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日星期六

大连正义律师王永航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图)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律师王永航曾多次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二零零九年被中共绑架、非法判七年,关押在沈阳大北监狱。近半年来,王永航律师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已生命垂危。目前,王永航律师身体出现肺结核、胸腹水病症,而且腰部以下全都麻木表现出瘫痪症状。而三年前在恶警抓捕他时被恶警打伤的右脚踝骨的伤口到现在还没有愈合,行走不便,虚弱的他现在连说话都是有气无力。

王永航律师的妻子多次要求与王律师本人见面,但都遭到监狱无理拒绝,中共的迫害致使他们夫妻二人三年见不到一面。

王永航律师
王永航律师

近日获悉,大连正义律师王永航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由原来的第十八监区转为第一监区。据了解,王永航因长期被关押迫害,遭遇酷刑折磨,手上有明显的手铐印,现在他又黑又瘦,身体虚弱无比,和以前身体健康的他判若两人。在沈阳第一监狱里,恶警不仅把他的双手长时间铐着让他根本无法睡个安稳觉,还长时间不给他水喝,而且因为王永航律师抵制对其的无理迫害,他被长期隔离关小号,忍受着非人的折磨。

现在,由于王永航律师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已从原来的十八监区调到了一监区,已经身体非常糟糕的他目前急需专业医疗机构的检查。然而人已经被迫害得不成人样,监狱还不放人,甚至害怕承担责任对外宣称王永航一切都好,对关心王永航的人制造他现在一切很好的假相,对内则对王律师酷刑对待,行恶嚣张。

王永航律师是继高智晟律师之后又一个敢为法轮功说话的正义律师,也是目前被非法判刑最重的律师。2009年12月,"法轮功人权"在提交给联合国的人权报告中不但提供了王永航被非法关押、判刑的具体细节,同时还记录了所有参与迫害的中共执法者的姓名与单位。大连律师王永航案件已被记入联合国2010年度报告。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

正义律师王永航,42岁,原大连乾均律师事务所律师,二零零七年起多次为法轮功修炼者提供法律援助。从2007年起,先后在大纪元网站发表了致中国最高司法机关的信件等7篇文章,2008年5月,因其妻子被上海警方非法关押一事,他发表致胡温的公开信,指出以刑法"300条"强加法轮功学员罪名违法违宪。并从法律的角度、从犯罪构成四个要素上,分析了当前中国法律框架范围内以该款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提出这项罪名的本身就是违背法律原则,要求最高司法机关认清问题严重性,立即纠正自己自1999年以来的错误,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信仰者,给他们信仰的自由,能够顾及最起码的法律尊严。

2008年12月8日,王永航律师对中共绑架法轮功学员阎寿林,著文《抓捕辩护人,意欲何为》正告"所有参与抓捕阎寿林的人,包括命令决定者、传达者、具体执行者":"你们的恶行也会被人们牢牢记在心里、并会被以文字形式记载,永存于世;你们的名字是要被写入历史的;你们的行为是要被后人评判的。如何对待 抓捕在手的阎寿林及其亲人,你们还是细细思量为宜。"

2009年6月16日,王律师为大连法轮功学员丛日旭作无罪辩护,随即被跟踪。2009年7月4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下密令致使大连出动来自大连市国保、大连公安局、大连沙河口分局、大连锦绣小区派出所、大连黄河路派出所等20多名警察,还有大连锦霞社区姓石的女书记等人,将王永航在家中秘密绑架后劫持大连看守所。绑架过程中,王永航律师的右脚踝骨被打成粉碎性骨折,因治疗拖延导致伤口处严重感染,骨折错位,伤势恶化。在拖延了一个多月后的8月10日,他才被送到大连中心医院手术。在大连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王永航因绝食抗议殴打法轮功学员,被狱医和犯人野蛮灌食,插管一次即使呼吸道出血,数次后几近窒息,随后恶警用手铐将其铐在地铺长达48小时。

2009年10月14日,大连沙河口区邪党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王永航律师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2009年11月27日,一审被非法判刑七年。王永航提出上诉后,2010年2月4日上午,非法二审时,大连中级法院审判长汪国梁、审判员付庆维、助理审判员高雅男在开庭仅15分钟后,将最终结果定为维持原判七年。

2010年4月2日,王永航被秘密劫持到辽宁省辽南新入监监狱第一大队关押,2010年4月22日,即被转送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继续遭受中共邪党的迫害。2010年10月11日晚,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十八监区的大连律师王永航,遭到狱警指使的几个犯人野蛮殴打,这些犯人是在狱警李士广、彭力、刘敞等人的指使下干的。2010年10月12日上午,王永航又遭殴打,后被关禁闭,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王永航律师仅仅是为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无罪辩护就被残酷报复,天理何在!王永航律师遭受迫害的个案表明:共产邪恶独裁体制不仅仅对法轮功信仰者迫害,而是对所有中国人进行迫害,包括威胁胡温习在内,只是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迫害更为严酷、惨烈。政法委无法无天,是共产邪恶独裁体制造就的,其实王立军、薄熙来也都是共产邪党体制的受害者,要维持独裁就必须镇压他人满足自身利益,共产邪党以中国人民为敌,为祸中华百年。只有抛弃共产邪党,中国人民才有人身安全保障,才有美好的明天。


沈阳第一监狱迫害王永航律师的相关责任人及电话
沈阳第一监狱

沈阳第一监狱:陈处长(沈阳区号024)89296266、89296160
沈阳第一监狱驻监监察室:024-89296298
沈阳第一监狱狱政处:024-89296160
注:也可以拨打以下三个电话:15698801366、15698808377、024-89296334

沈阳第一监狱其他相关责任人

狱务咨询举报电话:(沈阳区号024)88200384、88200384、88200361、88200350、89296257、89296258
监狱长:牟家立 13390111106  办:024-89296100
副监狱长:陈光 13390117358
狱政处长:史英 13390117599
狱警狱长:郑君 13390117799  办:024-89296103
监狱政委:金鑫 13390118877 办:024-89296101
纪检书记:李刚 13624040783 办:024-89296116
办公室主任:陈志 13390117709 办:024-89296109
监狱医院院长:刘利军 13309117656 办:024-89296203
监狱医院副院长:何佩江 13309117655 办:024-89296205

邮寄卡片真相信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育新路3号沈阳市第一监狱1监区 王永航(收)
邮编 110147

(二审)大连中级法院直接参与迫害王永航的人员名单

汪国梁(审判长)0411-83775035 0411-83775856 (多次参与迫害)
付庆维(审判员)0411-83775055 宅 0411 83621523 办 0411 83775055 (多次参与迫害)
高雅男(助理审判员)0411-83775052 (多次参与迫害)
晏飞(书记员)0411-83775071
马军(刑二庭庭长)宅 0411-82122855、办0411-83775052

(一审)大连沙河口区法院直接参与迫害王永航的人员名单

刑事庭法官:边疆(0411-82793527)为王永航律师案件主要罪人之一,非法宣判王永航律师,并积极地协同大连市沙河口区国保大队及市国保大队多次参与诬判法轮功学员。

刑事庭庭长:王洋
刑事庭副庭长:吴红岩
审判员:于萍、郑文龙、卢秋英
书记员:徐孝鹏、吴秦(直接参与王永航律师案件)
送起诉书:金政(直接参与王永航律师案件)
书记员:姜正(直接参与王永航律师案件)
法警队长:刘晓东(直接参与王永航律师案件)
陪审员:丁兆英(直接参与王永航律师案件)
陪审员:邓超英(直接参与王永航律师案件)
法院院长(书记):曲云杰
法院副院长(书记):王建海
法院副院长:隋连生
法院纪检组组长:张炳祥

非法起诉王永航的大连市沙河口区检察院人员名单

起诉人:汪辉、韩少馨 0411-83891055

检察长:路林勋 0411 89891133
郭丽华 0411 84587999
佘明勇 0411 84388777
苏斌  0411 84388222


参与迫害王永航的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人员名单

副局长:方广吉 0411-84602317、0411-84606628
法制科:唐富伟 0411-39771326
国保大队:邱大队长 办0411-39771223
干警:唐世伟 办0411-39771225
刑警大队副大队:鲍纪义

参与迫害王永航的大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名单

国保大队恶人焦健:办0411-82637089  手:13050510924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欣:办 0411-82706208、宅:84331218、手:13009497373、小灵通:411-81907373
参与电子证据检测:王继光,王娜,大连市网管大队

大连市沙河口区大连610办 江学勇:办0411-82633767
大连市维稳办(610)主任季振峰:宅0411-82739766 手13504095858
大连市维稳办(610)副主任刘晶:办0411-83767610 宅0411-84664176手13384117032
大连市维稳办(610)沙队长:0411-82635451
大连市沙河口区政法委610办:0411-82709632

参与迫害王永航的大连市看守所人员名单

提审室:0411-88053434
驻所检察官办公室主任于伟:0411-88053487

其他参与迫害王永航律师的责任人
大连市西岗区珠海街六号黄河路派出所
直接参与非法抓捕王永航律师:所长徐勇,警察苏毅、李洪桥
大连市沙河口区锦绣小区派出所

所长张克利 警号(204795):参与非法抓捕、殴打,欺骗家属,在王永航律师案件中为主要恶人之一,先为沙河口区黑石礁派出所所长。

社区警察谭玉好 警号(205280):参与非法抓捕、殴打及非法抄家,在抄家时直接殴打及恐吓家属,在王永航律师案件中为主要恶人之一,在其他警察明白真相不参与迫害后,仍继续协同大连市国保大队焦健及陈鑫参与迫害王永航律师及其家人。

社区警察李友增 警号(204795):直接参与殴打及非法抓捕王永航律师之妻,但在其后的迫害中尚无证据表明其继续参与迫害,可观察其进一步表现。

指导员李琦参与非法抓捕、殴打及非法抄家,在抄家时直接殴打及恐吓家属,并多次辱骂大法,在王永航律师案件中为主要恶人之一。

锦云社区刑警中队队长 李照勤 警号(205100):参与非法抓捕、殴打及非法抄家,在抄家时殴打及恐吓家属,在王永航律师案件中为主要恶人之一,在王永航律师在大连中心医院秘密手术时作为联系人,拒绝通知家属。


发稿:2012年06月02日  更新:2012年06月02日 02: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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