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浙江报道)浙江省温岭市法院、台州中级法院日前先后在对法轮功学员林惠国进行的非法庭审过程中,大耍欺骗手段,支开律师及家人,强行判林惠国三年零六个月徒刑。据悉,鉴于法庭声称林惠国发放神韵光盘、触犯"破坏法律实施罪",林惠国的律师在作无罪辩护时指出,法庭不播放神韵光盘,本案事实不清,依法不能量刑。 其实,不论林惠国是否发放了神韵光盘,发放神韵光盘者都是无罪的。享誉国际社会的美国神韵艺术团的演出,是一台壮观辉煌的大制作,她以完美的艺术,再现了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的精粹,包括传统的价值观念,直接解体中共苦心经营数十载的邪党文化。神韵闻名世界,并受到中国民众的广泛认同,令中共非常惧怕。中共法庭不敢播放神韵光盘。 林惠国被绑架经过 法轮功学员林惠国,男,六十一岁,家住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小区。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下午,林惠国与妹妹林云霞一起去温岭市政府十四楼工业经济局办公室办理退休手续。 之后,中共温岭市委统战部人员陈卫平发现办公室门上有一张二零一二年神韵光盘,急忙打电话给温岭市"六一零"办主任戴宪法,通过监控录像,看到林惠国在走廊经过。 温岭市"六一零"指令温岭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林惠国。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晚上六点三十分左右,温岭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林波、太平派出所陈夏斌等十多人闯民宅绑架了林惠国夫妇,并非法抄家。林惠国的妻子后被放回家,林惠国被非法关押在温岭市看守所。 三月二十八日,林惠国被非法批捕。 温岭市法院耍欺骗手段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上午,温岭市法院对林惠国进行非法庭审。审判长应荣辉先诬陷林惠国犯有"破坏法律实施罪",公诉人程勇明再称林惠国发放神韵光盘,证人证明林惠国经过十四楼。据悉,其中证人、东辉社区人员胡云娥根本不认识林惠国。 律师为林惠国无罪辩护时指出,林惠国遭警察多次非法提审,都是零口供、零签字;作为主要证据的神韵光盘没有在法庭播放,本案事实不清,而所谓证人均没有到庭,其证据无效,依法不能量刑。 林惠国在非法庭审中讲真相,却遭到审判长应荣辉一次次的无理制止。最后应荣辉说:今天休庭,大家都回去。 而当旁听者都离去、辩护律师也已离开温岭市后,应荣辉却突然打电话给辩护律师,说要在上午十一点多钟开庭判决。致使律师来不及赶到法院,律师只好通知林惠国家人立即去法院。就这样,所谓法庭在没有公诉人、没有辩护律师、没有旁听者的情况下,用欺骗手段非法判林惠国三年零六个月徒刑。 林惠国上诉到台州中级法院。 台州中级法院再耍流氓手段 台州中级法院原定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上午八点五十分对林惠国进行非法庭审。但八月二日却突然通知律师,提前在当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开庭。 林惠国的家属得到消息时已是八月二日上午八点五十分。当家人急忙赶到台州中级法院时,门口保安说庭审已经结束了。 法庭当日没有宣判。八月十五日,台州中级法院通知辨护律师,非法维持原判。 参与迫害者 发稿:2012年09月23日 更新:2012年09月23日 01:38:00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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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3日星期日
支开律师 浙江温岭市法庭诬判林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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