人灌输误导性的资讯,让人丧失对是非善恶的判断。中共就是这样一个邪教。中共霸占了中国大陆所有的媒体和资讯来源,包括学校的课本,并封锁互联网,阻止民众了解事实真相。从这一点上看,整个大陆就象是中共对民众洗脑的一个巨大的洗脑班。

    三、中共惧怕由来已久,从中共窃国开始,就是邪教治国,它惧怕的不是失去民心,而是对民心的控制,所以每次运动都要人人表态过关。但是每次都有一个地主、资本家、右派、反革命等等划定的假想敌,恐惧中还觉的自己侥幸过了关,唯有对待法轮功,把所有中国人都视为了它的敌人,可见它是清楚它和法轮功到底谁正谁邪、谁不得民心的。

    法轮功"真、善、忍",就象一颗璀璨的明珠,受到民众的追寻和喜爱。修炼人自觉遵循真善忍的教导,成千上万的人身心康复,道德回升,其乐融融。法轮功被人们 誉为高德大法,却引来了中共的忌恨。在修炼法轮功的人数以极快的速度超过党员人数的时候,中共的恐慌嫉妒达到了极点,终于引燃了歇斯底里的大规模迫害,一面绑架、酷刑迫害,一面铺天盖地的媒体抹黑,造谣污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

    中共不敢以对待真正邪教的正常做法,让人们认清对方实质,反而将法轮功的所有书籍一并烧毁,因为它太清楚法轮功正是人们内心的渴望,只要书籍尚存,人们就会从中辨明是非,谎言自破,迫害就难以为继。所以它能做的就是一味的造谣,一味的逼人表态,而别无他法。

    到一九九九年,学炼法轮功的总人数达到一亿人,超过了共产党。当时中共党总书记江××看到这个数字,知道中央和军队、甚至将领也在修炼法轮功,强烈的妒嫉心理使他不顾一切的滥用手中的权力,开动整个国家机器,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惨无人道的镇压。因为找不到合理合法的镇压借口,就编导了一幕幕自焚、自杀、杀人的闹剧,嫁祸于法轮功。

    现在咱们回头想一想,从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九年法轮功洪传了七年,上到中央大官,下至普通百姓都说好。今天大法洪传到世界一百一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光台湾就有几十万人在炼,怎么没听说自杀、自焚呢?为什么唯独在中共镇压时,突然冒出什么自焚、自杀和杀人呢?在近几年也没有哇。其实,法轮功修炼者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在修炼,他们能去自焚、自杀和杀人吗?

    四、为什么"天要灭中共 退党保平安"?从天象看: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九日,大纪元发表《九评共产党》系列社论,从历史、政治、经济、文化、信仰等层面深刻揭示了中共的欺骗、暴力、邪教和流氓本性。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二日大纪元发表郑重声明。由此引发退党大潮,至二零一二年七月,退党团队人数已近一亿二千一百万。这其实就是"天灭中共"的天象在人间的显现。

    从天理看:善恶报应的天理决定了作恶多端的中共必遭天惩。中共窃国以来,破坏道德,打击善良,迫害正信,毒害人民。历次运动迫害了一半以上的中国人,八千万人非正常死亡。今天的中国自然环境被强力破坏,传统道德丧失殆尽,贪污腐败盛行、黑社会、吸毒、卖淫充斥中国大地,人民的合法权利、言论自由被剥夺,这一切都是不信神佛、战天斗地的中共的邪恶统治带来的恶果。古人云:"善恶到头终有报","天灭中共"实乃天意之必然。

    古今中外有许多预言,如:中国的《推背图》、《烧饼歌》、《梅花诗》及《马前课》等;西方的《圣经启示录》等。都惊人一致地预言中共要灭亡,还记载着天灭中共时其追随者被一同诛灭的可怕惨景。

    二零零二年六月,在贵州平塘县发现的亿年"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惊现"中国共产党亡"。这一切其实都是在告诉人们"天灭中共"的天象,希望人们能够"退党保平安"。

    当年你被中共用"共产主义"的谎言欺骗加入了党团队,你举起右手对它宣誓时,它就在你额头上打上了一个"兽"的印记,你就是它的一员,等到它灭亡时,你也会随着一块遭殃。所以赶快找大法弟子声明退出吧。神佛看人心,用小名、化名退出都行。做这事不用花一分钱,就给自己上一道生命的保险。只有"三退"方可保命,待灾祸降临时,后悔晚矣!善良的世人,善良的父老乡亲们呀,大法弟子希望你们都能明白真相,都有好的未来,使所有善良的人都能得救,才不辜负神佛的慈悲救度,才不辜负大法弟子十年来风雨中所付出的一切,请你牢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天灭中共,退党、团、队保命!

    是凡参与了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是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犯下了滔天大罪。天地为之动怒。迫害法轮功遭恶报者,达到了几万人,有自身遭报的,也有波及亲人的,真是太多太多。仅举几例:如河南登丰县公安局长任长霞是去抓捕大法弟子车祸身死,并非像中共宣传是怎么个先进人物;何庆魁为迎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编了一出"卖拐"小品影射法轮功,妻子高秀敏死于家中,儿子在广州出车祸死亡,他本人又惹上了官司,真是风雨交加,何氏无可奈何的说,"儿子是我的天啊,妻子是我的地呀",这时候你看他惨不惨;还有央视电视台陈虻参加了天安门广场的自焚策划、导演破坏大法的闹剧,自己在绝症痛苦中死去;央视播音员罗京,99年7.20就成天阴沉着脸播放诽谤大法的假新闻,结果得喉癌绝症离世。简单举几个例子就说明这个事。诽谤法轮大法,迫害大法弟子天理难容。

    大家可以静下心来想一想,十几年来,为什么法轮功学员冒着被抓、被打、被劳教、被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的危险,自己掏钱制作各种真相资料,再费尽周折无怨无悔的发到你的面前?目的就是告诉你们不要听信中共邪党的造谣宣传,那会害了自己,害了家人。大法弟子是在救人哪!为清除邪党的谎言,为了能救父老乡亲,大法弟子所付出的一切是值得的。可遗憾的是,现在还有不少人抱着偏见对他们冷嘲热讽,甚至为了蝇头小利去举报他们。大法弟子无怨无恨,凭着一颗慈悲的心就是要救大家,让大家明白真相,选择美好未来,父老乡亲们,请珍惜吧。

    明确告诉你吧:大法弟子都是不进山,不进庙的修炼人,去迫害他们能有什么好处呢。有句话别忘了,打僧骂道必遭恶报。切记!

    千言万语说不尽,不如告诉你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受益匪浅。

    大连的七月,阴雨连绵,挥洒滨城,惊醒着睡梦中的人们。这滂沱的夜雨,如泣如诉,好象要撕扯夜空、控诉大连"六一零'对大法弟子的大肆抓捕……

    大连的夜雨在倾诉,在诉说着信仰无罪的道理,人人有思想、良心与宗教自由的权利。在诉说着中共迫害十三年来,大连上百位法轮功学员已被迫害致死,多人致残、致疯和失踪。上千人次被劳教、上百人次被判刑。中共制造的这一笔笔血债,斑斑在册……

    大连的暴雨在控诉,在警告大连迫害法轮功的各级部门,善恶有报是天理。这几年中国大陆遭恶报的"六一零"人员、国保警察还有公、检、法、司的相关人员不胜枚举,但这一切都被中共极力掩盖,目的是利用你们继续维持迫害,将你们拖进万劫不复的境地……

    大连的夜雨在诉说,惊醒了睡梦中的人们,告诉人们:大连的百姓快快醒来,中共恶贯满盈,天灭中共在即,赶快识善恶,退出中共,远灾祸,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有这么一句话,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又云:善恶有报是天理。

    大法弟子告诉你们的事情都是真实的,哪一件都不是空穴来风。我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救人。心中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退出党团队组织,平安度过大劫难,进入未来。

    说句笑话把,前世说不定我们还是父母兄弟姊妹和其他亲人或者是上下级,也可能同殿称臣呢,年代久远了,谁知道谁又是谁呢?大法弟子慈悲救人,只愿你有个好前程!

    大连大法弟子

    2012.7.24日


    致迁西县检察院的一封信

    尊敬的检察院的领导、检察官和全体警察:

    你们好!

    最近听说迁西县检察院近日一直骚扰、诱骗当地居民赵洪涛,逼他交出修炼法轮功的妻子王志新。后迁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接手骚扰赵洪涛,并在网上非法"通缉"王志新。听到此令人震惊的消息,触发了给各位写信的想法。这封信是以诚挚的心情写的。

    在各位检察官面前谈法律,或许或有人想:这真是有点班门弄斧,但是在这里还是想向你们说一说与中共、政法委、"610"在法轮功问题上的不同看法,打破一言堂的灌输,俗话讲:兼听则明嘛,希望看完后仔细回味,定会有益。

    第一、关于王志新的案件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二日,王志新因被怀疑在明慧网曝光"610"发出的"法轮功破坏上海世博会的《宣讲提纲》"而被绑架,检察院对王志新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批捕起诉。

    王志新是不构成这一罪名的。

    首先,构成这一罪名的前提,即这个《宣讲提纲》必须是"国家秘密",而宣讲提纲的本身就是要向大多数人宣讲,讲的越广泛越好。在宣讲提纲中也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首先要态度坚决……",还提出要"引导广大群众认清……"。这就是说,这个《宣讲提纲》要宣讲到群众中去。很明显,这样的文件不仅根本上无"秘密"可言,而且也无须再用"非法获取"手段了。

    其次,"610"可能说,"我们向境外人保密"。在《宣讲提纲》中涉及境外的内容有法轮功"勾结西方反华势力和各种敌对势力","对上海世博会进行捣乱破坏","《大纪元时报》头目鼓噪要以干扰上海世博会为重点"等等。这些事实如果是真的话,那就不是"国家秘密",不仅不应该保密,而且还应当光明磊落地向有关国家的政府、组织和个人提出严正的声明和谴责,有什么可保密的呢?但如果确实见不得人,那必然是虚构、捏造的污辱、诽谤之词,更谈不上秘密。

    江罗集团自镇压法轮功以来,从来就没有正当理由,始终是造谣、诬蔑,导演自杀、杀人、自焚等丑剧。中共把法轮功澄清事实、揭露谎言的行为,都诬为犯罪。联合国对"天安门自焚"早已声明"是江泽民政府导演的","是国家恐怖主义",而现在中共仍然还在宣传。这个《宣讲提纲》无非是故伎重演罢了。本来就无"秘密"可言,又何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之罪呢?

    中共"610"对法轮功的案件公开宣称从来都不讲法律。但迁西检察院申明王志新的案件不属于法轮功案件。那就是说,公、检、法都是按法律程序办案的。然而这个案件追查的是一份被曝光的诬蔑法轮功破坏上海世博会的《宣讲提纲》,所以就把"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宣讲"的《提纲》说成是"国家秘密",而且在上司"610"的压力下,把一个"主要犯罪事实尚未查清"的案件的嫌疑人王志新逮捕起诉。致使迁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又以同样理由退回公安局。公安局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以"犯罪嫌疑人王志新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一年"。在此期间内,公安局、检察院并没有补充到证据,本应撤销"取保候审",宣布无罪。然而在"取保候审"一年半后,公安局、检察院对王志新及家属却一再进行追究。说什么"态度好,从轻判处,缓刑;不然性质就变了,加重判处"等等。

    言外之意是以前定的罪名,实在不能成立了,却仍不甘心,又想换个名词;一份《宣讲提纲》总想生拉硬拽,硬说成是"国家秘密";本来是无罪的,却纠缠不放。我们考虑,一个严肃的执法机关,是绝不会这样以法律当儿戏的!

    《宪法》和《法律》不仅赋予了监察机关在诉讼中监督执法的职权,还赋予了监督其他执法机关和惩治执法人员的违法犯罪的神圣职责,在人们的心目中,检察官应当是执法和捍卫法律的楷模,应当是向一切不执行法律的机关、组织和个人进行坚决斗争的坚强勇士。如果检察机关本身不执行法律,还积极参与对中国善良公民的迫害,那就不仅仅是玩忽职守问题,而是知法犯法的重大犯罪,并且国内外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时刻都在关注此事。真诚希望你们千万不要短视,为目前小利而智昏。俗话讲"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第二、自江罗集团镇压法轮功以来,检察院、法院凡是依照《刑法》第三百条起诉、判刑的都是错案。

    你们知道,构成这罪名,必须同时具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和"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两个方面的条件才能成立,缺一不可。

    首先,依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全国人大常委会1999年10月30日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取缔邪教活动的决定》里根本没有提到"法轮功"。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于1999年10月30日和2001年6月4日先后公布的《司法解释》(一)(二)也没有出现"法轮功"字样。至于"两院"各自下发的《通知》中出现了"法轮功是×教"的字样,但内部通知不具有法律的效力,况且它们都是违宪、超权的。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镇压法轮功将近六年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公通字【2005】39号《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宣布的十四个邪教组织,根本没有法轮功。而明确提到法轮功是×教的,只有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对法国《费加罗报》主编书面采访时公布的言词和次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特约评论员文章",而它们的公布不仅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而且是非法的。这就是说,"法轮功是×教"的说法其实法无明文规定。

    其次,认定法轮功学员"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是荒谬的。搞法律的都知道,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然而,十多年来,在审判法轮功的案件中,没有任何一个检察官、法官能说出究竟哪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受到了法轮功学员的破坏。这就是说,找不到犯罪客体。没有犯罪客体也就谈不上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那么,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中缺少三个的情况下,仍然按这条起诉、判罪,岂不是荒谬的吗?

    上述两个方面都不能成立,那么这个犯罪还能成立吗?为官者,就应该象中国百姓历来称颂的海瑞、包公那样的清官,刚正不阿,一身正气,为民做主,不怕丢官、不怕坐牢,他们的言行在民众的心中树起的,将是永远不灭的丰碑。而顺着中共政法委、"610"邪劲儿走的官员,明知道不构成犯罪,却一个个起诉、判刑,那就是执法者明知故犯,将隐患无穷。

    第三、按照中国《宪法》和国际社会通行的法律,法轮功的一切活动都是合法的。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是国际上最严重的罪行。

    信仰自由是国际社会通行的普世原则,也是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功法,以"真、善、忍"法理为指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学炼者身心健康,道德回升。

    目前法轮功已传遍世界五大洲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世界各国政要和广大民众的欢迎和爱戴,收到各国支持议案、褒奖、信函数千项,他们一致认为,这个修炼"真、善、忍"的群体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和道德回升的社会效果,这是对世界的巨大贡献。

    依据联合国和国际上通行的法律规定,中共对法轮功群体的镇压已构成世界上最严重的罪行,即"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而中国政府也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和《反酷刑公约》的签署国。所以,到2011年底,江泽民及其帮凶罗干、周永康、刘京、薄熙来等六十多名高官在联合国和美、澳、欧、非、亚五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起诉,涉案70多起,其中起诉江泽民的就有21个国家和地区。有5名高官已被作出有罪判决。其中薄熙来已在10多个国家被告上法庭,并且澳大利亚纽省高级法院已判处其有罪。西班牙国家法院正在传讯江泽民、罗干、贾庆林、薄熙来、吴官正5名高官。阿根廷联邦刑事及惩治庭第九法庭对江泽民、罗干已签发逮捕令。

    迁西县检察院的警察们,请放开眼界看一看吧,从全世界范围看法轮功,中共是世界上唯一一个镇压法轮功的政权,是那么的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啊,世界潮流不可违呀!其实目前中共已陷入世界怒潮的谴责之中,而并非几个"西方反华势力"。如果你们依然按中共邪教的旨意走下去,你们不仅违犯了中国的现行法律,而且也最严重的违犯了国际法,当全世界清算以江泽民为首的"血债帮"的罪行时,你们也将会受到同样的审判,我们实在不愿看到这样的结果。

    第四、中国的司法制度

    按照中共的司法制度,是党领导一切。这是一党独裁的表现,也是公平执法的根本障碍,更是执法者受害的根源。文革十年动乱中,权力在文革小组,公检法被砸烂。这次镇压法轮功,决定权握在中共的"610"手中,它们公开宣称对法轮功案件完全不讲法律,中共的"610"和上面把结果都定好了,而公、检、法办案只是走个过程。特别是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都不能独立行使职权。

    因此,我们非常理解一些警察和检察官、法官的难言之隐。但中共"610"从上到下,明知不讲法律必有后患,终究有一天必然追究责任。故镇压以来,一切领导批示、上级通知,一概口头传达,没有文件,不留文字,而存入案卷和法律文书中的材料,都是公、检、法办案人员的记录和主管领导审批的签字。你们想过没有?中共历次政治运动过后,都要追究责任,拿几个替罪羊开刀,中共还是"伟光正"。而这次中共的"610"早有准备,定会把责任推给那些主管领导和具体办案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中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何况找不到上级任何"决定或命令"呢?我们真的是从内心对你们的同情和担心,诚恳地希望你们有个清醒的头脑和明智的选择,时时刻刻,存良知、守正义、顺天意、上天会保佑顺利度过难关,希望你们和家人都有一个幸福美好的未来。


    发稿:2012年07月31日  更新:2012年07月31日 0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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