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要说话就要录像,这句话是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冯军对昆明法轮功学员韩国龙一家说的话,冯军为什么要这样说呢?事情还得从韩国龙一家遭非法抄家说起。 今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左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警察谢培杰,带着六个身着便衣的人闯入家住昆明市和平村的韩国龙家,当时老伴朱琴华,大儿子韩震昆都在家。来的人有两女五男共七个人,其中一个人进门就说:"韩震昆,告诉你不能再弄法轮功的东西了,现在家里所有法轮功的东西全部搜走!"韩震昆说:"你们凭什么这样做,证据是什么?"恶警叫嚣:就凭"刑法三百条!"说着他就开始照相,另一个人就翻箱倒柜,其他的五个就在旁边协助。这伙人把家里所有的柜子、抽屉、包、纸盒全部都翻了一遍,锁上的抽屉也用韩国龙家的剪刀撬开,一边翻一边照相。在韩国龙的一再要求下,来的七个人中才有一个人出示了他的证件,他的名字叫张磊,是哪个公安局的却不知道,其余的几个都不报姓名和身份。韩国龙叫他们出示搜查证,其中的一个就拿出一叠搜查证,当场填好一张叫韩国龙签字,韩国龙不签,搜查证就没有给他们。 当这伙人要将客厅墙壁上高挂的"真善忍"横匾抢走时,韩国龙对着他们说这是我们的生命,不准你们动他!两个女便衣却从后面钻出来将供在客厅桌子上的李洪志师父法像两张抢走了,还抢走了几十本法轮大法书籍,现金一万五千多元,电脑主机一台,MP3三个。这伙人走的时候叫儿子韩震昆和他们一起到太和派出所在抢走的现金清单上签字,并告诉说第二天会电话通知叫他们去拿搜查物品清单。这伙人走后,韩国龙和老伴发现家中的四万元的半年期定期存单也不见了。 六月四日韩国龙和老伴以及大儿子一起找到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见到国保大队队长冯军,冯军正在办公室清点从他们家里抢去的东西。冯军让他们坐在会议室里等着,过了十分钟后,冯军拿着一张搜查物品清单逼韩国龙签字,签了字就收回去了。韩国龙对冯军说,我们要找你说话,要求那天来家里抄家的人都来听一听。冯军说,你们要说话我们就要录像。韩国龙的老伴朱琴华说,太好了,平时还没有这个机会,你们把我们说的话都录下来,叫更多的人都来看一看,听一听。冯军就叫一个人拿着一台录像机摆在桌子上对着他们录像,让他们三个人说。 韩国龙说:"法轮功是佛家上乘的修炼大法,以宇宙法理真善忍为修炼原则,李洪志师父教导人们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给了全国亿万修炼人一个健康的身体,高尚的道德。我今年七十八岁,是昆明市电信公司退休工人,我修炼法轮功以前浑身上下的病:结肠炎、关节炎、胃病、腰疼、头晕……五十多岁时都开始有了厌世情绪,觉得人活着没有意思,直到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李洪志师父教导我们的真善忍法理不仅洗涤了我的内心,还从新给了我一个健康的身体,修炼到现在十六年,我没上过一次医院、没再吃过一片药,身体比有些年轻人还好。" 韩国龙的老伴朱琴华对在场的人说:"我以前患有直肠癌,认识的和我一样患有直肠癌的人,八个人已经有七个去世了,而我因为修炼了法轮大法,没吃一片药、也没上一次医院,一直健健康康的活到现在。" 韩国龙的大儿子韩震昆说:"迫害法轮功的这十三年来,中国没有一部法律认定法轮功违法,恰恰是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在违法。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理应受到宪法的保障。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我和妻子郭娟因为修炼法轮功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国保大队非法拘留、逮捕,之后郭娟被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我被判刑七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去年四月份才回家,仅仅一年的时间,我们家又遭到非法抄家。你们到我们家里抄家的行为就是抢劫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冯军,你要为你的行为负责的!"说到这里,冯军就叫着保安把韩国龙一家三口推出会议室,赶进电梯里,不让他们再说了。韩国龙一家三口从国保大队出来后,就到官渡公安分局的信访处反映情况,信访处的人员说让他们把情况写成文字,信访处的人员好向上反映。 六月六日早上韩国龙和老伴以及儿子韩震昆到太和派出所,本来想找所长,所长正好有事要外出,让他们先找警察谢培杰。谢培杰见到韩国龙一家三口就大发雷霆,谢培杰说收到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短信。韩国龙对谢培杰说:"你带那些人到我家里来,把我家的东西抢了,你应该对这些人了解,那你了解吗?"谢培杰说叫韩国龙一家去找官渡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还有的是安全厅的。韩国龙说:"你把这些人领到我家里来抢东西,好坏你都不分,我们来就是告诉你,人是你领来的,我开门也是冲你开的,那帮人整个搜家的过程你都在场,你都看到的,牵扯法律你是要做证的,我就是告诉你要分清是非,明白善恶!" 六月七日晚上十二点多,谢培杰还打电话到韩国龙家里来骚扰他们老俩口,说一些没理智的话。老俩口都善意的劝谢培杰不要丢失自己的良知,要分清好坏善恶,不要再助纣为虐。 日前,韩国龙一家已向信访部门递交了书面材料,希望依法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韩国龙一家认为,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不能让那些打着执法的幌子践踏法律的人逍遥法外,这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发稿:2012年06月20日 更新:2012年06月20日 01:39:55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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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0日星期三
“要说话就要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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