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报道)北京外国语大学毕业的法轮功学员曹东,出冤狱不到一年,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再次在北京遭绑架、非法劳教。亲友请律师帮助,却遭到中共当局的种种刁难。 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五,黎雄兵律师带着为曹东写好的行政复议书去位于七里渠的东城分局看守所,要求面见曹东,让他本人在复议书上签字。看守所拒绝给律师办理会见手续,说他们只管羁押人,律师见当事人的事不归他们管,要见曹东必须经过北京市劳教委批准。 九月三日星期一,黎律师去北京市劳教委递交行政复议书,要求批准会见曹东、让其签字。接待人员让他先回去等回话。律师只好返回。整个下午,律师和曹东家属在焦急等待中度过,一直等着回音。 九月四日,星期二一大早,曹东家属又奔波到七里渠东城看守所,打听曹东是否还在那里,得到的答复竟是,八月二十八日曹东就已经被转移关押到位于大兴区的北京新安男子劳教所了。也就是说,八月三十一日律师去看守所要求见人时,曹东已经不在那里了,可是看守所却向律师故意隐瞒,使用这种伎俩无非是想戏弄律师和家属,让他们往返于看守所和劳教委之间把时间白白消耗掉,企图拖过九月七日的行政复议期。 同一天,律师收到北京市劳教委的电话回复:对他在看守所面见当事人的申请不予批准。 九月五日星期三上午九点多钟,律师和曹东家属一同前往北京新安男子劳教所,要求准许面见曹东,让他在行政复议书上签字。后在律师、家属努力下,十点多钟,律师才终于见到曹东。会见在劳教所的一间屋子里进行,在劳教所管理科警察监控下,律师与曹东大约交谈了一个小时。 曹东的行政复议指出,北京市劳教委对曹东的劳教决定缺乏事实依据,也超越了法律范围,本身就是违反中共自己制定的宪法和相关法律的,应当依法撤销并立即恢复曹东的人身自由。 六年前,曹东曾面见欧洲议会副主席史考特先生,讲述自己和妻子及身边熟识的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残酷迫害。之后被中共当局绑架、非法判刑五年。妻子杨小晶在受到长期多次劳教迫害、惊扰、颠沛流离之后,于二零零九年十月一日凄然离世。曹东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才出狱。 发稿:2012年09月07日 更新:2012年09月07日 01:15:20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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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7日星期五
曹东被囚新安劳教所 律师继续要求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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