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7日星期五

兰州法律工作者金怡均被非法劳教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兰州法律工作者、法轮功学员金怡均女士,去年十二月七日因到兰州监狱帮助接回遭八年冤狱的法轮功学员邵颜波,遭兰州市国保大队警察跟踪、绑架。中共警察竟在正义律师介入的当天,于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偷偷摸摸将金怡均劫持到甘肃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金怡均,女,三十八岁,在兰州某法律事务所工作,家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因法轮功学员邵颜波八年的冤狱到期,金怡均到兰州监狱帮助家属接邵颜波回家。十二月七日晚,金怡均在回家的路上被恶警绑架。三天后被劫入兰州市第一看守所。

金怡均的家中老人和亲友得知金怡均因帮助他人却被绑架后,认为中共警察实在无理,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一早从外地赶到兰州市公安局要人,遭市公安局"506室"人员威逼呵斥、被无理驱赶。

家人出于对金怡均的安危担忧,从北京请到正义律师,为金怡均做正常的法律援助。二零一二年一月五日一早,律师和家人就赶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当律师出示相关证件,并依法要求会见金怡均时,看守所故意推诿,并推辞说要办案单位的见人证明,方可会见。

律师马上赶到兰州市公安局,又遭门卫阻挡,律师打电话与市公安局"506室"人员交涉,在电话中清晰的听到有人对接电话的人说:"你就说办案的人不在"。不予接待,无奈,律师打电话找到一位局长,被告知:我会与相关人员协调,接待你,你回去等消息。

一直等到一月九日,律师也没等到办案单位的电话,而金怡均家人却在九日早上接到市公安局"506室"人员的电话,被告知:"金怡均被判劳教一年,现人在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你们可以随时去见"。邪恶之徒见正义律师介入,仓猝之间将金怡均非法劳教。

金怡均年迈的父母闻讯马上赶到劳教所,却被门卫告知:一个月后,即二月五日,家人才准会见。

金怡均年迈的父母,四处奔波,非常担忧女儿的安危。

甘肃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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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31-888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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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长:白文晖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处长:周正斌0931-4900402、4900401

兰州市司法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861号 邮编730030
电话:0931-8462352 8472260
邮箱: lzsfj@lanzhou.gov.cn
局长:曾效勇
副局长: 李瑛、曹纯科
纪检组组长:高东雄
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省律协邪党书记:张克年
司法厅公证律师管理处处长:何雯
省律协秘书长:崔皋平

市法制宣传教育处 0931-8461283
市律师管理处 0931-8467379

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强制隔离戒毒所)
所长: 黄嘉芃
市劳教和戒毒处 0931-8472500
基层工作处 0931-8468443

兰州市检察院大砂坪地区检察院
检察长:刘朝纯

甘肃省劳教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劳动大厦 邮编730030
局长:韩全利
副局长兼纪委书记:陈远平
副局长:刘永红
副政治委员:刘振华

甘肃省女子劳教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柳沟河东3号没 邮 编:730030
电话:0931-8797866 8797088
政委:柳军昌
所长:李晓
副所长:杨德兰
管理科科长:党宗赟
狱警:刘声 麻警察 马建龙 张新强


发稿:2012年01月27日  更新:2012年01月27日 00: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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