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 一、迫害致死案例(35人) 胡绪鹍,男,一九五四年十月生,汉族,湖北省武汉市人,一九七四年十月参加工作,二零零六年三月任武汉市公安局邪党委书记、局长;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兼市公安局邪党委书记、局长;武汉市"六一零"领导小组组长;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被免去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八日被免去武汉市公安局邪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被免去武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二零一二年一月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胡绪鹍自从二零零六年三月担任武汉市"六一零"头目以来,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和贪图眼前的名利,积极追随中共邪恶政治流氓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刚上任不久便亲自策划、部署和指挥对全市法轮功学员尤其是针对资料点的新一轮大搜捕;他还亲自指挥二零零七年中共邪党十七大期间、二零零八年奥运邪火传递和北京奥运期间、二零零九年中共窃政六十周年期间和二零一零年上海世博会及广州亚运会期间、以及二零一一年假借辛亥革命一百周年"庆典"之名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大肆迫害。 据不完全统计,在胡绪鹍五年多的任职时间里,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已知被绑架、非法抄家、关押、强制洗脑的达872人次;被非法判刑达59人次;被非法劳教达52人次;被迫害致死35人,致伤、致残数十人。胡绪鹍恶贯满盈,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犯下了十恶不赦的滔天罪行。 作为中共武汉市邪恶"六一零"犯罪集团主要头目,胡绪鹍严重侵犯了《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涉嫌犯有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抢劫罪、盗窃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暴力取证罪、伪证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诽谤罪、侮辱罪、诬告陷害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故意伤害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渎职罪、徇私枉法罪、枉法判决罪、报复陷害罪、侵占罪、遗弃罪、侵犯通信自由罪等等。如按照国际法律,还犯有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等等。 为了便于在这场对正信的迫害结束后,及时彻底清算参与迫害恶人的罪行,对参与迫害的邪恶之徒立即进行公正的大审判,我们现将武汉市"六一零"头目胡绪鹍在其任职期间的犯罪事实和所犯罪行公布如下,同时欢迎广大知情者向"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举报胡绪鹍及其"六一零"帮凶所犯罪行。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我们在此再次提醒那些至今仍然执迷不悟、怙恶不悛、助纣为虐的行凶者,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把法轮功学员一而再,再而三的善意劝告当作儿戏,等见到棺材再落泪就悔之晚矣。中共邪恶政权的彻底垮台已是指日可待,离彻底清算你们的罪行也已为时不远。中共邪党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所犯下的每一笔罪行都将落实到每一个参与迫害者的头上,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只有立即停止迫害,将功补过,才是你们唯一的出路和正确的选择。 发稿:2012年01月27日 更新:2012年01月27日 01:05:55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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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7日星期五
武汉“六一零”头目胡绪鹍任职期间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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