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通知庞光文家属,要求庞光文于七月十一日下午二点半到法院接受所谓的"审判",家人非常担忧。 三十六岁的庞光文,籍贯山东省东营市,家有四岁的女儿,二零一二年在上海南汇区三灶镇做物流生意。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晚九点半左右,庞光文和另一潍坊市法轮功学员赵斌在公司里被长宁区江苏路派出所和三灶镇派出所的警察绑架及非法抄家,警察抢劫走庞光文的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庞光文、赵斌被非法关押于长宁区看守所。公司的生意难以正常经营,妻子和女儿几乎流离失所。 在看守所,警长和管教唆使死刑犯殴打庞光文,庞光文被打得大声喊叫,而不远处时刻守着监视器屏幕的警察却不作声、置若罔闻。因为庞光文坚持炼功,不按手印,拒穿识别服,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四日被警察戴上手脚相连的镣铐迫害,以致整个人直不起腰,每天二十四小时不解下来,大小便也是自行处理。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庞光文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二十四日被长宁区看守所固定在铁椅子上强迫灌食一次,由于管子是强行插拔,庞光文呕吐剧烈,鼻腔出血。五月二十七日,庞光文被转到上海市监狱总医院迫害,手脚一直被绑在病床上,不能自由活动。期间,庞光文遭到强行灌食迫害及长期绑在床上,导致肌肉萎缩,膝关节没有了条件反射,体重下降近三十斤。
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庞光文被家人取保候审出来,而赵斌仍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庞光文家属被告知七月十一日下午二点半非法开庭,家人闻此消息后焦急万分。 正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人员,不要再助纣为虐、打压良善,迫害佛法的罪业将永远偿还不尽。立即停止行恶、将功补过还为时不晚,否则,将来必然恶报加身,接受历史的审判和天理的严惩。 相关责任人通讯方式: 长宁区610办公室:上海市古北路788号B幢3楼 邮编:200050 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地址:长宁区安顺路160号 电话:电话:021-62081100 长宁区法院:长宁区虹桥路1133号 上海长宁区看守所地址:长宁区清池路108号 邮编:200051 上海市江苏路派出所, 长宁分局江苏路派出所 上海市监狱总医院地址:南汇区周浦镇里仁村1236号(繁荣路),电话:021-68189955 发稿:2013年07月09日 更新:2013年07月09日 01:16:24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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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9日星期二
上海长宁区法院欲开庭陷害庞光文和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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