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前言 前言 东宁县位于黑龙江省最东南部,属牡丹江市所辖的边境县份,隶属渤海都督府。地貌呈"九山半水半分田"特征,四季分明,水量充沛,加之山清水秀,物产丰饶,素有"塞北江南"之美誉。自从法轮功在中国大地传出后,短短几年时间,东宁人相继走入修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修正不好的思想与行为,摆脱了旧病沉疴的折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然而,自从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十几年来,东宁县法轮功学员也被中共警察绑架、关押,被非法判刑,致使很多家庭妻离子散。东宁县电厂退休会计金春仙和东宁县环卫处收卫生费职工霍淑香遭迫害,二人含冤离世。 教师,古往今来,是受人尊敬的职业。然而在东宁,育龙小学教师张忠,职业高中优秀教师姜敏善,第三小学退休教师金锦善,第二中学教师贾艳凤,是对社会、对学校、学生热心负责的教师,是清正廉洁的教师,是学生心中的好老师,可是他们却被中共无理开除,停止教学,被非法关押、拘留遭受酷刑。 赵占东,公安局副局长,专管迫害法轮功。从二零零二年任副局长以来,就伙同国保大队的大队长林晓伟迫害了许多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很多幸福的家庭。副局长赵占东甚至赤膊上阵,今年二月二日,亲自抓走了法轮功学员苗福景。 尤其,东宁县国保大队队长林晓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紧随恶党积极参与迫害,多次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抢走钱财。十多年来,经他亲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就有几十名。迫害手段极其残忍:有被迫害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的;有被非法拘留的;又被非法劳教、判刑的;有被迫害致死的;还有被迫害出现严重病状的,给法轮功学员的家庭造成了不应该承受的灾难,这是何等的罪孽。 其实,这场迫害不仅是针对东宁法轮功学员,针对中国的法轮功学员,也针对着所有自愿信仰和追随真善忍的人们,是对人类正义、道德与良知的无情毁灭。 一、东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部份案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和江××互相利用,动用整个国家机器镇压法轮功,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众施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灭绝政策。东宁县电厂退休会计金春仙和东宁县环卫处收卫生费职工霍淑香遭迫害二人含冤离世。 1、东宁县法轮功学员金春仙被迫害致死 黑龙江省东宁县电厂退休会计,六十六岁的法轮功学员金春仙,曾经在齐齐哈尔劳教所遭受非人折磨;零五年九月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八年,零七年七月三十日晚六点三十分左右含冤离世。 金春仙在修炼前患有胃癌、乳腺癌等多种疾病,得法修炼后,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飞,十多年来再没吃过一粒药,打过一针,身体非常健康。九九年七・二零之后,金春仙去北京证实法,为大法讨公道,被邪党人员绑架,被东宁县公安局劫持回当地后非法劳教一年。 在齐齐哈尔劳教所,金春仙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有一次连续被吊背铐四天四夜。金春仙因炼功多次,遭到刑事犯的毒打,有一次在院里炼功,几个刑事犯在恶警的怂恿下象恶狼一样扑向她,四肢被恶徒一人拽一个,衣服、裤子被撕开,肚皮被抓破,恶徒用电棍击她。当时听到的只是叫骂声与电棍无情的抽打声。从院子进来后,她又打坐,又遭一阵没头没脑的痛打后,恶警把她送到小号,用纱布把嘴捂上,用绳子把手反捆着,蹲在地上,只能这一个姿势,站不起,坐不下,嘴被捂了长达八、九个小时,蹲了一天一夜,第二天松绑时,双手肿的像馒头一样失去了知觉,三个月后才恢复过来。 二零零零年四月初八,金春仙因炼功,被恶警用绳子捆双手吊在床上,手举在头顶;因背大法经文,被恶警用绷带封嘴,用电棍不停地在她身上乱杵。在她绝食的情况下,恶徒们连踢带打,这次又吊了她一天一夜。在对她灌食时,鼻子插得鲜血直流。即使在她绝食期间,还被强迫干活,种土豆,给地上肥,都是很累的活,等等。 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在东宁县六一零国安局密谋下,国保大队大队长林晓伟直接派人再次绑架了金春仙,非法抄家,同时绑架了她的儿媳崔铁梅(法轮功学员),后二人被当作"重要人物" 被非法关押在东宁县看守所七个多月。看守所把法轮功学员金春仙和崔铁梅的衣服拉链和扣子用钳子给拽掉了,非法搜身。家人给捎的食物,恶警等六天后已经腐败了才给她们;还把金春仙的假牙拿走,不让吃饭。恶警李晓杭、丁占祥,把她们的大法书抢走五次,为了隔离两位法轮功学员,来回搜屋子十一次(七个月内)。 在零六年四月,金春仙被非法判刑八年,崔铁梅被非法判三年。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由于不能很好的学法炼功,金春仙的身体出现不好的症状。以金哲为代表的东宁县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不但不放人,在把婆媳二人劫持往哈尔滨女子监狱时还邪恶至极的授意:金春仙是头,不用体检,直接送进去。 到哈尔滨女子监狱体检后,监狱拒收。医生说,癌细胞已扩散到淋巴,如果扩散到肺,连十天都活不过。在这种情况下,金春仙被带回,然而当地六一零国保大队仍不放人,又在当地看守所关押了两个多月,才于零六年八月末以"保外就医"的形式放回。 由于长期的非法关押,致使金春仙的身体每况愈下,回到家中后不久,身体开始浮肿,并且出现大面积的溃烂,其状让人惨不忍睹,于零七年七月三十日晚去世。 2、霍淑香遭迫害含冤离世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七日,黑龙江省东宁县法轮功学员霍淑香在散发告诉东宁县父老乡亲们:"天要灭中共,三退(退党、退团、退队)能保命"的真相传单时,被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林晓伟(其人专门迫害法轮功已多年)和妻子强行绑架到公安局,在县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半个月,勒索一千块钱后被放回。 霍淑香遗照 回家后,家人迫于单位的压力和害怕她再被抓,就每时看管她,不让她炼功、学法。上班后,单位安排她扫大街,并派人每天监视,一发现有人和她接触,就找她谈话写保证,严重地侵犯了她的人权,几乎没有人身自由。 就这样,在公安局指使其单位领导和不明真相家人双重精神压力下,霍淑香自修炼以来第一次出现了病的症状,胸腔积水,及心脏病,后上哈尔滨,牡丹江住院治疗花去家里好几万元钱,最后一次上牡丹江看病,因没钱向单位借钱,单位领导一分钱没借。由于病情反复,霍淑香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离世,年仅四十八岁,家里还有一个未成家的孩子。 霍淑香是东宁县环卫处收卫生费的职工。自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以来,身心健康。在单位辛勤的工作着,对工作兢兢业业,不挑不捡,领导安排什么活就干什么活,曾经扫过厕所,打扫办公室卫生,收费等各项工作。收费的几年期间,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有时还帮助没完成任务的同事收费。是单位里大家公认的好人。在家里也是一个责任心非常强的人,家里盖房,家庭琐事都是她一人操持,是家里人离不开的主心骨。 霍淑香一个修炼法轮功十年,没得过病,打过针的健康人,在一年的时间里,被中共邪党多次让她放弃修炼的迫害压力下夺走了生命。 二、东宁县修炼法轮功的教师被迫害案例 1.法轮功学员张忠,黑龙江省东宁县育龙小学的教师。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本着善念送给了学生们每人一个大法护身符,希望孩子们在天灭中共的劫难中能得到平安。其中有学生回家告诉了家长,不明真相的家长诬告了张忠老师,张忠遭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并被非法判了五年,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监狱。 在张忠被判刑的几年中,他的妻子带着上小学的孩子,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艰难的度日,常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能找着活干,日子还能好过一点,没有活干就干着急。从零六年开始,生活和精神的压力使张忠的妻子常常半夜痛哭,精神有时处于一种恍惚状态,孩子也无法照管,只得在好心的亲属家暂住。 张忠一家人,原本一个幸福的家庭,只因为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却被共产邪党给迫害的有家难团圆。 2.法轮功学员姜敏善,是东宁县职业高中的一名优秀教师,二零零二年一月份,被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林晓伟带人绑架,当时在公安局遭受了四天四夜不让睡觉的折磨,在东宁县看守所里,姜敏善绝食进行反迫害,被恶警指使四个犯人强行按住给其灌入了加入浓盐水的奶粉,鼻腔与胸腔被插管给插坏了,烧得胃里象着了火一样,只有不断的喝着自来水,才能缓解胃、胸里的疼痛,最后喝得全身胀满了水,眼睛肿成一条缝。即使这样,最后还是被东宁县公安局给非法判刑十年,同年送往哈尔滨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姜敏善在狱中遭受了非人的折磨,被关小号、体罚,最后被打的出现严重病态,发烧不止,脊椎处痛的不能动弹,只能趴着,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垂危。经检查,发现脊椎处长了个瘤。二零零七年过年前,哈尔滨女子监狱为了推卸责任,到东宁县公安局要求出证明,准备让姜敏善保外就医。 3.法轮功学员金锦善,原东宁县第三小学的退休教师,她和丈夫李桂哲都是法轮功学员,从二零零一年起至今始终没有团圆一天,二零零一年李桂哲被邪党第一次绑架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鸡西监狱,在鸡西煤矿腿被砸断后转到牡丹江监狱关押。二零零五年刑满到期的前十三天,金锦善又被绑架判刑四年。二零零八年就在金锦善还有三天到期释放时,李桂哲又被恶警绑架非法判了二年劳教。至今夫妻二人在家没有见过一次面。 4.贾艳凤,东宁县第二中学的教师,二零零五年被公安局绑架,被非法关押近四个月后释放,"610办公室"指使教委逼迫贾艳凤写不修炼的保证书,才能让她上班,否则就停止她的工作。贾艳凤不愿出卖自己的良心背叛大法,没写保证。就这样,四年了她一直被停薪停职在家,丈夫因此也和她离了婚。四年来,贾艳凤带着一个上学的孩子,靠给别人打工,艰难的维持着生活,幸福的家庭被拆散了。 三、迫害案例 警察的天职是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犯,而不是听从非法命令鱼肉百姓、草菅人命。廉耻、良知和正义是做人的资本,否则无异于禽兽或行尸走肉。东宁部份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迫害丧失人性。法轮功学员多人为躲避绑架背井离乡有家难归,更多人身陷囹圄遭酷刑加身,尤其是妇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造成家庭支离破碎。警察还将黑手伸向法轮功学员的亲友,随意威胁、绑架、敲诈、奴役和滥施暴力。 1、副局长赵占东亲自绑架苗福景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日,七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去公安局要人时,东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又赤膊上阵,亲自抓走了法轮功学员苗福景。同时又去他家拿走了他的私人物件:电脑、打印机、手机等物件。 一月九日晚,东宁县七位法轮功学员开车去道河镇及其附近的农村讲述法轮功真相,九点多钟,被道河当地派出所绑架。 一月十日上午,东宁一派蔡正宗又领人去了法轮功学员曹洪波、吕玉兰、王喜和、梁军志、徐以力、张桂英家里非法抄家。 一月十二日,家属已陆续去要人,无果。被绑架的七名法轮功学员是曹洪波、吕玉兰、王喜和、梁军志、徐以力、张桂英、肖华。期间家属们不间断的去国保、六一零及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那要人,但至今没有结果。家属们也始终没有见到自己的亲人。而且几个部门互相推诿。 二月二日,被绑架的七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再次去公安局要人时,东宁公安副局长赵占东又赤膊上阵,亲自抓走了法轮功学员苗福景。 2、绥阳镇街道恶徒骚扰法轮功学员冷传玉 十一月二十九日,黑龙江省东宁县绥阳镇街道委员会妇女主任陈桂霞带领委主任程伟、贾俊芳、叶淑英等人再次闯到法轮功学员冷传玉家进行所谓的签名骚扰。这已经是一个月第八次骚扰。 3、彦秀华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牡丹江铁路公安分处恶警绑架了彦(燕)秀华,在她家中翻出了几本书。因彦秀华家没钱,没有疏通关系,被铁路公安处非法劳教一年。于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被送去了哈尔滨女子劳教所。 东宁县法轮功学员彦秀华,五十九岁,九九年七月,江氏集团及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功,身心受益的彦秀华讲真相,遭到多次勒索、绑架迫害。遭东宁县公安局勒索三千元。 彦秀华遭诬判,被非法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监狱九监区,女子监狱九监区从二零零二年一直对修真善忍的好人长期迫害,从二零零四年被称为"转化基地",由警察甲交军、犯人齐春艳组织了一伙长的高高大大、充满魔性的犯人专门对付法轮功学员,张嘴骂人,抬手打人,不准睡觉,不准洗澡,不准换衣服,强行转化。 哈尔滨女子监狱九监区,从二零零二年冬天开始又强迫法轮功学员背五人连保(四个犯人看一个法轮功学员让背犯人名)强迫报告政府,不报告者,不准接见,不准接电话,不准与家人通信。董林桂就因不报告被送强迫出劳役、小号一个月之久。不配合者挨打、罚蹲、送小号。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日晚九点多钟,法轮功学员吕玉兰、彦秀华在外被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被关在东宁第二派出所(光明派出所)。其中吕玉兰被非法拘留五天,罚款二百元,彦秀华被非法关押七天,罚款五百元。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早八点多钟,牡丹江铁路公安分处恶警三、四个人开车到三减沟(是彦秀华家包地的地方,此处就她一家),没有任何理由绑架了彦(燕)秀华,在她家中翻出了几本书。 因彦秀华家没钱,没有疏通关系,被铁路公安处非法劳教一年。于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被送去了哈尔滨女子劳教所。 4、法轮功学员肖华被绑架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十点左右,黑龙江省东宁县道河镇领后村法轮功学员肖华在购买手机卡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到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发现她是炼法轮功的,就与东宁县公安局将肖华劫持。 5、东宁二中教师贾艳凤等被绑架骚扰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早上八点多钟,牡丹江铁路公安分处恶警在东宁国保大队队长林晓伟为首的恶警配合下,绑架了东宁二中教师贾艳凤,从家中掠走笔记本电脑、影碟机等物。现在贾艳凤家中只有一个上学的女儿在家。 6、外来打工的左秀丽、杜文霞夫妻遭绑架 家人被骚扰 四月十二日,来黑龙江省东宁县打工的法轮功学员左秀丽、杜文霞夫妻,在牡丹江火车站,被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绑架。四月十三日,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又来了几个恶警到东宁绑架了左秀丽的哥嫂左秀成和蒋文华夫妻,以及蒋文华的弟弟蒋文月。非法关押在牡丹江铁路公安处派出所。 四月二十七日上午,牡丹江铁路公安和牡丹江铁路国保支队又来到东宁骚扰蒋文华、蒋文月已八十岁的老父亲,后又到东宁一中骚扰还在上课的蒋文华的女儿近一个小时。 6、恶警骚扰法轮功学员赵凤美 二零一一年正月十三日上午,东宁县政保科林晓伟、程修海、尹丽丽以及第一派出所的韩振明,开车到法轮功学员赵凤美家,抢走新年"福"字、周刊、光盘。这之前,也曾经去骚扰过。同一天,他们还到法轮功学员韩林涛家去骚扰。 7、法轮功学员吕玉兰、燕秀华被绑架勒索 东宁县法轮功学员吕玉兰、燕秀华于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日晚九点多钟在外被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东宁县两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现被非法关押在东宁县看守所。其中吕玉兰被非法拘留五天,罚款二百元,燕秀华被非法关押七天,罚款五百元。 8、东宁县六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在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上午九点整,东宁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林晓伟带领4-5个警察,用螺丝刀等工具把法轮功学员曹文波家的房门打开,当时屋中有六名法轮功学员在学法,有一名四十多岁(带修不修的),其余都是六十多岁的老人。然后强行在曹文波家中搜查,把大法书等多种物件抢走,后又过来了许多警察,同时搜查了韩美庆家,拿走了书和许多资料。 被抓法轮功学员有曹文波(六十二岁)和妻子赵淑琴(六十岁),隋春英(女,六十六岁),小孙(女,四十多岁,),老高(女,六十二岁,),韩美庆(女,六十四岁,) 9、李桂哲等被绑架勒索 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黑龙江省东宁县法轮功学员李桂哲到王喜和家,取让其给买的山木耳,准备第二天带到哈尔滨去接出狱的妻子走亲戚所用。他妻子金锦善因修炼法轮功被判四年,四月六日出狱。 可李桂哲刚到王喜和家不到五分钟,就被当地片警韩振明撞见了。并以莫须有的聚众为罪名绑架了李贵哲、王喜和及妻子赵凤美、岳母李秀英四人。恶警后对王喜和、赵凤美、李秀英分别勒索不同数量的罚款后放回。 10、退休教师孙燕被绑架 黑龙江省东宁县国保大队长林晓伟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中旬,带领三名恶警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绑架了女法轮功学员、东宁县退休教师孙燕(六十多岁), 11.绥阳镇法轮功学员申金祥再次被绑架 黑龙江省东宁县绥阳镇法轮功学员申金祥于三月十三日被绥阳林业地区公安局政保科恶警郜德荣伙同绥阳林业检察院的人以了解情况、谈话为由,再次将法轮功学员申金祥绑架在绥阳林业地区公安局看守所。 12、王贺利遭绑架 万元购煤款被霸占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双城市法轮功学员王贺利去本省东宁县煤矿采购原煤,在住宿处向当地世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意举报,后被东宁县奋斗派出所恶警绑架。王贺利身上携带的购煤款近二万元被恶警无理霸占。 东宁县国保大队恶警林晓伟(大队长)、程修海(副大队长)、赵振东(副局长)等人不但不放人,还串通双城国保大队恶警佟会群将此次绑架事件当作"大案"处理。 13、道河镇法轮功学员英美兰被绑架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晚,黑龙江省东宁县道河镇四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英美兰被道河镇镇长贾满昌、副镇长钱海波伙同金朋、周月东和一姓侯的警察绑架至金厂派出所,第二天下午送至东宁看守所, 14、老黑山大甸子村李秀英被绑架 牡丹江市老黑山大甸子村法轮功学员李秀英,女,六十四岁,于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六日中午被东宁县国安大队队长林晓伟和手下五、六人绑架。 四、恶人恶行 1、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 赵占东,公安局副局长,专管迫害法轮功。从二零零二年任副局长以来,就伙同国保大队的大队长林晓伟迫害了许多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很多本来很幸福的家庭。 法轮功学员李桂哲、金锦善夫妇二人四次被非法关押劳教所、监狱。法轮功学员姜敏善被非法判十年,家庭破裂。金春仙被非法关押劳教所多次,后被迫害致死。 二月二日,七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去公安局要人时,公安局副局长赵占东又赤膊上阵,亲自抓走了法轮功学员苗福景。同时又去他家拿走了他的私人物件:电脑、打印机、手机等物件。 2、东宁县国安大队队长林晓伟 林晓伟是黑龙江省东宁县政保科的恶警。自一九九九年七月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紧随恶党积极参与迫害,多次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抢走钱财。十多年来,经他亲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就有几十名。迫害手段极其残忍: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的;有被非法拘留的;又被非法劳教、判刑的;有被迫害致死的;指使恶警打法轮功学员,自己也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并扬言跟法轮功斗争到底。还有被迫害出现严重病状的,给法轮功学员的家庭造成了不应该承受的灾难,这是何等的罪孽。 他对非法关押、劳教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秘密的残害,把多个电棍刑具同时伸进法轮功学员的嘴里和身体的要害部位电击。并无休止的、长时间的打、骂、踢、踹而且还不让人喊叫,如被人听见喊叫他更会变本加厉迫害,晚上不让睡觉,不停的变换手段折磨还不解恨,并指使恶警往被褥上泼水。 直接或间接经他手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九人被判刑,二十多人被劳教,拘留六十多人次,罚款二十多万元。特别是自二零零七年夏季以来,林晓伟又制造了三起绑架事件。六月末,林晓伟伙同妻子在自己家住宅楼下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霍淑香,九月末绑架了双城来东宁买煤的法轮功学员王贺利,十一月中旬又绑架了三校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孙燕。如有人发现他行为恶劣制止行暴时,他就把人调出去继续秘密加倍迫害。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三日上午他又伙同恶警程修海、尹丽丽及一派出所韩振明开车到法轮功学员赵凤美家抢走新年"福"字、光盘等物品。同一天他们还到法轮功学员韩林涛家去骚扰。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东宁县绥阳法轮功学员张敏的父亲病重,刚刚住进医院。东宁县公安局政保科、绥阳派出所等一群恶警就将张敏家包围了,他们砸不开门,就到学校将正在准备参加高考的张敏女儿毛志鹏强行带到家门外,要非法搜查,毛志鹏对这种非礼、非法行为进行了坚决抵制。不给开门,不允许他们搜查。东宁县公安局长竟恶狠狠地指使恶警强行搜查,光天化日之下恶警们爬过围墙,砸门、撬玻璃,钻窗而入,翻箱倒柜,比起当年日本侵略军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他们什么也没得到。 在搜不到东西,又找不到张敏的情况下暴徒们狗急跳墙,于第三天的上午八点到学校将正在上课的毛志鹏(年仅十八岁)作为人质强行押到东宁公安局,对毛志鹏进行威逼利诱。在毛志鹏不为其所动的情况下,恶警邹庆林、林小伟对年仅十八岁的女孩进行打嘴巴,用脚踹……残暴到了极点。 3、东宁县张成斌、邹庆林、林小伟、程某、马相国等歹徒的犯罪记录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东宁县公安局政保科、绥阳镇派出所,对绥阳镇法轮功学员家进行非法搜查,搜大法书等,并将法轮功学员张桂英关押起来,进行折磨。 原东宁县公安局长张成斌在二零零一年过年前唆使东宁县东宁镇第一派出所和看守所里的犯人们,对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法西斯式的酷刑折磨,电棍电,还把照明电接暖气管道上电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李贵哲、韩清涛等被东宁镇第一派出所恶警打的死去活来,回到看守所,又在程看守员的指使下,犯人们继续殴打法轮功学员。 东宁县公安局政保科邹庆林、林小伟这两个犯罪分子,自"七.二零"以来对东宁县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污辱、谩骂、非法劳教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四十来人,抄大法弟子家无计其数,随意没收法轮功学员的钱财。他们制作假材料、假证据、假口供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林小伟还经常以伪善的面孔来欺骗法轮功学员。邹庆林向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勒索钱财。 东宁县公安局看守员程某,受局长张成斌的指使,带领犯人殴打、折磨法轮功学员,不许家属给法轮功学员送吃用等物。他替刑事犯通风报信,真是警匪一家。二零零一年过年前又带领犯人对李贵哲、韩清涛、马义明等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野蛮殴打。 绥阳镇党委书记马相国,对法轮功学员更是残忍,往法轮功学员头上扣反革命的大帽子,并扬言按"文化大革命"时对四类分子的管理方式迫害法轮功学员,还要法轮功学员每人交五千元,没有钱的让贷款,贷不着的押房照,并且把法轮功学员家的营业执照给没收了,卡死其经济来源,当时就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冷传玉、申金祥,并要教养三年。 4、邪恶的绥阳林业公安局杨连喜、郜得荣等暴徒的犯罪记录 黑龙江省东宁县绥阳公安局杨连喜、郜得荣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首要犯罪分子,法轮功学员王祥军仅是给公安局写了一封自己坚修大法的信,就给非法判劳教一年。而打人的凶手、腐败分子却在绥阳林业公安局受不到任何法律的制裁。绥阳林业公安局将住在河北省保定法轮功学员孙美玲扣在绥阳一年多,多次拘留。几次家里拿了很多的钱才保释出来,并不准回到保定,多次让走可又不许走这样几个月了。最后又通知可以走了,当孙美玲买了车票时,又通知到公安局来一趟,当孙美玲到了公安局就给押起来,并被非法劳教一年。 五、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遭恶报实例 1、绥芬河公安局派出所指导员王景波曾逼迫法轮功学员们踩师父的照片,不踩就罚款,开除法轮功学员家上学的学生,在一次车祸中被撞死。 2、东宁县绥阳林业公安局政保科科长郜得荣搜刮法轮功学员钱财时,一点生活费都不给留,并且非法拘留、劳教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过年前把十几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起来,结果在春天,到哈尔滨开会坐出租车时,把腿撞断了。和他一起工作的同事说:"这就是整法轮功的下场。" 3、黑龙江省东宁县绥阳镇政府副镇长戴永祥,在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以及到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家威胁法轮功学员的家属。现已患脑中风等多种疾病,每天处于昏迷状态,被折磨的十分痛苦,生不如死。 4、今年春天,绥阳林业局退休干部单汝悌拣到几张真相传单,就给公安局挂电话,要公安人员去破案,还说了一些破坏大法的话,结果过了几天就得了嘴歪眼斜的病,结果怎么也没治好。 5、绥阳林业第五居民委片长张国志向公安局报告了哪些人是法轮功学员,结果二零零零年秋天得了脉管炎,整天打针吃药,至今还认识不到破坏大法会遭报应的道理。 6、东宁县绥阳派出所警察王德恩,打法轮功学员嘴巴子,没过几天就得了糖尿病,不能上班,遭到报应。 7、东宁县绥阳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新年前被人打断了肋骨,送进了医院 。 8、绥芬河市政保科李副科长在北京殴打法轮功学员。吃饭时胳膊都抬不起来,别人说他打人打的。 9、东宁县绥阳镇党委书记马相国,因向法轮功学员索要五千元不给者非法判劳教三年,没过多长时间就被调离了绥阳镇。 10、绥芬河市公安局副局长崔某唆使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污蔑大法。于二零零零年三月份还在出差时,就被调离公安队伍。 六、附录:东宁县警察毒打、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1、黑龙江省东宁县公安局恶警赵占英于二零零一年十月六日晚,将近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李莲玉打得面部及全身青肿,打掉两颗牙,使李莲玉两眼模糊。一个多月后还能看到脸部青块。(以下都是黑龙江省东宁县公安局,简称公安局。) 2、二零零一年十月六日晚,公安局恶警于鸿飞将法轮功学员谢林丽铐在暖气片上,拳打脚踢,打得腮部红肿,全身青紫,面目皆非。第三天,黑龙江省东宁县第一派出所由刘民为首的四个恶警又将其上午、下午各毒打两个小时,不仅拳打脚踢,还使用电棍电她。
3、二零零一年十月六日,东宁县第一派出所由刘民为首的四个恶警在打法轮功学员谢林丽的同时,又毒打了法轮功学员刘英华两个小时。用电棍专往脸部电、打。使刘英华面目皆非,嘴里溃烂流水,很长时间不能进食。 4、二零零一年二月,东宁县第二派出所恶警刘建生将法轮功学员王淑贤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她,打得鼻子出血,面部青紫变形,半个多月了还是青紫不消。 5、二零零一年二月,公安局恶警邹青林借提审机会,指使恶警拿电棍电法轮功学员张秀芳的嘴部,当时皮肤糊焦、嘴唇扒去一层皮。接着又电手,烧焦的气味充满整个屋。二零零一年五月在光天化日之下,刘建生等四个恶警在大街上又将张秀芳拳打脚踢、掐脖子,留下很深的手印,并抠去一块肉,全身青紫,推到水沟里。 6、公安局恶警林晓伟,在二零零一年二月,用电棍电打法轮功学员徐凤英脸部,用拳头打头部,还威胁让女管教好好收拾她。 7.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韩林涛被东宁县第一派出所的恶警刘民、刘士平、张月波、邢岩,还有两个不知名的恶警逼供严打,毒打三、四次,遍体鳞伤,昏死过去一回。在监狱里还指使犯人用各种惨不忍睹的方法折磨。 8、看守所薛管教等邪恶之徒,在二零零零年腊月,将法轮功学员李桂哲推到大门外,用电棍毒打,遍体鳞伤。脸部青肿。 9、二零零一年过年前黑龙江省东宁县公安局政保科、东宁镇第一派出所把二十多名大法弟子抓起来殴打。残害法轮功学员最恶毒的是东宁镇第一派出所。东宁县公安局看守所,看守员程××,指示犯人殴打法轮功学员李贵哲、韩敬涛,并把电接到暖气管道上,用电击法轮功学员们。
10、东宁县公安局勒索以下法轮功学员的钱财:法轮功学员姜敏善:3000元;法轮功学员韩林涛:5000元;马玉明:3000元;马青:3000元;赵淑华:3000元;韩善庆:5000元;崔忠燕:3000元;孙伟丽:3000元;康桂芝:5000元;刘英华:5000元;金锦善:5000元;张秀芳:3000元;王淑贤:3000元;颜秀华:3000元;肖华:4000元;黄金凤:3000元。还有一些不知确切数目。 11、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进京上访的牡市法轮功学员宁君,付英,刘坤,张丽等人在北京被捕,在押解回牡的途中,牡公安局驻北京办事处的东宁县公安局二警察伙同前往北京押解弟子的海林公安局二警察通过搜身掠夺几名法轮功学员人民币合计近一、五万元,中饱私囊。后除付英通过关系索还少许外,其余大部皆无下落。 12、东宁县和绥芬河市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东宁县法轮功学员金春仙、崔铁梅自从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被非法抓捕后,关在东宁县看守所被迫害。看守所把法轮功学员金春仙和崔铁梅的衣服拉链和扣子用钳子给拽掉了,还搜身。家里给捎的吃的东西六天后已经腐败了才给她们。把金春仙的假牙拿走,不让吃饭,过午又给送回。恶警李晓杭、丁占祥,把大法书抢走五次,为了隔离两位法轮功学员来回搜屋子十一次(七个月内)。 绥芬河看守所一个星期一次,把女法轮功学员衣服都给脱下来搜身,因为法轮功学员小冷炼功(站起来炼动功)给她戴脚链子六天。 发稿:2012年02月17日 更新:2012年02月17日 02:13:04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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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
黑龙江省东宁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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