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蓬莱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构近日在没有通知家人,没有庭审的情况下,暗地里对66岁的于桂香老太太非法判刑四年。家人没有得到任何通知,不知道因何事判的刑,在哪开庭,何时开庭,何时宣判的。 于桂香老人现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看守所(福山区西山路),家中八十三岁的老母亲盼着她回家。 于桂香老人,蓬莱市大辛店人,老人为人正直善良,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她按照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做好人,提升道德,祛病健身,却屡遭中共警察绑架迫害。二零一零年四月被迫流离失所,在河北廊坊三河市的儿子家暂住。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上,她帮助一位外地患乳腺癌晚期的老太太,在老太太生命垂危之时,给老人读法轮大法的著作《转法轮》,被燕郊东城派出所警察徐利林带人砸门、砸窗,强行绑架。 三月七日,于桂香被蓬莱恶警从河北廊坊三河市劫持到蓬莱马格庄洗脑班迫害,后来转到烟台市看守所,不允许家人探望。 从二零零五年至今,于桂香被蓬莱大辛店分局恶警绑架三次,非法劳教两次。二零零八年于桂香因在集市上讲真相被恶警跟踪、绑架,在蓬莱拘留所被非法关押近两个月,后被蓬莱公安局劫持到济南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一零年四月七日上午,蓬莱市大辛店镇逢集,于桂香与门洪芬到集上向人们讲法轮大法真相,不料遭镇派出所便衣恶警绑架。当日下午,恶警将她们劫持到蓬莱市马格庄洗脑班迫害十三天。蓬莱公安局还妄图进一步迫害,将材料转到法院。门洪芬和于桂香两人被迫离家出走。门洪芬丈夫迟卫国耳聋,经过学炼法轮大法能听见了,由于恶党人员不断上门骚扰,他出现病态住院。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中旬,已流离失所几个月的门洪芬在蓬莱中医院伺候老伴时,被蓬莱恶警劫持到蓬莱看守所迫害,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份被中共当局非法判刑四年,其丈夫迟卫国一月十六日含冤离世。 于桂香老人被迫流离失所,在河北廊坊三河市的儿子家,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上再次被绑架。 修炼法轮功没有违法,也没有错。中共迫害法轮功已失去民心,所有涉案责任人都逃脱不了法律追究。 迫害责任人 山东省蓬莱市 区号:0535 邮编:265600 蓬莱市公安局 地址:钟楼东路69号 蓬莱市检察院 地址:北关路173号 蓬莱市法院 地址:市府路3号 蓬莱市610 地址:钟楼东路1号 蓬莱市大辛店镇 地址:大辛店镇驻地 大辛店派出所 蓬莱市委市政府 地址:蓬莱市钟楼东路1号 发稿:2013年04月22日 更新:2013年04月22日 01:05:12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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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
山东蓬莱公检法偷偷判66岁老太四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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