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工业大学教师庄偃红日前被非法劳教两年半。这是庄偃红老师第七次被绑架迫害。
这次中共劳教迫害庄偃红的唯一借口是"藏有法轮功宣传品"。回想起庄偃红在北京女子劳教所里曾经受到的折磨,想到中共到目前从未停止的野蛮迫害,庄偃红家属心急如焚,不想听之任之,决定对"劳教决定"依法提出行政复议,为庄偃红请了律师。如今,家属费尽周折,才在北京大兴女子劳教所找到她,想办理行政复议手续。 令家属震惊的是,庄偃红的代理律师不但没有被"批准"见庄偃红,还受到了北京司法局的威胁,不准他接受法轮功学员家属委托,最后迫使律师不得已退还了款项,和庄偃红家属解除了委托合同。一个政府可以被利用来耍流氓到如此地步! 中共强行非法关押、劳教、诬判法轮功学员,过程中没有一个细节是符合司法程序的。十月十八日庄偃红被警察从单位办公室带走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区看守所,期间警方一直没有说明关押庄偃红的理由。 十一月二十日,家属去看守所打听,说十一月十二日庄偃红已经被"批"了两年半劳教,警察还似乎很"符合"法律程序的告诉家属,庄偃红本人可以提出抗辩,有十天的期限。而令家属气愤的是,被告知劳教的当天就已经是就是抗辩的最后期限了,可是,之前警察对家属和庄偃红没有任何通知,根本没把劳教、抗辩的事通知庄偃红。 北京市政府对庄偃红的劳教没有经过相应的手续,不经聆讯听证,不经当事人陈述申辩,不经法庭审判,就把她劳教,已经违反基本的法制程序和法治原则。庄偃红家属为庄偃红请律师行政复议,是依法行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如今庄偃红的代理律师又遭遇司法局的威胁恐吓,迫使其与家属解除合同,剥夺了公民合法的司法救济权益,是中共对庄偃红及其家属的再次迫害,也是对律师的无理迫害。 庄偃红家属质疑: 1,被劳教人员会见律师,需要司法局的批准吗?这是哪一条法规? 2,司法局有权恐吓律师、干扰律师办理案件吗?从受害者庄偃红被拘留、被批劳教、到家属和律师遇到重重障碍,过程中,当局一直偷偷摸摸,明知理亏还硬要将坏事干到底,不禁令人想问一句:是谁在"妨碍法律实施"?为什么政府不敢让老百姓说话? 请大家继续关注被第二次非法被劳教的庄偃红老师! 背景资料 庄偃红,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的高材生,也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伦理学硕士,毕业后一直在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任教。她平日工作敬业、孝顺父母,只是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权利,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因坚持信仰法轮功屡遭迫害。这已经是庄偃红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了,第一次是在"十七大"前,被非法劳教二年。两次都是中共以开会维稳名义来实施的迫害。 发稿:2012年12月31日 更新:2012年12月31日 00:29:11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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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1日星期一
北京司法局施压 律师被迫与庄偃红家属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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