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母子回老家奔丧,仅仅因携带法轮功真相资料,就被中共警察绑架,可见中共做贼心虚,畏惧真相。 五月十六日晚九点多,怀化市法轮功学员黄远桥因亲人离世回衡阳老家奔丧,在怀化火车站连同送她的儿子被火车站派出所宁昆等恶警绑架,并被劫持到怀化铁路公安处看守所。第二天即五月十七日下午,怀化铁路公安处国保大队张卫键、殷果辉等一伙七人又闯入黄远桥家中,翻箱倒柜,劫走了黄远桥的法轮功书籍。 亲人离世回老家奔丧,仅因为行李中带有《九评共产党》和一些法轮功真相资料,恶警宁昆、张卫键之流就将她母子二人绑架劫持、关押抄家,真是良知无存、人性全无,这是在助纣为虐,迫害大法弟子,这是在执法犯法。 宪法第33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示威自由" 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公民坚持自己的信仰、表达和传播自己的信仰、持有信仰物品与资料都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江氏集团利用所有国家机器对法轮功的迫害,面对所有媒体对法轮功的造谣诬陷、嫁祸栽赃,法轮功学员传播真相资料及"九评"、说明事实真相,希望能纠正错误,制止迫害,都是在宪法的允许范围之内,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即将被清算,中共因为江氏与其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也即将覆灭。天灭中共,已指日可待。中共高官早就纷纷给自己留后路,中共体制内的人也在不断地声明退出中共党、团、队,脱离中共,以示清白。席卷中国大陆1亿3800万的三退大潮,已经见证民众的觉醒与对中共的唾弃。古人云:"识时务者为俊杰",为什么不给自己留条后路呢? 善恶有报是天理,人不治天治。在此希望参与迫害的人员,赶快停止迫害,将功赎罪,释放黄元桥、李念念,善待大法及大法弟子,与中共划清界限,脱离中共,不做替罪羊和陪葬品,才是对自己生命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明智选择。
发稿:2013年05月28日 更新:2013年05月28日 01:21:23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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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8日星期二
回老家奔丧 黄远桥母子在火车站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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