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原黑龙江省建设银行黑河分行计算机科科长刘洪超,修炼法轮功后重病康复,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出狱后经常遭到中共各级人员的骚扰与恐吓,身体健康恶化,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或十九日被非法审讯了一天一夜,三月二十日下午二点含冤离世。 刘洪超,男,五十九岁左右,精通微机技术。正值中年患上了严重心肌梗塞,心脏后壁大面积心肌坏死,已经不能正常工作,去过国内许多大医院诊治效果不明显。一九九七年七、八月份修炼了法轮功后,不长时间身体康复,整天乐呵呵的,身心健康,工作也更加敬业。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单位及各级部门不断骚扰、逼着刘洪超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为了用亲身经历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刘洪超依法去北京上访。二零零一年大年三十被爱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徐崇峰等恶警戴手铐劫持回当地,非法关押在黑河市看守所。 刘洪超被爱辉区法院枉判三年,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市第三监狱迫害,并被黑龙江省建设银行黑河分行开除公职。 三年冤狱回家后,邪党爱辉区610等部门多次打电话、上门骚扰,其妻出于对邪党的恐惧,时刻监视他,阻止其与其他法轮功修炼人接触。不能自由学法、炼功,再加长期来自内外的精神压力,使他身体一直不好,最后表现为癌症症状。 二零一一年一月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到刘洪超家,将其带到公安局要求"配合调查"。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或十九日刘洪超被非法审讯了一天一夜,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日下午二点于家中离世。
黑河市政法委副书记刁伟东0456-8256990(办)13304562333(手机) 黑河市公安局局长董树成0456-8275101(办)0456-8282007(宅)13304560126(手机)
发稿:2013年01月04日 更新:2013年01月04日 00:35:58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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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4日星期五
黑龙江黑河市刘洪超生前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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