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日星期四

吴芸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奴役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昆明法轮功学员吴芸于二零一零年八月被五华区恶警劫持后,现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每天被强制做奴工十六、七个小时,做不完还遭受恶警辱骂。

吴芸,女,三十九岁。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午,五华区"六一零"人员、五华分局国保大队及大观派出所警察等二十多人,趁吴芸的儿子放学回家及吴芸不备闯入其家中,从十一点多开始抄家。当时屋子里站满了警察、便衣人员,约二十多人,其中还有配备冲锋枪及手枪的武装警察六、七人,这么多人对付吴芸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非法抄家一直延续到下午四点多钟,长达五个多小时,过程中恶徒还不断的拍照、录像。在非法抄家的过程中吴芸一直给他们讲真相,讲善恶有报,并善劝参与人员不要再对修炼真善忍的好人作恶。

最后警察要把吴芸带走,吴芸拒绝。于是四、五个警察又拖又推将吴芸绑架走。吴芸一路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吴芸被关押在五华区看守所近半年。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对于刚劫持来的法轮功学员,全部强制要求坐小板凳,每天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一点,长达十六个小时,而且不许动,不许变换姿势,狱警还给每个法轮功学员安排两个犯人全天二十四小时监控。吴芸在九监区遭受这样的迫害后,转入其它监区,又被强制做奴工,每天也是十六、七个小时。由于吴芸女士眼睛高度近视,根本无法做完强制的奴工,因此又遭受了辱骂、侮辱等迫害,近况堪忧。

参加迫害吴芸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五华区"六一零"徐天武电话:0871-36255580871-3636268
五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大观派出所警察邓忠继手机:13619653696(绑架吴芸的主要责任人)
昆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电话:0871-5740001
昆明市中级法院院长马幼宁办公室电话:0871-4610819


发稿:2012年02月02日  更新:2012年02月02日 0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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