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会理县法院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对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吴从美老人进行非法庭审。辩护律师罗列主审法官的一系列违法行径,要求其回避,迫使法庭两度休庭。 开庭时,吴从美老人被两女警察架进法庭,她不停的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所谓法庭不许吴从美的老伴旁听,进去旁听的都是维稳办、国保大队、社区成员。 吴从美老人的律师以主审法官侵犯当事人和律师辩护权、不给律师提供吴从美的卷宗、不给吴从美的丈夫办旁听证,不许她的丈夫旁听、在本案中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为由,要求主审法官回避。主审法官邱云和另外两个法官只好休庭,去请示院长。院长不顾事实,强行驳回申请。律师依法当庭复议,再次要求主审法官回避,邱云等三法官只得再次休庭,院长又驳回复议。 会理县法院对吴从美老人的所谓开庭,一开始就在违法,无怪乎不敢让家属旁听。 不敢出示"证据"的非法庭审 据悉,检察院公诉人王方运念完起诉书后,法庭不出示所谓的"证据",律师依法要求法院出示当事人的证据——原物原件,法庭不采纳,律师指出这是严重违法行为,有伪造之嫌。尽管律师再三强烈要求下,法庭还是拿不出原物原件,只出示了几张物品照片。 辩护律师依照法律,有理有据的论述了:吴从美信仰法轮功合法,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合法,指出公诉人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罪"指控吴从美是完全错误的。在场旁听的二十多人都在静静地听。 最后律师说,如果将明知无罪之人判为有罪,既是涉嫌犯罪又愧对自己的良心。要求法庭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吴从美。 吴从美老人也在法庭上强烈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大法弟子吴从美。" 吴从美老人被迫害事件回放: 吴从美,年近七十岁,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左右,她正在家中照顾两个小孙儿,会理县国保警察王紫发、庄明清等一伙闯进她家,抢走她的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两警察堵住她的嘴,将她双手反扭,绑架到看守所。吴从美绝食抵制迫害四十多天,人瘦成皮包骨。 会理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编造材料,勾结会理县检察院、法院,阴谋对她非法判刑。七月三日,会理县公安局将检察院所谓批捕通知书从邮局寄到吴从美家。七月三十日,吴从美的老伴请了一位北京律师为吴从美老人做无罪辩护。 北京律师到会理法院调阅吴从美的卷宗,法院刑一庭庭长邱云却说:"请示主管的副院长不同意阅卷。"律师当时就指出:"你们这是严重的违法。"并按照现行法律程序,向会理检察院控告会理法院严重违法,剥夺律师为当事人辩护的权力。 在非法庭审的前一天的十一月十六日,北京辩护律师做最后努力,再次到法院要求看吴从美的卷宗,仍被法院无理拒绝。 参与非法庭审的会理县法院成员:院长杨鲁坡、副院长杨志荣、庭长邱云等法官。 相关人员电话: 会理县检察院: 会理县公安局 看守所: 拘留戒毒所(拘留所) 会理县委政法委: 维稳办(610) 县司法局: 发稿:2012年11月21日 更新:2012年11月21日 00:44:49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
四川会理县吴从美老人遭庭审 律师揭法院违法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